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收到出租一个住所单位的租金,如一栋房屋或公寓的租金收入,您可以扣除某些开销。这类的开销可以包括房屋贷款利息、房产税、意外损失、维修、水电杂支、保险、及折旧,这些开销会减少租金收入的应纳税额。您通常可在1040表【美国个人所得税报税表】(Form 1040, U.S.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1040副表1【额外收入和收入调整】(Form 1040 Schedule 1 PDF, Additional Income and Adjustments to Income) (PDF),和1040表副表E【附加收入和亏损】(Form 1040, Schedule E, Supplemental Income and Loss)上申报收入和支出。如果您以出租谋利,不使用住所单位为居住处,那么您可以扣减的租金开支可以超过您的租金收入总额。但是您的租金损失,通常将会被「风险」规则和/或被动(无实质参与)投资规则限制。有关这类限制的资讯,参阅925刊物【被动(无实质参与)投资和风险规则】(Publication 925, Passive Activities and At-Risk Rules)。
出租最低限
有一个特殊的规则, 如果您使用住宅单位作为住所, 当您将其出租, 且租期少于15天,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无须报告任何租金收入, 也无须扣除租赁开支的任何费用。
出租费用和个人使用费分摊
如果住所单位用于出租和个人使用,您通常必须以双方使用目的的天数为基础将总开支分摊于出租用途和个用途。您将无法扣抵超出租金收入总额限制的开支(您的租金收入总额减去出租部份的房屋贷款利息、房产税、和意外损失、以及租赁开支,如房地产经纪人费和广告)。但是,您也许能将某些租金开支推到下一年,但需根据那年的总租金收入的限制而定。如果您在1040的附表A【列举扣除额】(Form 1040, Schedule A, Itemized Deductions)中列举扣除,您仍然可以扣除您个人部份的房屋贷款利息、房产税,以及意外损失由联邦政府宣布的灾难列在该副表上。
商业用途的住所
另一种特殊的规则适用于当您把您家的一部份租给您的雇主,并在该租用空间中为雇主提供服务。这种情况下,要申报租金收入。,您可以扣除出租部份的房屋贷款利息、房产税、和意外损失由联邦政府宣布的灾难、受任何限制,但不能扣除任何业务开支。有关这些限制的资讯,请参阅587号刊物【为业务使用住宅】(包括日间儿童托育服务提供者的使用)(Publication 587, Business Use of Your Home (Including Use by Daycare Provi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