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鯤鵬/綜合報導)根據第 355 號議會法案 (AB355) 中的限制,買家必須年滿 21 歲才能在內華達州購買攻擊性武器。
女議員桑德拉·豪雷吉(Sandra Jauregui)於週一提出該法案,將法定年齡從 18 歲提高到 21 歲。
“槍支暴力在美國似乎是一種不可避免的流行病,我親身經歷過它的恐怖——在 10 月 1 日,每一顆沒有擊中我們的子彈,都擊中了別人,”豪雷吉在內華達州議會民主核心小組週一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
“10 月 1 日”是指 2017 年 10 月 1 日在 91 號公路音樂節上發生的槍擊事件,槍手斯蒂芬.帕多克從曼德勒海灣酒店的房間開槍掃射後自戕,造成 58 人死亡。而後又有兩人死於該槍擊事件。
AB355 法案將 21 歲以下的任何人擁有或控制半自動獵槍或步槍定為嚴重輕罪。
該法案還更新了現有法律和處罰,禁止幫助或故意允許某人擁有半自動武器,將年齡提高到 21 歲。狩獵法也進行了更新,禁止 14 歲及以上兒童擁有半自動武器。
AB355 還要求步槍或霰彈槍在不使用時必須卸載彈夾並存放在安全鎖定的容器中。
“現在,槍支是我們孩子的頭號殺手。 相信我們可以同時保護學生和第二修正案,”豪雷吉說。 “這項立法是一項常識性的槍支安全措施,將使內華達人每天的在他們的社區中更加安全。”
據新聞稿稱,美國有幾個州已經通過立法,將購買攻擊性武器的年齡要求提高到 21 歲。與許多其他州一樣,內華達州現行法律已經要求手槍購買者至少年滿 21 歲。
豪雷吉還曾幫助通過了 AB291,該法案禁止撞火槍托——10 月 1 日槍擊案使用的槍支附件類型。
買家必須年滿 21 歲才能在內華達州購買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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