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縣官員日前一致投票通過了一項規範街頭人行道小販時間和地點的法令,該法令將迫使街頭小販攤位在晚上 9 點關閉,並於 4 月 30 日生效。
該法令還為供應商申請許可證開闢了一條途徑,還要求供應商在距離公園和學校至少 500 英尺的地方經營。
法令將為人行道攤販制定法規,包括攤販可以在何時何地經營、禁止銷售什麼以及攤位或手推車的總尺寸的規則。根據提案,人行道攤販必須獲得該縣的許可證,持有內華達州南部衛生區的許可證,並持有保險單。
縣專員於 10 月通過了一項法令,禁止街頭小販在度假酒店 1,500 英尺範圍內或可容納至少 20,000 人的設施附近經營。 週二的法令是該縣監管街頭小販的下一步舉措,去年通過的一項州法律使街頭小販合法化。
法令將為人行道攤販制定法規,包括攤販可以在何時何地經營、禁止銷售什麼以及攤位或手推車的總尺寸的規則。根據提案,人行道攤販必須獲得該縣的許可證,持有內華達州南部衛生區的許可證,並持有保險單。
違反該法律的人行道商販每次違規可能面臨 500 美元的罰款,並可能被開立輕罪傳票。沒有衛生區許可證的供應商可能會被執法部門立即銷毀或處置其食品,該縣稱這項要求是為了防止消費不安全食品。
縣官員表示,這些規定旨在保護公共安全,但倡議者和社區成員認為這些規定過於嚴格,可能威脅攤販的生存。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人行道攤販會受到擬議法令的影響,但官員估計這一數字可能約為 200 家。
數十名街頭小販及其支持者週二前往克拉克縣政府中心表達關切,這兩個主要限制將削弱他們的生意,因為許多人依賴深夜人群或公園和學校周圍家庭的人流。「這將對我作為人行道攤販產生巨大影響。 這不僅是我創造收入的方式,也是我的生計,」一位街頭小販說。 縣官員為公職人員提供翻譯與許多西班牙語居民溝通。
內華達州度假村協會、維加斯商會和亨德森商會都表示支持法規。 便利商店、餐車和小餐館也要求公平對待實體店的類似限制。「我們倡導公平的商業行為,」內華達餐廳協會的凱瑟琳雅各比說。“距離要求有望減少對私人財產供應商的大量投訴。”
另一位倡導快餐業的代表表示,快餐店經常與在餐廳前或停車場設立攤位的攤販打交道。克拉克縣官員也對學校附近的攤位表示擔憂,並表示人群聚集和車輛停車也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專員瑪麗蓮·柯克帕特里克(Marilyn Kirkpatrick)表示,儘管小型商販已經在維加斯谷經營多年,但人們越來越擔心最近由員工組成的大型攤位激增,其中許多經營者來自加州。“它們有如人行道上的大型‘戶外餐廳’,”柯克帕特里克說。
支持者聚集在克拉克縣政府中心前響應新法令。 州參議員法比安·多納特(Fabian Doñate)感謝縣官員為該法令所做的工作,但承認限制措施帶來的許多擔憂。 他帶頭通過了去年通過的州法律,要求該州每個地方政府必須允許這些供應商合法經營並創造一條獲得許可的途徑。
多納特說:「雖然我們為最終實現合法化程序感到自豪,但我們不能忽視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我的一部分感覺我們確實在某種程度上有所不足,還必須面對一個殘酷的事實:這個殘酷的事實是,仍然有很多未知數,」多納特談到距離限制時說道。
克拉克縣發表聲明表示:「在委員會今天採取行動之前,克拉克縣以前不允許人行道販賣。 去年夏天,該縣在各委員會轄區舉行了一系列公開市政廳會議,並發起公眾調查聽取社區成員和人行道攤販的意見, 根據回饋起草條例。該法令的通過是克縣做出重大努力的結果,不僅監管以前未經許可的行業,且平衡社區和供應商的觀點公平的許可程序。該條例將於今日起兩週後生效,但人行道攤販仍需遵守該條例的營業執照要求才能獲得合法授權。」
人行道攤販現在可以在拉斯維加斯某些地區經營,但有嚴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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