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日前在紀念紐約西部聯邦地區法院成立125週年的活動上強調,司法獨立對限制政府的行政權力至關重要。
5月7日,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的出生地紐約州布法羅市(Buffalo)舉辦的活動上,這位大法官與美國地方法官勞倫斯·維拉多(Lawrence Vilardo)進行了一次現場對話。
制衡國會和總統權力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負責主持最高法院案件的審理和對聯邦司法系統的監督。他表示,司法獨立是製衡國會與總統權力的關鍵,也是「我們憲法中唯一真正的政治科學上的創新」。
羅伯茲說,在英國等國家,議會已延續了800年,但司法並不獨立,因為司法機構是議會的一部分,法官「坐在上議院之內,因為議會是至高無上的」。
他接著說:「但在我們的憲法中…司法機構是一個平等的政府分支,獨立於其它政府機構,擁有解釋憲法作為法律和推翻國會法案或總統行政命令的權力。
「而如果司法不獨立的話,這種創新就無法運作。司法機構的職責就是…制約國會或行政部門的過度行政權力,這確實需要一定程度的獨立性。”
羅伯茲的這番話也呼應了他在3月18日發表的公開聲明。當時,他似乎在回應總統川普呼籲彈劾一名聯邦法官的言論。這名法官曾阻止川普政府發布的對委內瑞拉一個幫派成員的驅逐令。
在5月7日的集會上,羅伯茨重申:“彈劾不是對司法裁決表示異議的恰當方式。”“這就是我們存在的意義”,他所指的是上訴程序。
關於最高法院推翻前面的裁決
法官維拉多表示,最高法院因為推翻先前的裁決而面臨批評。他以2022年的「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為例,該案推翻了「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決並使墮胎監管權回歸美國各州。
羅伯茲表示,人們在這個問題上有許多誤解。
他舉例說,當厄爾·沃倫(Earl Warren)擔任首席大法官期間(1953年至1969年),最高法院平均每年推翻3.2項裁決;當沃倫·伯傑(Warren Burger)擔任首席大法官期間(1969年至1986年),平均每年推翻3.6項裁決。
而當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在任期間(1986年至2005年),這一數字降至每年平均2.4起。
羅伯茲表示,在他擔任首席大法官的過去20年裡,這一數字進一步降至每年平均1.6起。
“很多人似乎認為我們推翻了更多先例。但這是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最低的水平”,他補充說,“認為推翻先例必然是壞事......這種觀點是相當錯誤的”。
是否會考慮判決的現實影響?
維拉多表示,羅伯茲透過解釋憲法所做出的許多裁決具有「現實影響」。
例如,第二修正案的裁決“導致更多人擁有槍支”,奧巴馬醫改案的裁決“導致更多人擁有醫療保險”,而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2015年)“導致更多同性婚姻”。
維拉多問道:“你在解釋憲法時會考慮這些實際後果嗎?法官在解釋憲法文字時應該考慮這些實際後果嗎?”
羅伯茨說,“通常我對這兩個問題都會回答說‘不’,因為如果這麼做……你就把自己置於立法者的位置上了。”
他說,你可以認為第二修正案的裁決導致更多人擁有槍支和更多意外槍擊事件,但你也可以認為,如果發生外國入侵,這項裁決將使美國人處於更有利的地位。
如果根據自己認為最好的觀點來裁決案件,“就等於你用自己的觀點來取代立法者的觀點,所以,我不認為這是我工作的重要部分”,他說,“你真正需要做的是坐下來閱讀它(憲法)...在具體的語境中,弄清楚他們到底是什麼意思”。
羅伯茲於2005年由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Bush)提名,並在同年就任首席大法官。
羅伯茲於2005年由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Bush)提名,並在同年就任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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