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3日电)健保停复保规定从今天起正式走入历史,旅外民众生病才回台湾用健保已行不通,未来符合纳保资格均应加保,即使在海外待超过半年以上同样要继续缴费,预估至少影响21万人。 根据健保原先规定,若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皆可办理停保;曾办理出国停保者应于返国复保后届满3个月,始得再次办理停保。失踪未满6个月者,家属也可办理停保,若超过6个月未寻获,应追溯自停保当月起终止保险,并办理退保手续。 不过宪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决,健保停复保制未以法律规定判决违宪,卫福部须在2年内完成修法,否则相关规定便失效。基于全民健康保险属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原则,卫生福利部决定在今年12月23日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修正生效,取消健保停复保相关规定。 健保署今天透过新闻稿提醒,即起不再受理停保申请案件,民众只要设有户籍,均应持续加保及缴纳保险费。事实上,并不是人在国外就完全用不到健保,如在国外发生不可预期紧急伤病或紧急分娩,可于当地医疗院所就医,再检具书据向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申请核退自垫医疗费用。 另外,健保署进一步说明,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凡是在今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办理停保民众,当次出国达6个月以上者,这次停保持续有效至返国入境日办理复保;若出国未达6个月,应注销该次停保,且须补缴暂停缴费期间的健保费。 据健保署资料统计,目前停保有效者共约有21万人,多数是海外侨胞、另有一部分是出国念书的民众;换算下来,若这些人没有停保,健保保费每年收入约新台币23亿元。未来旅外者健保资格就会随户籍迁入迁出调整,自户籍迁出国外、在台湾没有户籍当天开始,自健保「退保」。 健保署也建议,居住国外民众可优先选择「转帐代缴」,申办以存款帐户或信用卡自动扣缴保险费,也可以申请电子缴款单,由健保署寄送缴款单至指定的电子信箱,民众于收到电子缴款单后,选择以信用卡、活期帐户或行动支付等多元方式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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