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暨僑商處處長汪樹華等一行在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馬鍾麟處長及金山灣區僑教中心主任閻樹榮等人陪同下,於19日到拉斯維加斯進行二天的旋風式訪問,同時探望本地的台灣社團及僑胞。
6月19日晚上,拉斯維加斯六個僑團聯合舉辦歡迎晚宴,為吳新興委員長一行接風,吳委員長致詞時,用詞懇切感性,自稱僑委會是「服務業」,所有僑胞都是僑委會的「客戶」,僑委會對僑胞是「不分黨派」、「不分顏色」,只要認同中華民國-台灣的「僑胞」、「僑民」,都是服務的對象。這一席話,獲得在場藍、綠台僑的熱烈掌聲。
吳新興委員長同時鼓勵在場的僑胞,踴躍回台參加107年十月國慶活動,他表示:僑委會規劃有台灣島內及外島(金門、馬祖、澎湖)旅遊,參加人員每人可獲得新台幣$2400元補助(約合80美元)。(編按:本地賭城天天報6月20日卻錯誤報導如下:「今年中華民國107年國慶希望大家能夠組團回去參加,政府不但招待在島內、金門、馬祖、澎湖的旅遊,同時每人有$2400臺幣的補助優惠....」)。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府是鼓勵海外僑胞,踴躍回台參加十月慶典,在指定時間內自費參加經僑委會核備之合格旅行社提供之國內旅遊活動者,可獲得新台幣$2400元補助。並非如上述錯誤報導所提及是由「政府招待在島內、金門、馬祖、澎湖的旅遊,同時每人有$2400臺幣的補助優惠」。請僑胞讀者明察,避免被錯誤訊息所誤導。
茲將有關具中華民國籍海外僑胞回台參加107年十月慶典,相關要點摘錄如下:
1.個別僑胞:自107年6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可採網路、傳真或通訊方式辦理。僑委會網站(www.ocac.gov.tw)。
2.僑胞組團:各駐外使領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自107年6月15日起受理僑胞組團報名作業。請依組團方式填妥慶賀團團冊及團員清冊,於107年8月31日前送交各駐外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團員資格初審。
3.報到時間:107年10月5日至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107年10月9日上午7時至晚上10時。
4.報到地點:僑胞接待服務處 (臺北市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
5.參加旅遊注意事項:
a.僑務委員會107年十月慶典僑胞旅遊活動係採補助僑胞國內旅遊經費方式辦理,每人以新臺幣2,400元為補助上限(持用中國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不適用之)。
b.旅遊活動期間:自107年9月20日起至10月20日止。
6.符合僑務委員會補助之國內旅遊活動條件如下:
a.旅居國外之僑胞於107年8月1日(含)以後入境。
b.於報到期間內完成僑胞報到手續,領得107年十月慶典「僑胞證」副聯,且出席10月9日「國慶晚會」或10月10日「國慶大會」或10月10日「國慶焰火」活動。
c.於前述活動期間憑「僑胞證副聯」正本參加本會核備之合格旅行社提供之國內3天2夜以上旅遊活動者始得申請補助。
d.有關僑委會核備旅行社名單及相關旅遊行程資訊,將於核備確定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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