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相關政府證明:
申請H-1B簽證須提交的一項文件是勞工部批准的LCA(勞工情況申請表)。雖然L-1申請不要求申請LCA,但雇主須提交關鍵檔以證明其海外公司及美國國內的公司都存在並且是合格的實體。成立不滿一年的美國公司也可以申請L-1,需要在美國有具體辦公場所,同時提供可以建立國外公司和美國公司“合格關係”的證明,包括公司成立章程,國外公司收支平衡表,所有權證明,發行股票證明等。
(9) 簡易程式 – 連串申請:
對於上了一定規模層次的跨國公司, 有資格採用簡易程式 – 申請連串L1 (L-1 Blanket Petition Program) , 適格的跨國公司不需要經過移民局的逐一審批,直接可以到領事館為一次性把一連串的高管或核心人員申請Blanket L1 簽證.
H-1B則不可以,每一個H-1B申請僅僅適用於單獨特定的受益人。
綜上所述,這兩種簽證各有特點,申請難度也因公司因人而異。結合眼下的情況,很快又到了每年一度的H-1B申請高峰期,您需要慎重考慮自己所面臨的風險和自身情況。從過去幾年的使用情況來看,H1B名額非常緊俏有限,例如2007年和2008年兩年,4月1日之後的第一周就移民局就收到了超過名額上限的申請,而不得不進行抽籤決定。2009年到2012年也是很快速的在短短的幾個月之間全部用完所有名額。鑒於美國經濟已經開始全面復蘇,我們預測:2016財政年度的H1B名額將會在很短的時間內被用光。需要指出的是2016財政年度是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9月30日。 而最早的送件時間是2015年的4月1日。
如果你還沒有找到H1B雇主的留學生,得加緊時間找工作。如果你要瞭解你所在的城市,所在的行業,支持申請H1B的美國雇主名單請點擊這個網站。 已經找到了工作的留學生,請趕緊聯繫有經驗的移民律師為您準備提前申請材料,以求在四月的第一個星期把申請穩妥地送達移民局。
本文來源於張大欽律師事務所並由陳冠英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資深法律助理羅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修改轉載。聯繫電話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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