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排期”(Visa Bulletin),是美国国务院“DOS”,(Department of Stat),向公众发布的美国移民签证讯息。美国国务院每月都会公布下个月的“移民排期”。“移民排期”分为两个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本文主要介绍亲属移民排期。
美国移民法制定每年移民名额,目前亲属移民的名额为226,000。各国每年移民总数不能超过所有移民总数的7%,即每个国家每年的亲属移民总数不能超过15,820。每年移民名额从前年的10月1日开始使用。因此,2013年度的移民名额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使用。移民名额由美国国务院掌握,美国海外领事馆和美国移民局每月向美国国务院报告移民申请进展情况。基于这些报告,美国国务院对于每个国家的移民名额作出估计。
亲属移民的类别与名额
一类优先: 美国公民的未婚儿子与女儿。
2012年11月公布的名额是23,400,加上任何不受四类优先限制的数目。
二类优先: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未婚儿子与女儿。
2012年11月公布的名额是114,200,加上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多于226,000的亲属移民的名额(如果有的话)及任何一类优先未使用的数目。
二A类优先: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
二类优先总数的77%。
二B类优先: 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或以上的未婚儿子与女儿。
二类优先总数的23%。
三类优先: 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子与女儿。
2012年11月公布的名额是23,400,加上任何不受一类及二类优先限制的数目。
四类优先: 美国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
2012年11月公布的名额是65,000,加上任何不受前三类优先限制的数目。
美国移民法制定每年移民名额,目前职业移民的名额为140,000。各国每年移民总数不能超过所有移民总数的7%,即每个国家每年的职业移民总数不能超过9,800。每年移民名额从前年的10月1日开始使用。因此,2013年度的移民名额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使用。移民名额由美国国务院掌握,美国海外领事馆和美国移民局每月向美国国务院报告移民申请进展情况。基于这些报告,美国国务院对于每个国家的移民名额作出估计。
职业移民的类别与名额
职业移民没有超级优先,所有名额按比例分配给五类优先。
壹类优先: 优先工作者。2012年11月“移民排期”公布的名额是:所有职业移民名额的28.6%,加上任何不受四类及五类优先限制的数目。
二类优先: 拥有高级学位的职业工作者及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士。2012年11月“移民排期”公布的名额是:所有职业移民名额的28.6%,加上任何不受壹类优先限制的数目。
三类优先: 技能工作者及其他工作者。2012年11月“移民排期”公布的名额是:所有职业移民名额的28.6%,加上任何不受壹类及二类优先限制的数目。“其他工作者”不超过10,000名。
四类优先: 某些特殊移民。2012年11月“移民排期”公布的名额是:所有职业移民名额的7.1%。
五类优先: 2012年11月“移民排期”公布的名额是:所有职业移民名额的7.1%。边远高失业区域的投资移民名额应不少于3,000,以及3,000配予法律限定的地方中心(regional centers)。
按法律规定,每年能够移民美国的人数是有限制的。由于申请移民的人数往往超过法定的名额,申请人要排队等候名额,所以就产生了移民排期(Visa Bulletin)。排期日(Priority Date)是指移民局收到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申请的那壹天,或者美国劳工部收到劳工证申请(ETA 9089 PERM申请表)的那壹天。所以,每个申请人的排期日是壹个固定的日子,随同主要申请人壹起申请移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享受同壹个排期日,这个日子首次在申请表的收据上显示。移民排期上公布的每壹类不同的日子叫做截止日,这些截止日每月变动,壹般是离现在的日子越来越近。判断自己的排期日是否到了,就要先查出自己申请类别和国家的截止日,然后与自己的排期日比较。如果截止日比自己的排期日离现在近了,那么申请人的排期就快要到了。“排期到了”即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向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或通过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办理移民签证手续。如果排期未到,申请人则不能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或不能办理移民签证。
EB-5投资移民项目自1990年创建以来,对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的签证名额一直很充足,无需排期。来自任何地区(即使有些地区在其他签证类别有排期)包括中国大陆的投资者,均可通过EB-5投资移民项目获得签证,无须担心签证排期或者优先日问题。但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某个签证类别的总体需求量超过了该类别签证的总体配额,那么法定限制就会被触发,各国都将面临法定签证额度的限制,于是有些国家/地区就会有排期问题。举例说: EB-5投资移民签证在2011年使用了3,463个,在2012年使用了7,641个,均未超过总体签证配额(10,000个)。但一旦总体需求量超过10,000个签证配额,法定限制将被触发,而出现按不同国家而设置的截止日期,即EB-5投资移民签证类别也将出现截止日期和排期问题。
美国国务院每月公布签证排期情况并决定相应签证的截止日期。根据美国国务院对于2012年12月排期所发布的消息,EB-5投资移民中国大陆申请人的申请可能于2013财政年度下半年即2013年上半年)出现排期。这是他们意识到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数在不断增加的情况因而最近发表声明说可能会在2013年上半年对中国大陆投资移民案件设置一个临时性截止日期 (cutoff date)。他们认为如果I-526申请、身份调整(I-485)申请和领事馆程式(Consular Processing)保持目前增长趋势,那么到本财年末,一万个EB-5签证名额几乎都将耗尽。一旦发生此类情况,为保证签证名额不被一个国家过多使用,美国移民法就会对“谁可以在2013财年下半年申请移民签证”做出限制。唯一一个可能因为这个临时截止日期而受到影响的国家将是中国。
截止日期(cutoff date)如何影响EB-5投资移民签证名额的分配
根据美国移民法,EB-5投资移民的签证额度为年度职业移民签证总额度的7.1%。目前每年EB-5投资移民签证的总体配额大约有10,000个。随着中国经济增长和商业房地产业财富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富人有能力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而获得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美国国务院根据2011年和2012年EB-5签证名额的使用量,如2011年EB-5投资移民名额全世界一共使用了3463名,中国使用了2408名。2012年全世界一共使用了7641名,中国使用了6124名,得出中国大陆申请人已经超过每年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名额使用总量的国家上限的结论,即在过去任何一年获得EB-5投资移民签证的外籍人士中,接近80%是出生于中国的外籍人士。由于中国出生的投资者在EB-5投资移民签证申请人中占了如此大的比例,那么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投资移民签证的需求量(根据I-526批准数)将超过总体可用的签证额度。而基于历史数据和EB-5签证需求的增长趋势,美国国务院可能(大约在2013年4月份)会对2013财年下半年暂时限制对中国出生申请人的签证签发。如美国国务院在短时间内发现本财年中国出生的投资者的签证需求并不会使得总的EB-5投资移民签证需求量超过10,000个,那么中国出生的投资者将可以继续申请EB-5投资移民签证。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某一类亲属或职业移民的总签证额度被耗尽的话,那么总的签证名额中最多只有7%可以签发给出生在同一国家的申请人或受益人。如美国国务院认为全球(包括中国)对EB-5投资移民 签证的需求过量的话,他们将会把这个资讯反映在国务院每个月公布的签证排期公告中。例如,每年的EB-2签证额度耗尽的话,EB-2签证名额每年最多只有7%可以签发给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或者受益人。如果某一类移民签证的年度总额度未耗尽的话,那么该类别的移民签证签发就不会按照国家来设置比例限制。如由于EB-5投资移民签证名额从未被耗尽(一年10,000个),因此EB-5类移民签证签发不会按照国家设置比例限制。但由于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通过EB-5移民到美国,在不久的将来对签证名额的法定限制很可能会被触发。一旦法定限制被触发,EB-5投资签证名额将按照申请者出生国进行限制,一年内签发给出生在同一个国家的申请者的签证将不会超过700个。但由于多数EB-5投资移民申请者是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所以当其他国家申请人没有用完其余名额,那么中国出生的申请人依然可以在一年内能够获得远远超过700个投资移民签证。同时,基于I-526批准日期的优先日期,将决定中国出生的投资者谁可以优先获得这些剩余的投资移民签证。由此可见,EB-5投资移民排期的出现是由于签证名额的过度使用,尤其是中国大陆EB-5签证名额使用的比例过大,最后才出现排期。这是一种专业的计算,并不是针对中国大陆申请人过多采取的措施。
至于具体排期的长短,国务院尚未确定,只是指出了一个大体方向:短期来讲,以1到5个月的角度看,EB-5投资移民的名额使用情况将是过度;而长期来讲,以4到9个月的角度看,名额使用问题将会缓和下来,并靠近能接受的程度。国务院同时指出,既然需求量会改变,那?2013财政年度下半年EB-5中国大陆的排期问题将是最坏的打算。
EB-5投资者的家庭成员也可以获得EB-5签证
每个获得I-526批准的外国人可以和他/她的直系亲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起来美国。虽然这些家庭成员本身不是投资者,但是他们也会占用EB-5投资移民签证名额。总数为10,000个的EB-5投资移民签证名额包括了这些相关的眷属签证。假设平均每个家庭有2到3个家庭成员,只要每年批准的I-526达到4,000-5,000个,EB-5投资移民签证的年额度就可能被用完。在2012财年,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526有3,677件,但通过领事处理程式以及身份调整申请程式签发的EB-5投资移民签证数量却达到7,641份。请注意,在2012年签发的7,641份EB-5投资移民签证中,有一部分是基于前几年获批的I-526而签发的。同样道理,前一年获批的I-526也会消耗掉一部分下一个财年的EB-5投资移民签证额度。
结论
随着EB-5投资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数不断增多,同时中国出生的EB-5投资移民者所获签证数量在签证总额度中所占比例也不断增长,于是中国出生的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排期问题。假如美国国务院认为EB-5签证的需求量超过该签证总额度,那么相关法定限制将会被触发,中国出生的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将面临排期问题。在上文中美国国务院提到2013财年的临时性截止日期相对不会太长,也不会导致很严重的排期问题。尽管今年EB-5签证可能不会全部用完,但还是有可能出现I-526获批的中国投资者无法申请调整身份或领事馆程式的情况。截止日期导致的排期可能刚开始的时候不会太长,但是这个先例体现了签证名额分配上的新趋势,而这个趋势将使得中国出生的投资者等待绿卡的排期可能会越来越长。
和其他所有存在排期问题的移民签证类别一样,由于排期是I-526申请的递交来确定优先日,因此,投资移民申请人最好能尽快递交I-526申请,以获得一个较早的优先日以应变。截止日期只会对外籍人士何时可以进行身份调整申请以及领事馆程式带来影响,而不会对其何时可以递交I-526申请带来影响。事实上,一旦截止日期在EB-5投资移民申请中成了常态,提交申请的日期越早对投资者越有利。从理论上讲,一旦EB-5投资移民总体申请人超过了该签证类别的一万个总体签证配额,从而触发了法定额度限制,那么一年内给予中国出生的EB-5投资者的签证名额将只有700个。但是,如果一财年中其他国家EB-5签证需求不大,无法耗尽剩余额度,中国出生的投资者以及他们的家人仍然可以获得远远超过700个的EB-5签证名额。所以说,虽然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截止日期就将开始实施,但是只要给予其他国家的EB-5签证额度没有被耗尽,那么中国出生的投资者和他们的家人每年仍可能会得到远远超过700个的投资移民签证名额。
本文出自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Lori Yue Luo Teffs)。咨询电话: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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