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总统政府在最高法院获判胜诉!
美国最高法院3月19日以五票对四票裁决,在移民服刑完毕等待被驱逐出境的期间,川普政府有权力“随时”决定是否持续拘留该移民,而且拘禁时间不限,可以长达数年。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书由保守派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主笔。
逆转胜局面来之不易,因为此前,位于加州旧金山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2016年裁定,移民当局在移民服刑期满获释后,如果没有立即拘留这些移民,未来不能拘留这些移民以等待驱逐出境。此外,第九巡回法院裁决,应给予这些移民保释听证的机会。针对这项裁决,川普政府决定上诉到最高法院。
然而上诉当时,谁也没把握最高法院会有什么样的判决? 尤其在最高法院审理案件前,一群绿卡持有者发出反对意见,他们表示除非拘留是在被释放后一天内提起,否则他们应该有权进行听证会,为自己不会造成社会危险,不会逃离辩解。这与政府驱逐其他非公民的听证规则相同。但川普政府认为,那些受法律影响的人,无权进行听证会为自己是否应该被释放做争辩。
最高法院 5:4做出裁决
这起法律争议来自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这项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可以“立即”拘留服刑获释的外国人。因此,在审理期间,两位原告的民权律师就指称,这法仅适用于移民获释后“立即”(释放后一天内)被拘留的情况,但是川普政府主张,联邦政府有权力在被定罪的移民获释后的“任何时候”拘留该移民。
去年10月,川普政府曾表示,由于可用的资金和人力有限,联邦政府几乎不可能在被释放后,立即拘留每一位移民。
就像案件本身一样,虽然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也各有立场,大多数被认为较倾向支持川普政府保守主义法官和自由派法官持反对意见,然而最终美国最高法院还是以五票对四票做出裁决,通过这一法案。联邦政府可以随时拘留服刑后等待被驱逐出境的移民,而不是在他们完成监禁之后立即做出拘留决定。也就是像保守派法官阿利托所撰写的裁决:联邦政府有权力在被定罪的移民获释后的“任何时候”拘留这位移民,拘禁时间不限,可能长达几年。
阿利托认为,这诉讼案原告方坚称联邦政府拘留服刑获释移民的时间点,必须是在移民获释后的“24小时之内”,然而,这样的理由令人“特别难以接受”。最高法院的工作并不是要决定,移民服刑期满后再次被拘留的“时间点”。阿利托指出,最高法院过去曾多次指出“执法官员最重要的职责是更好地执行法律”。
对这裁决 司法部满意
不过,自由派法官布雷耶(Stephen Breyer)则在裁决书中表达了不同意见,质疑美国国会在通过该法案时,是否“允许政府在移民获释多年后,再次逮捕他们,并且施以无限期的拘留,同时不给保释听证的机会”? 他认为应该在犯下罪行的移民被释放后的“合理时间内”拘留,比如说是六个月。如果这人在这个时间内被拘留,他们应该有权获得保释听证,为自己的释放做争辩。
对于法官裁决,政府机构可随时拘留等待遣返、服刑获释的移民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库特(Kerri Kupec)表示,政府对这一决定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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