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0)年9月11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一个关键性的裁决,不仅中止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2020年7月29日的禁令,直接允许移民局全美范围内恢复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既然是全美范围,当然原先还在争议中包括纽约州、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和佛蒙特州(Vermont)在内。
移民局随即宣布将开始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和指导,所有在2020年2月24日或之后递交的申请都将受此制约,申请递交的日期取决于邮件的邮戳、网上申请的递交日期或快递公司(如UPS、FedEx或DHL)的收据日期。
美国移民局最初是在2019年8月14日公布了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对公众负担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和扩大,并规定哪些现在或将来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外国人将不符合绿卡条件。移民局原计划最终规定于2019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并在生效同时启用一系列更新的移民申请表格。但全案自从公布以来,就一再受到挑战及法院叫停!
最后在最高法院在今(2020)年1月27日发出终止令(stay),解除了联邦地区法院之前下达的禁令,在2月24日起执行,然而实施不到半年,2020年7月29日政策再度因为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在发布禁令(injunction)而触礁,百转千折这回终于又回到2月24日起执行的原点。
亲属移民 冲击最大
依照新规定,所谓公共负担,指的是在申请绿卡前36个月曾经领取过特定福利者,都要列入审核。而36个月期间里,接受一项公共福利累计长达12个月以上的个人(而一个月内领取两种不同的福利,按2个月计算),就可能被判定是公共负担。移民官员可依此裁决拒绝发给绿卡!
就此,移民局也制定了新的表格,增加了栏位元,要求申请人填写领取公共福利(public benefits)的内容,也就是所谓特定福利将包括:是否领取了联邦、州、地方发放的、用于维持生活的现金补助;是否领取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是否领取对贫困家庭的临时援助(TANF);是否领取粮食券(SNAP);是否领取现金救济计划(General Assistance);是否领有医疗补助(Federally-funded Medicaid);是否领取用于支付租金的Section 8房屋补助等等。也就是这些项目都将列为公共负担审查项目。
影响所及,亲属移民,即通过家庭成员请愿寻求永久居民身份的人,会是受冲击最大的群体;绿卡申请、延期、调整者;以及寻求入境美国、离开美国6个月(180天)重新入境的合法永久居民,也将遭受新规规范。不过,已经通过的绿卡不再追溯,更换绿卡也不受影响。
非移民身份持有人,比如B-1/B-2旅游/商务签证、 E类签证, F-1, F-2学生签证、 H-1B类工作签证, O-1, TN, L类工作签证等,如果想要延长自己的非移民身份( extension of stay) 或转成其他非移民身份(change of status),也需要证明自己不会成为公共负担。也就是不仅绿卡申请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均会受新规影响。从数字上看,由于新规定,每年预估会有多达40万人的签证或绿卡可能会被拒!
2/24后申请 注意补件
如果2月24日后提交过I-485表格的申请人,就要注意递件申请新要求:需要补交一份18页的I-944表格,来证明在美国可以自食其力,不会依靠公共福利;如果移民局10月13日之前收到材料不足的申请,会要求补件,但是10月13日之后受到材料不足的申请就会直接拒收I-485。这些日程、规定,申请人都要特别留意!
而面对日益严格的新移民政策,我们必须有所认知,任何移民法规、措施编订,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响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关移民讯息必须要专业的掌控,毕竟美国移民法律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问题,要进行任何相关的动作或决定,找到值得信赖又专业的律师团队从旁协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维加斯的陈冠英律师事务所,办了二十多年的移民业务,堪称个中翘楚,打个电话 702-638-8886 , 702-308-4915 ,微信号“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问题最简单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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