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关起门来过自己小日子的人,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就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
我以前还写写文章,科普一下和民众生活悉悉相关的法律常识。但自从我们说到做到的总统执政以来,发生了很多涤荡社会的事件,这时的我,反而成了一个寂寂无声的旁观者。不是我胆小怕事(我早就入了美籍,目前为止还尚未听说因评判总统而被取消美籍的案例)而是,我天性恬淡最不喜欢凑热闹。
这种无为而治的生活本来是极好的,直至不断接触到的无证驾驶案件尤其是前几天那单。
案情很简单:涉案人员无证驾驶,并与员警发生冲突,经查证该涉案人员是逾期滞留者,现勒令将其遣返!
作为翻译,我的工作也很简单,向涉案人员用其母语(即中文)解释他的罪行及判决。
只不过,在我对H姓涉案人士的解释过程中,H先生反复说著:
“Poly,你帮我解释一下,我有国际驾照,不是无证驾驶,大家都是同胞,帮帮忙!”
“Poly,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对方是美国公民,我那天就是出来采买结婚用品的。我有国际驾照,不是无证驾驶。”
“我跟员警说我有国际驾照,我没有无证驾驶,员警就是不听,还把我抓起来了!这是种族歧视!!!”
“国际驾照是我不久前才花200美金买的,根本没过期!”
涉案的H姓男士很激动,也很委屈。他现在都如此情绪激动“义愤填膺”,我完全可以想像出当时他被拦下后对员警多次申明他并非“无照驾驶”的时的过激态度了。
只是很可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所谓”国际驾照”等同于无照,而且,所谓的“国际驾照”它并不是一张驾照,它准确地说它是一张翻译件,是为了方便驾车人在其他签约国开车旅行,1968年维也纳国际道路交通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允许持有其他国家签发的驾照的驾车人在其境内驾车。
为了解决语言障碍,还制定了一个办法,即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约中规定的式样向出国旅行的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证明文件,来向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机构证明该驾车人拥有该国颁发的合法驾驶执照。这个证明档在公约中称作International Driving Document,简称IDD,中文里翻译成“国际驾驶执照”,或“国际驾照”。
可惜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缔约国成员。(注意了:敲黑板,划重点!!!)所以,做为大陆公民的H先生手上的“国际驾照”等同于无照!
这个有关大陆公民的”国际驾照”是否可以在美国当作合法驾照的法律小常识我以前写过,而且,现在网路如此发达,随便上网一搜就可以查到。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许多人受骗上当。
况且,本州自2014年起由州长布莱恩‧桑多瓦鉴署法令允许无身份者(如偷渡者、旅游者、访问学者、逾期滞留者等)通过车辆管理局的考试(考试内容和有身份人士相同,只是验证材料有异)即可获得合法驾驶证件。不会英语的还可以自行聘请象我一样有资格进入考场陪同考试的翻译。所以,还没有身份的人士为什么不去考一个全美通行并通过年审可以不断延期的合法驾驶证呢?
在本文的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无法选择自已的出生地,但我们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本能,好不容易来到美国或其它梦想中的地方,希望大家能都遵行当地的法律,好好享受法律赋与的权利也能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以上文章由内华达DMV认证翻译、陪考翻译Poly法务助理提供。)咨询电话702-758-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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