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监理处(DMV)办理车籍或驾照事项时,您是否曾经被监理处办理选民登记的宣传所吸引?甚至想要前往登记?然而选民登记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尤其是没有公民权的绿卡持有人,更别迷迷糊糊办登记,以免惹祸上身!一位绿卡持有人,就为一时糊涂,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位先生在一次前往监理处办事时,被选民登记的广告所吸引,而当时正是选举热潮,自己也跟着脑门一热,决定投下神圣的一票,于是被稀里糊涂带进选民登记程式进行了选民登记,在英文不好且没有看懂选民登记表的内容时就随意办理了选民登记。
然而他忽略了一件事实,在美国只有公民可以参与投票,只要您不是美国公民,请您千万别一时冲动去登记成选民、参与投票。否则,冒充公民、参与选举,一旦被查,则会留下触犯联邦刑法的纪录,被罚款甚至驱逐出境、以后再也不许入境美国,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非美国公民却注册或参与联邦选举,则触犯了美国刑法611条 (U.S. Code Title 18, Part I, Chapter 29, § 611),等待您的将是罚款、一年以内的有期徒刑、甚至驱逐出境及永远禁止入境、后会无期。
美国有些州为给选民提供便利,在居民办理驾照更新时由 DMV自动提供这个选民登记程式,导致很多新移民在不知情或者没有弄明白时就完成了登记,而且在收到选票后还参与了全国性或者州内的投票。他们投下自认为庄严的一票时,并不知道所投之票是一张非法选票,一张给他们带来噩梦的选票。
非法选票 带来噩梦
所以前往监理处,办理业务和填写表格时,一定要看清文字,不懂英文时一定要求中文表格或请英文好的亲友同去,千万别自动登记为选民,否则会投下非法选票,甚至还会陷入犯罪泥潭而无法自拔。美国移民上诉法庭于2015年底也有判决 (Case No. 26 I&N Dec. 599, BIA 2015),将一名注册并参与投票的绿卡持有人驱逐出境。
这项判决指出,无论被告是否知情或具不具有违法的主观意图,只要在注册选举时不是公民却勾选了「我是美国公民」的选项并参与了投票,就违反了美国移民法1227条(U.S. Code, Title 8, Chapter 12, Subchapter II, Part IV § 1227),将会被驱逐出境。
立刻被请出国门之外,更惨的是怕再也回不了美国了!因为移民法第1182条明确规定,违法参与美国选举投票者将不得再进美国,而非移民身分的外国人若注册或参与投票,则将被驱逐甚至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国。
因此,上述那位迷糊间办理了选民登记的绿卡持有人,不但在申请入籍考公民时没有成功,甚至接着还要面临罚款、绿卡被没收、甚至被驱逐出境! 一个失神进行的选民登记,他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会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
已做登记 赶快取消
如果您也曾经犯了糊涂,一不留神就做了选民登记,在这儿必须郑重的建议您,如果您已经做了选民登记并收到了选票,请务必尽快联系选民登记处,不顾一切地取消选民登记。以免招致无穷的后患!
随着进入选举热季,各种选举的宣传及广告,会不断的劝导每一个人踊跃登记成为选民。然而请千万注意,不管两党如何拉拢,务必记住,只要您不是美国公民,您就只能冷眼向洋、隔岸观火,千万别一时冲动去响应任何一方的号召并登记成选民、参与投票。否则,逞一时之快,后果可能严重到让您在美国没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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