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签证专为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投资五十万美元或者一百万美元(具体金额取决于投资地点)就有望拿到绿卡。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在美国的投资有很多途径,其中一个就是特许经营(Franchise)。
投资者开设特许经营店,就是在获得某公司的许可后,通过商业加盟的模式来合法使用该公司的品牌、商标、产品线或服务。一些常见的例子是麦当劳(McDonald)和赛百味(Subway)的特许经营权。通过支付一些费用,包括最初的加盟费、广告费以及上交一定比例的后续收入,投资者可以建立新店面并经营该知名品牌。
对于那些不想投资区域中心而想进行直接投资,但是却没有经商经验的外籍投资者而言,特许经营可以说是一个有效的途径:通过特许经营,外籍人士既可以在美国投资,同时又可以申请绿卡。只要外籍投资者用来投资的合法资金达到法定的投资额,并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岗位,那么这个特许经营就可能符合EB-5投资移民签证的要求。
创造就业机会
要想符合EB-5投资移民签证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对于那些想经营餐厅或者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比如专业清洁公司)的外籍投资者来说,只需要经营一家特许经营店就不难满足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然而,并非所有的特许经营店都将需要10个或10个以上的全职员工才能运营。因此,根据所投资的特许经营店的规模,有些投资者也许需要同时开设多家特许经营店才能够满足创造10个就业岗位的要求。这是外籍投资者在寻求特许经营机会和考虑特许经营费用时需要牢记的一点。
新企业
美国移民局将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类型主要分为两种类型:投资新企业和投资老企业。
应该注意的是:新开的特许经营店在EB-5投资移民审核上算是“新企业”。即便授权特许经营的企业早已经存在,但是只要投资者在新的地点开设经营加盟店就将被视为“成立新企业”。
但是,如果外籍投资者购买一个已获特许经营业务的店面并想用这个投资来申请EB-5投资移民绿卡,那么其所购买的店面不算作“新企业”。与之前所说“在新的地点开设特许经营店”情况不同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外籍投资者只是购买了一个已经存在的特许经营店。这意味着,外籍投资者如果希望通过购买已经存在的企业进行投资而获得绿卡,就必须在现有员工基础上再多雇用10个员工。
这里要重申的是:外籍人士根据与特许经营授权方的合同而开设的特许经营企业属于EB-5投资移民中的新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外籍投资者只需要投资五十万美元或一百万美元(取决于特许经营的地点),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那么这个外籍投资者就可申请EB-5投资移民绿卡。这意味着,尽管使用的品牌名称和产品属于特许经营授权方,但是根据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加盟商将独立运行业务。
本文由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参照张哲瑞律师文章并修改。咨询电话:702-638-8886,702-308-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