△一项行政命令,看来就是一份档,但影响却难以估计。川普总统在2020年4月22发布了总统「10014号公告」同样是余波荡漾,备受关注!
这项因应新冠疫情的公告指出,为了防范疫情,保障美国人的工作权,从2020年4月23日晚11点59分起60天内暂时停止部分移民进入美国60天;紧接着在到期日前的6月,川普总统发布「10052号公告」(Proclamation 10052),对「10014号公告」暂停部分移民进入美国禁令的有效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并且宣布暂停部分持工作签证的外国人进入美国。这一系列的行政命令,在移民圈中立刻成了议论的焦点话题。
其中引起最多讨论就是各项豁免的规定,例如「从COVID-19疫情中恢复或减轻其影响」所需人员;「符合国家利益」等等豁免,具体上要如何判断,需要怎么准备和准备哪些材料证明符合条件? 从而获得豁免? 由于行政命令中并没有详细规范,让大家感到莫衷一是,有些无所适从。
在没有施行细则可以参考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推断,这将交由领事人员,根据每一个个案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某些特定类别的人员符合条件或工作通常归入此豁免范围;而申请人也许可以从工作内容是以对抗新冠病毒、减轻疫情传染或病人症状,或者是治疗、消灭新冠疫情等方向努力准备素材,说服审核的领事人员自己合乎条件!
直系卑亲属 得以豁免
至于如何证明进入美国符合美国国家利益,同样没有法规细则可以遵循,而是授权领事官员做出个人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并赋予国家和国土安全部自由裁量权从而建立实施程式。而国务院则在部分领域发布了指南,包括人道主义旅行或与公共卫生有关的事务以及符合外交及政府利益等情况,领事官员得以批准这些豁免。
看起来没有细则依循,让人茫然感到毫无头绪,但是也代表了无限的可能,只要能够获得领事人员的认同,就有机会,如何利用浅显的说理,适当的档证明,深入浅出的争取领事人员的青睐,也许反而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呢! 不过,为了事半功倍,建议大家事先最好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团队,来争取最大的胜算。
此外,还有个受到许多关切的就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是不是可以拿2020年4月23日之后签发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 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只要是美国公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等直系亲属,就可以不受公告入美限制的影响。但要注意的是,所谓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是21岁以下子女及配偶,并没有包括公民的父母。
至于从军的弟兄那就更宽松了! 美国军人的配偶和子女,就能持用2020年4月23日之后签发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而且不论这位美国兵是不是美国公民。
EB-5投资移民 不受影响
另外,大家千万不要自我设限! 例如促进美国经济的EB-5投资移民签证申请人,并没有被暂停,也就是说,EB-5投资移民签证申请人不受公告的影响,可以继续。
行政命令也没有禁止向美国移民局提交境外个人的I-130或I-140申请,就像没有某一类别的移民签证名额并不排该类别申请的递交。事实上,从2020年4月22日以来,这类申请一直在提交并获得审核裁决或批准。
同样的,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并且有资格申请身份调整,则可以根据批准的I-140在美国境内申请I-485,因为「10014号公告」并不限制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只是限制由美国领事馆签发移民签证并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为求慎重,申请人在做这个决定前,一样建议咨询专业移民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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