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二三期,全文完)
问14:美国境内公司的业务一定要和美国境外公司的业务一样或关联吗?
法律并没有要求两边公司的业务一样或者有任何关联。 合格的公司关系要求两边公司的所有权彼此附属或关联,并不要求业务性质一样或关联。 但是,两边公司的业务一样或者有延伸关联性, 有助于确立这个投资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对L1申请肯定是正面的因素。如果两边的业务不关联, 有必要对美国的业务或项目加以解析说明,商业计划书里最好能包括一个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外,L1受益人的经验和技能应该是可转移的。如果两边公司的业务关联度很低,那么受益人在境外获得的管理技能能否为美国公司所用,也是一个需要克服的问题。通常而言,位阶越高的人,其技能可转移的空间就越大。
问15:L1受益人可以长期呆在美国境外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L1受益人必须在美国实际居留多少天。但L1是基于一份实实在在的美国管理职位提交申请的,实质参与美国公司日常管理和决策是维持L1身份所必须的。但是高管并不一定要朝9晚5地坐班。 跨国公司的高管,可以频繁地旅行,奔波于商务。实践中,一年里有一半的时间在美国境外从事商务活动,或者每次在境外出差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一般不成问题。
但是,L1受益人常年在美国境外,只是把L2配偶和小孩安置在美国境内生活读书,这是有问题的。L2身份的有效性取决于L1身份的有效性。 一个人离开美国,就没有身份可言。 短暂出差,有意归来,也是还能维持身份。但是长期不回来,这就影响到L1身份的维持。L1身份出了问题,自然也会连累到L2。
问16:L1受益人一定要熟练英语吗?
不一定。 我们有很多客人不懂英文照样获得了L1批准。不懂英文的人可配全职翻译。
问17:美国公司要给L1受益人发多少薪水才合适呢?
法律没有规定。但要符合常理,且与公司的业务性质,支付能力相匹配。适当偏上的薪水对申请可能有利。固定薪水加奖金搭配也可以。首发L1的薪水,由境外母公司支付也是允许的。
问18:能否给一些具体建议增加新设公司L1申请成功可能?
申请材料应该体现出境外公司有能力和必要性到美国开设新公司发展新业务;
投资的力度要比较大 (建议20万美元以上);
美国公司的商业计划书要切实可行, 数据资料要经得起推敲;
美国公司的办公室能因应未来一年的发展,容得下四五个员工;
公司的组织架构图要看得出“高管”的位阶和职能;
所有提交材料都要连贯一致,自圆其说,不能有明显冲突;
L受益人的履历不得与先前美国政府拥有的资料冲突;
材料的强度取决于材料的真实度。一旦真实性出了问题,材料再强也没用。 再多的准备和包装,都应该建立在材料基本真实的基础上。
以上这些仅仅是我们咨询过程中所遇到的一部分。L1签证的申请涉及很多细节,比较复杂。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或者发邮件给我们,我们会本着专业负责的精神认真回答您的每一个问题。
本文来源于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并由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修改转载。联系电话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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