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在美国只要有收入,就要报税,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然而,许多人士在美国有了收入,却常常因为自己是外国人,或不熟悉税务,而忽略了申报一事,其实并不恰当。尤其是很多还没拿到绿卡或不在美国居住的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常常面临税务问题,显得不知所措。甚至收到了区域中心寄来的K-1表格,也没有好好处理,这些都不是正确的举措。
根据美国的税法,任何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中,所有流向有限合伙人的所有收入和开支,都必须根据各自的课税申报表进行申报。而K-1审计表格就是用来向美国税务局报告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收入、支出、股息的表格,合伙企业须将这个表格与其他税务申报相关表格汇总,向美国税务局备案。
因此,在一个EB-5区域中心项目中,每个EB-5投资人都会定期收到项目有限合伙企业发出的项目K-1审计表格,作为反映上一年项目运营情况的收入凭证。详细载明,每一位单独的EB-5投资人在项目中的投资金额,以及年度所分获的收益,损失及扣减数据。
既然这个凭证,已经由企业上报了国税局,所以,不只是EB-5投资人,国税局也已经有了备案的资料,也许因为额度未达缴税标准,而不需要缴税,但是,投资人还是应该了解必要的程式。
未达标准 不需缴税
例如,有些EB-5项目第一年尚未开工,或投资人第一年资金还未从托管账户进入项目等原因,很多EB-5投资人收到的第一份K-1审计表可能是大白板,也就是本年度未获分配任何合伙企业的收入、收益、亏损或扣减,表格只显示项目的投资人的基本资讯,收入费用栏为空白的。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只需将K-1审计表存档即可,不需要额外做什么。
此外,如果项目EB-5投资人还未登陆美国,且在美国境内并没有其他收入。一般而言,由于EB-5项目每年所产生的投资收益额度都很少,基本不会超过移民局规定的免税额度。因此,这种情况下通常项目有限合伙企业会向税务局申报,而EB-5投资人只需存档该表即可,不需要被课税。
但是,假使EB-5投资人还未登陆美国,然而除了EB-5项目,在美国境内还有其他收入。则需要看整体收益是否超过免税额度,不仅要申报,而且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税。
倘若项目EB-5投资人是已取得美国绿卡的税务居民,K-1审计表格只是其所有报税资料的其中一项。所以,就需要在报税截止日前,将项目K-1审计表格汇总入自己的收入支出资讯中,一次性地和税务局结算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
无论是美国的税务居民,还是在美国境内有产生收入的非税务居民,都要在每年的报税截止日期前(一般为4月15日)将包含K-1审计表格在内的税务档一同向税务局申报。
欠税小心 罚款和利息
美国税务居民可以最多延期6个月,到当年10月15日再申报。但是美国税务局只给税表延期的权利,并没有给到税金延期的权利。如果预计有欠税,一定要在4月15日之前做预缴。如果4月15日之后还有欠税,则会产生罚款和利息。
由于美国税收规定比较复杂,建议在办理美国投资移民之前,申请人须提前对美国税务做一个提前了解和规划;同时,在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的整个过程中,应在移民专业律师团队的指导下,及时在美国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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