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运用发展实在观探索万物之源 一
4 运用发展实在观描述万物之源及万物的存在方式
1) 发展实在观的简要表述:一切定态和具体的事物都不是永恒的。具有定态性的具体事物是发展的产物,复杂的定态性具体事物是简单的定态性具体事物发展的产物,最简单的定态性具体事物是客观的真实自然状态的基本事实即万物本原发展的产物。万物本原是自因的,具有质料、形式特征,蕴含着发展的动力,蕴含着从无序向有序、从简单有序向复杂有序发展的方向。可将这种观点称为发展实在观。
2)无序的本原
发展实在观认为,本原是实在的初始状态即真实自然状态的基本事实,表现为以下特征:
A、实在是延续的。即“有”是延续的。
B、实在是变化的。即这种“有”的延续状态是变动的。
C、非实在(即“无”或“空”)同样是延续的变动的。
D、实在或者非实在的延续大小是随机的。实在和非实在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具有对称性:有多少实在变化为非实在,就有多少非实在变化为实在。
E、任何实在或者非实在是永恒变化的,无限可分又无限可合,既是自身又不是自身,表现为无限的对立性,但任何时刻又都具有统一在一起的有限性,这是对立统一辩证规律的最原始形式。
F、这样的初始状态是终极的最一般状态,没有任何定态的具体个别事物,因此,数学规律、形式逻辑规律、因果决定性在这里都不起作用。但对这样的初始状态仍然是可以思维的,思维方式是运用现象学还原方法进行本质直观,即对事态(包括可能的事态)直接描述,经由理性思维(猜想及综合判断)通达直觉、逐步揭示本质。
事物本原指的是宇宙间万事万物存在一个共同的基本的东西,以上描述了一种无序的本原状态,即“永恒变化的、具有延续性的实在与非实在”。在本原阶段,存在的概念已经出现,与传统存在论认为的“存在就是思维”的观点不同,发展实在观认为本原性存在是自然客观的真实状态,无论存在发展到什么阶段,实在与非实在的基础形式永远居于其中。
3)无序发展到有序的第一步: “道生一”,均匀化和一致性的以太生成。
无序的本原状态如何发展成有序的、定态的、可计量的、可计数的、可用形式逻辑思维的、具有个体性的具体事物,依靠的是自身的动因和内在的发展趋势,是自身的自组织过程。无序的本原状态是变化的具有延续性的实在与非实在,由于各向同性随机变化,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实在和非实在的构成比例趋于稳定、分布状态趋于均匀,均匀化和对称性是有限宇宙内大自然的普遍规律。这种均匀分布的趋势,导致体系在大范围的有限宇宙内形成了整体联系,如果局部出现不平衡,体系都会自动调整到平衡,呈现了原始的一致性。可以将这种整体联系的具有自我恢复特征的均匀化的状态,称为“以太”。
这是由无序发展到有序的第一步,由于还没有定态的具体形式出现,以太不可计量、不可用数学和形式逻辑描述。由于后文阐述的波粒统一观的建立,任何粒子都是以太媒质中的波,波与以太是融合在一起的,传统理论因为阻力问题否定以太存在的理由不再有效了。又后文建立了太阳系的局部绝对参照系,MM实验否定以太的结论也有了解释的途径。
4)无序发展到有序的第二步:“一生二”,以太中随机生成和消亡的不稳定的原始横波和纵波。
均匀化的整体联系的以太状态,具备了产生振动和波动的条件,类比宏观媒质,有两种波动方式:横波和纵波。波动是随机产生又随机消亡的,不具有稳定性。此时定态的稳定的个体仍未生成,仍不可使用数学和形式逻辑描述波动状态,更无法按照宏观的方式建立波动模型,因此具有随机性,这种随机性具有模糊量化的大趋势特征,但不具有概率数值计算特征。
5)无序发展到有序的第三步:“二生三”,不稳定的原始横波和纵波由于大自然的随机偶合可形成稳定的一份一份的共振波,同步共振是定态个体得以稳定的机制,只有波动形式才具有这种可能性,这是自然选择机制的结果。频率相同或者接近的横波与纵波偶合形成共振态后,频率稳定,具有了个体的定态性,量子由此产生,横波与纵波共振合成的波可定义为量子波。
横波与纵波同步共振时的相位差有正、反、合三种稳定形式,分别对应于正粒子、反粒子和光子。光子的波动中心运动在一个平面内,波动方向表现为一个方向。正或者反粒子的波动中心运动不再处于一个平面内,而是出现Z轴方向的偏转,呈现立体状,波动方向也不再是一个方向而是呈环绕状,对外没有显现出运动,但内部仍然是光速运动。横波与纵波同步共振时的相位差偏离上述稳定状态时,是运动的正或反粒子,波动中心呈现螺旋状运动,合成波速度始终是光速。可用直角三角形描述波速、频率,两条直角边分别描述玻色分量和费米分量,斜边为合成量,洛伦玆变换公式能自动显现出来,质能相关关系的c平方也能自动显现出来。
“二生三”指的就是由随机的不稳定的横波和纵波通过同步共振生成光子、正粒子和反粒子。至此,稳定的具体个别事物出现了,计量、计算、形式逻辑分析都可以进行了,物质的概念出现了,物质实在成了宇宙的主旋律,因果关系决定性逐步成了规范事物变化发展的主流。
(详见笔者:《运用MSae单位制工具探索核力和核结构的电场作用模型》,北京:科技传播,2015-12 (上)。《探索物理基础结构及相互作用机制的新思路》. 北京:科技传播,2020-02 (上)。 《探索质子质量定态和磁矩系数的形成机制》,北京:科技传播,2021-03 (下)。笔者已发表的各篇论文,可在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n/dpool/blog/pikw7290822查阅。下同)
6) 三生万物:永恒发展的实在形式。
变化的延续的实在和非实在状态,由无序的本原发展到有序状态的基础形式(光子、正粒子、反粒子)后,将继续永恒地发展,即“三生万物”。
A、实在可以发展为三种表现形式
任何具体的实在不仅是永恒变化的,而且是不断发展的。实在的表现形式一般有如下三种表现形式:
一是质料实在。质料实在是一切实在的基础形式,实在的其他发展形式都是以质料实在为基础的。质料实在的原始形态是无序的实在与非实在,并始终维持这种原始性,即使发展到千变万化的具体事物,质料实在都是以最一般的同一性方式存在于其中。
二是形式实在。形式实在指的是在质料实在基础上形成的某种稳定的运动形式。形式实在是质料实在的发展形式。有序的最基础的形式实在是“波粒统一”:光子、正粒子、反粒子。形式实在将继续永恒发展,例如原子、分子、行星、恒星、生命、意识主体,但“波粒统一”的基础形式始终以同一性具体方式存在于其中。
三是信息实在。形式实在可以发展为各种复杂的结构组合物,如各种分子结构、各种生命,直到意识主体。意识主体是形式实在发展的产物,意识主体本身具有实在性是无须质疑的。但意识主体中存储、流动、加工、生成的意识概念的实在性是什么呢?意识概念的实在性与一般的形式实在很大区别:首先,意识概念可以对同一客观事物以不同的形式实在方式在意识中呈现,如对个别的马或者某类马,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图像、二进制码表示。其次意识概念的实在表现方式涉及到意识领域(包括社会意识)的约定、翻译或者语境问题,具有一种集体的共识性。如何描述这种实在方式呢?笔者认为建立“信息实在”概念是必要的。信息实在是意识主体对客观事物的描述、指称、判断。
B、实在的五个发展阶段
实在形式的不断发展,存在一个由无序向有序、由简单向复杂、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一是无序的本原阶段。基本特征是无序的、不定形的、没有弹性和引力的、没有粒子性的、没有电性的、没有能量与质量概念的、无法使用数学和形式逻辑学方式描述的、不受因果关系决定性支配的完全质料实在形式。
二是波粒统一阶段。这是有序的基础结构,以太和量子波是其主要特征。这是一种在质料实在基础上发展的形式实在。以太结构和量子波的形成是实在从无序迈向有序的重大突破,从此具有了有序性、定态性,由此弹性、引力、电性(即正反性)、能量、质量、数学、形式逻辑分析、因果关系决定性都产生了。物质和物质实在概念也由此产生。
三是生命阶段。生命的最大特点是个体稳定、新陈代谢和繁殖发展。生命是基础形式实在的高级发展形式,已经含有了部分信息实在的内容。
四是自主意识阶段。生命形式发展到一定程度,具有意识载体特征的生命产生,于是出现了意识现象,表现为具有自主性的主体形式。自主意识主体的出现,表明实在的发展不再仅仅表现为生命机体的进化,而是表现为能动地适应环境而发展的功能进化。在自主意识阶段,信息实在已经成为实在的重要表现形式。
五是社会意识阶段。即人类社会阶段。社会意识的出现表明实在的发展不仅仅表现为个体的发展,而是表现为社会群体的发展,个体意识也更多地表现为社会意识。在社会意识阶段,信息实在得到了极大的扩展。
实在的三种表现形式和五种发展阶段,可以理解为存在者之存在的发展模式。由于仍然受到非因果决定性的余留影响,本原突变到有序的定态个体后,继续的发展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客观规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认识自然和社会。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实在概念描述了世间一切事物,还需要建立存在概念吗?笔者认为,存在概念与实在概念是有区别的:一是因为在基础层面,实在概念自身难以涵盖非实在,需要存在概念来综合。二是存在概念描述的事物范畴要比实在概念宽大一些,例如具体的一匹马、一类白马、头脑中思考到的马,都是事物的存在,如果用实在描述就不确切。三是存在概念还有动词的涵义,例如说某空间区域存在什么事物,是无法用实在概念替代的。
5 发展实在观与传统哲学观点的比较分析
发展实在观与传统哲学观点对万物之源及万物存在方式的解释,比较分析如下:
1)对存在与实在概念作出区分,实在与非实在是对立的统一,实在与非实在共同构筑了存在的基础。
存在论是哲学中的重要内容,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运用纯粹理性思维,首次提出了实在、存在等概念。认为存在就是实在,是完整的连续的永恒的。巴门尼德反对自然哲学将万物本源视为任何具体物(如始基)的观点,认为作为万物之源的存在必然是“一”,这个“一”里面不可能有差异,必然是完整的连续的,这种“一”无法在自然客观界存在,只能是思维中的抽象概念。但是如此一来,按照形式逻辑分析,就出现了矛盾:“一”必须是最一般的,同时“一”又必须能够生成“多”。这样的存在论因为找不到为存在者提供基础的事物,始终无法描述存在者之存在究竟是什么。
发展实在观对存在和实在概念作了区分,实在与非实在是对立的统一。实在是延续的变动的,如果没有延续变动的非实在作对应,实在的延续和变动就不可能发生,实在与非实在是相互依存的,共同构成了本原。广义的存在概念可以涵盖客观世界和思想中的一切事物,当然也应当涵盖实在和非实在概念,实在和非实在是自然客观存在着的事物,是存在的最原始状态,是存在概念中的基础和底层。任何存在着的具体事物必定内含实在和非实在,存在也就不再仅仅是思维中的抽象概念,而是能在自然客观世界中实实在在存在着的事物。
将存在概念与实在概念作出恰当区分,是发展实在观与传统哲学观点的最重要差异,能较好地回答存在者的存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2)存在与非存在的同时存在。
哲学存在论中对“有”与“无”的问题研究很多。早期哲学学派多认为存在(无论是自然客观中的存在。或者意识概念中的存在)就是“有”,而“无”不可能存在,哲学或者科学研究的对象都是“有”。如巴门尼德认为存在是完整的连续的永恒的,因此虚空不存在。
但是,缺失了“无”(或者“空”)的存在论,就会陷入困境,因为仅仅有“有”没有“无”,“有”就没有地方可供伸展,动不起来。黑格尔(1770到1831德国人)尽力在绝对体中植入了辩证性因素,通过内在矛盾使其运动变化,但由于仍未明确“有”与“无”的同时存在,运动变化在空间上缺乏延续的条件,最后只剩下无限的绝对体。海德格尔(1899到1976年,德囯人)将“时间”概念引入,这里的时间概念从实质内容上理解是指“过程”,要求从持续发展的角度思考存在问题,发展的存在必然需要相应的非存在,于是非存在也就理所当然地存在了。
发展实在观将存在与实在概念作出恰当区分,在本原层面,存在就已经包含了实在的“有”和“无”,这就从根源上为存在与非存在的对立统一提供了基础。有了实在和非实在的底层支撑,存在就不再是僵化的、静态的,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存在者无论发展到什么形式,从个体角度考察,存在与非存在任何时候都是同时存在并处于相互转化中的,即是什么又不是什么,例如“波”在任何时候都是不断否定原来的质料构成,但保持了运动形式即存在方式的稳定性。
3)超越经验是以事物客观真实存在为基础的,是认知的必由之路。
亚里斯多德创立了形而上学,其核心是原始的终极存在,表现为实体形式,以区别于范畴(属性)。但形而上学认为既然原始的终极存在是超越经验的,它的真实存在就是不可验证的,只能是意识中的理念。康德(1724到1804年,德国人)试图协调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构建了一个超越经验的物自体,但仍然认为物自体是超越经验而不可认知的。黑格尔承认了本原的客观性,但无法直观地呈现它,只能是无限的绝对体,由于“找不到原始动因”最后还是回到了精神哲学的体系中。
发展实在观认为超越经验体现了人类认知的发展过程。后文将阐述所有的意识都是非确定性判断,依据经验,通过猜想、实践否证、再猜想、再否证,逐步逼近真理,是认知的必由之路。因此,人类的认知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地在超越经验,超越经验是以事物客观真实存在为基础的。
4)真实存在的客观事物永远是持续变动的,持续变动的事物是可以被认知的。
一个事物的客观真实存在,应当包含三个特征:一是独有性,即排他性;二是恒稳性,在一定的过程中延续;三是不受任何主体意识与否的影响。持有主体优先观点的存在论学派认为:人们周边个别的具体事物千变万化,当你感觉到的这一时刻,它已经变化了,因此是不可理解的,只有概念是永恒的可以被理解的,才是有意义的存在。例如马,无论是具体的这匹马,或者某类白马,都是偶然地来到世界上,只有思想中的马、白马概念是恒定的有意义的存在。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的不妥之处在于:
其一,误将存在的恒稳性理解为绝对不变。事实上宇宙间所有事物都是变化的,绝对不变的东西是没有的,只要是变动不大,或者变动过程中基本保持事物特征,就可以认为这种(或者这个)事物是存在着的。发展实在观认为,客观真实存在的事物永远是持续变动的,持续变动的事物是可以被认知的。
其二,未能正确理解抽象概念的实在性与自然客观实在性之间关系。发展实在观承认抽象概念也是一种真实的实在,但与自然客观的实在形式不同,是一种信息实在。抽象概念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群体性实体形式,例如电子群、白马群,除概念的信息实在外,还有形式实在的实体支撑。另一种是纯粹的抽象概念,没有现实的(上手的、在场的)实体支撑,(如已经不存在的恐龙,从来没有存在过的孙悟空,或者附着在众多实体上的属性)仅表现为意识的信息实在形式。抽象概念是人类认知的工具,相比于持续变动的真实事物更具有恒定性,但这只是人的思维约定的恒定性,不能因此否认持续变动事物的客观真实存在。
5)本原是一般与个别的统一。
发展实在观提出无序的本原概念,即“永恒变化的、具有延续性的实在与非实在”。本原具有最一般的特征,没有任何定态的个别事物,似乎没有了具体,如何体现一个事物的真实存在应当具有的独有排他性特征,作为万物之源的本原能否在客观世界真实存在呢?笔者认为“永恒变化的、具有延续性的实在与非实在”,并没有否定整体与局部、一般与个别之间的联系,而是认为在本原阶段,局部与局部之间、个别与个别之间由于是随机不定态显示出平均差异极小,表现为一种大范围的整体性和一般性。由于即使是差异极小的具体个别,仍然是任何时候都存在于本原的整体性和一般性之中的,因此这种最一般的本原在自然客观中是可以真实存在的。从本原向万物的发展过程中,“一般”呈现出绝对性向相对性的变动过程,而“个别”呈现出相对性向绝对性的变动过程。以发展的观点理解一般与个别问题,解决了终极存在的客观实在性问题,为形而上学成为一个有意义的命题提供了基础。
终极存在就是本原,这样的本原不是僵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变化的、发展的,本原不是被动的而是生动活泼的。宇宙中的任何事物形式,只要细分下去,总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找到这种本原形式,如果再继续细分下去,还是这种形式,在这个极小的层面上,本原形式之间的差异是很小的,实现了个别与一般的统一。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万事万物确实依赖这种本原形式而存在。这种本原形式是一般的,否则它将无法成为万事万物所共有的,但又不是纯粹抽象的,是可以直观描述的。这种不断变化中的形式作为本原,才能体现本原的基本性,避免了以不变的形态作为本原总是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局面,也避免了以抽象的概念作为本原既不能构成也不能生成万事万物的局面。
6)本原的自因性来自于大自然的基础事实。
亚里斯多德认为,终极存在即万物之源必须具有四因特征: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这就是说万物之源的结构、表现形式、变化动力和发展趋势,都必须是自身拥有的,即自因的,无需依赖别的事物给予,否则就不能成为终极的存在。
对于质料因和形式因,一些哲学学派习惯于无穷地寻求事态来源。例如说水是万物的始基,就得追问水的来源。又如说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道”或者“存在者之存在”是万物之源,当然也需要追根到底问个明白,“道”或者“存在者之存在”究竟是什么样的是怎样产生的。但是面对最底层的实在与非实在即有与无的状态,是无法也无须再追问下去的。因为,自然客观的最基础的事实就是终极存在状态,是人们认知的起源和基础,也就是本原的自身。
人们分析具体的个别事物的发展动力(动力因)和发展趋势(目的因)是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和外部作用两方面寻找原因的,但本原是最一般的超越性的终极状态,它的发展动力和发展趋势从何而来呢?发展实在观认为万物之源是最基础的真实自然状态,这样的客观的真实自然状态的基本事实,自身就包含质料、形式、变化动力和发展方向(目的)各要素,无须解释为什么是这样的事实而不是别样的事实,更无须求助于各种形式的“神”或者对其赋予泛意识(精神)功能。在本原层面,虽然看似只有整体性的“一”,但这个整体中含有实在与非实在,实在与非实在的永恒的无序的随机的变化,系统持续对称性特征蕴含着“各向同性”和“趋于均匀化”的动力因,而趋于同步的稳定性被自然选择机制营造出了适者生存的优化趋势,即“目的因”,于是无序的本原必然地向着均匀化的以太媒质、随机波动,直到横波与纵波的同步共振方向演化,最终形成“波粒统一”的以正粒子、反粒子和光子为基础形式的定态的个体事物。
关于本原需要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而不是“为什么是”的问题,从大自然的基础事实出发解释本原的自因机制,是发展实在观与传统哲学观点的又一重要区别。
7)无序向有序发展的突变性。
无序通常指体系中个体的非稳定性、个体之间的非一致性,有序则相反。人们根据宏观经验常常会认为无序中包含有序,有序中包含无序,认为这是无序与有序的辩证关系。发展实在观认为,从本原的基础层面分析,无序与有序的关系完全不是这样的,而是:有一个绝对的无序状态,这就是本原。同样有一个简单的普遍存在的一致性的基础的有序状态,这就是波粒统一。尤其重要的是有一个无序向有序的突变进程,即一般向具体个别转化的突变进程。这个突变进程改变了自然界的一切秩序。在无序的本原状态(包括由无序向有序的过渡状态)下,任何事物都是不定形的、没有弹性和引力、没有粒子性、没有电性、没有能量与质量概念、无法使用数学和形式逻辑学方式描述、不受因果关系决定性支配。突变到有序状态后,定态的具体的个别的事物才真正出现,由此弹性、引力、电性(即正反性)、能量、质量、数学、形式逻辑分析、因果关系决定性都产生了。
无序向有序的突变本质上是一般状态向具体个别状态的突变,是发展实在观与传统哲学观点的重要区别。传统理论遇到的某些难点问题,有可能从这里找到答案。如巴门尼德的由一到多遇到的“形式逻辑”悖论问题,根本原因是形式逻辑在本原阶段还不能发挥作用。分析存在者的存在“是”什么时,不能使用形式逻辑分析方法,此时的“是”已经不再是通常的两个不同层次定态事物的联系词,而是发生了一个突变:一个从无到有、从绝对一般到具体个别的突变。
8)物质是发展的产物。
笔者以前的论文都使用“发展的物质实在观”提法,现在使用“发展实在观”提法,理由是物质概念应当是具体的,应当具有个体性,可计量、可计算、可使用形式逻辑思维,而在无序的本原阶段这些具体特征都还没有出现,只有在有序、定态形成后,物质概念、物质实在概念才能形成。笔者认为,哲学应当与物理学同步,严格区分物与物质概念,物指一切客观事物,物质特指定态的具体事物,有明确的物理学定义。本原和以太都是客观世界中的“物”,但不具有物质特征,仅可称为前物质状态。
发展实在观认为物质是客观存在的一种形式,是发展的产物,基础的物质存在形式是光子、正粒子和反粒子。如果将物质与基础的实在概念及本原层次的存在概念等同,就无法体现这种发展过程,既无法对实在、存在下定义,也无法对物质下定义。而且必须引入非物质概念才能描述物质实在,否则物质就是僵化的不可运动的,而这又面临着对非物质的定义问题。将物质概念与发展实在中的初始阶段——基础的实在概念和无序的本原概念作出区分,能较好地解释“物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参考笔者:《广西科技出版社》2009年2月《物质究竟是什么》。论文:《广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12期《论发展的物质实在观》)
9)用稳定的运动形式而不是用固定的质料构建定态个体。
无序向有序的突变,最重要的结果是稳定的具有一致性的个体群的生成。传统哲学对个体的构建是本原的“质料”组合,个体内部的质料是稳定的。发展实在观认为这样的固定质料组合方式是无法形成定态个体的,个体不可能是僵化的有固定边界的几何粒子。无序向有序的突变,必然伴随着结构形式的根本性质变,由本原阶段的“无差异化形式”转化为动态的稳定的个性化运动形式,任何个体中的质料并不固定,稳定的只是一份一份的波动形式。质料实在突变为高一级的形式实在,是发展实在观与传统哲学观点的又一个重大区别。
波粒统一的光子、正粒子、反粒子成为了任何具体的个体的最基础的实在形式,这种最基础的实在形式就是物质存在的基础形式。物质存在的基础形式及其组合可定义为实体。这个观点与亚里斯多德关于质料是基础和潜能,而形式是实体的观点是吻合的。各种实体可以显现出不同的属性(现象),属性是依附于实体的,因此实体通常可视为本体。康德的物自体将本体视为不可知的,但仍然有一个“体”的概念,即所谓时空中的独一无二事物。发展实在观认为将实体理解为实实在在的存在物是对的,但是将其视为形而上学中超越性的本原就不恰当了,一致性的定态个体不是本原,从一般物到定态个体必须通过突变才能发生。如果缺少了这个突变,将使得巴门尼德始终无法解决从一到多问题,将使得亚里斯多德提出了形而上学但始终无法描述“终极起源”,也使得康德不得不将物自体视为理性认知权力之外的本体。胡塞尔干脆拿掉本体,(无论是主观的或是客观的),让意识感知到的现象直接呈现本质。黑格尔回到巴门尼德的“一”和整体,但仍然无法将绝对一般与具体个别联系起来,还是解决不了存在者之存在问题。海德格尔意识到存在者与存在的重大差异,企图通过存在者(包括在场的主体和客体)的变化过程(即实质性时间概念)去理解存在,但最终也没有发现存在是什么。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解决用稳定的运动形式而不是用固定的质料构建定态个体的问题。发展实在观认为应当区分实体概念与本原概念,揭示由 “无差异化质料”(无序的本原)转化为动态的稳定的个性化运动形式(有序的实体)的突变机制,才能促使哲学基础性研究和某些物理基础性研究取得进展,这是基础理论研究必须迈出的关键性一步。
波粒统一观得到了大量物理实验事实的证实。在波粒统一观下,有了可计量、可计算、可用形式逻辑思维的物质概念,发展的实在从无序的本原阶段突变到了物质实在阶段。质料与运动形式、本体与实体、存在者与存在有机地统一起来,很多问题可以得到迎刃而解。由于将任何个别量子,无论是光子、静止的实物粒子(如质子、电子),还是运动的实物粒子都理解为波,波的特征较为简洁,只有:频率(相当于能量或者质量)、波长、波速、相位和波幅,就可以对描述物理现象的量纲和单位制进行简化。
可以利用普朗克常数和基本电量常量将相关的物理单位简化,简化单位中只有米秒次e四个符号,可称为MSae(米秒次e)单位制。MSae单位制与国际单位制完全吻合。如:
电量: 1库仑= 6.241506363×10的18次方,单位e。
频率:1焦 = 1.509189075 × 10的33次方,单位次/秒
1千克质量相当于:1.3563915×10的50次方,单位次/秒
力:1牛 =1.509189075×10的33次方,单位(次/秒)/米
对大自然的简洁认识方式有利于揭示物理世界深层次的秘密,由于MSae单位制对同一量纲只设置唯一的单位,因此可以直接以基本单位(即米秒次e)表示量纲,以基本单位的组合作为推导的物理单位。运用MSae单位制工具在进行物理基础性研究时,淡化了能量、质量、动量、普朗克常数、库仑电量等人为规定的计量单位,代之以直接描述大自然有序结构特征的频率、波长、波速和基本费米子个数(即区分正反性的电量),在探索物理基础性问题时,有助于显示看似无关的物理现象之间的联系。如:
倒数真空电容率等于二倍光速与精细结构常数的乘积。(在MSae单位制中,精细结构常数数值为0.0072973,单位为e平方分之一,与电阻同单位)
克利青常数(25812.807,即霍尔电阻数值)等于1库仑电量与基本电量之比的平方再与普朗克常数的乘积。
磁通量子 = 1/2 次/e,在MSae单位制中,磁通量子的表现形式极为简洁。
电子、质子质量定态及质子磁矩系数2.79的形成机制。
(详见论文,北京:科技传播,2014-07 (上),《MSae单位制在应用物理基础研究中的作用》。北京:科技传播,2021-03 (下),《探索质子质量定态和磁矩系数的形成机制》。)
10)整体对个别粒子的存在和粒子之间相互作用的规范。
传统存在论对整体性的理解是系统中实际存在的定态个体之间的结构性联系,发展实在观对整体性的理解是大范围的系统本身的内部普遍联系,无论众多定态个体是否实际存在,这种底层基础性联系都是存在的。由于形成了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以太媒质,波粒统一的基础粒子如质子、电子、光子(一份一份的光波)将不再是相互孤立的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的。真空中的光速大体上一致(是本质的一致而不是观察系统的换算一致),较大范围宇宙中各处的质子或者电子质量大体上一致,都足以证明这种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真实存在。对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就必须从整体和系统的角度寻找原因。
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主要有引力作用和电场作用,这与波和波之间的波动干扰有关。人们通常认为一个物体是占有空间体积的,而且是有固定边界的、排它的。但是波似乎没有独占空间,没有明显的边界,没有体积概念。那么什么是波的形呢?波是如何体现空间特征的呢? 是波的空间分布。波的空间分布并不需要等到波传递到某个空间领域才显示出来,而是存在于波的至始至终,无论是光子或者是实物粒子,个体与整体任何时候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任何个体的波的任何时刻,波动中心有连续的波动轨迹,频率(能量)、曲率(波长倒数,动量)在波动中心表现为最大,外围波动与波动中心对称同步,但波动强度趋减,与中心距离愈远,强度愈弱,有一个分布规律。
波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和穿透性,波动中心体现为定域性,波的无限延伸(任何时刻的延伸而不是传播延伸)体现为非定域性。量子本体之间的波动干扰(叠加或者叠减)破坏了原有的波的空间分布稳定状态,需要调整量子的态(方向、距离、能量)这就出现了相互作用效应。粒子的运动速度不能大于光速,但粒子之间相互作用传递速度是可以远远大于光速的,量子纠缠和量子通信由此成为可能。
笔者尝试使用将引力常数开平方的方法解释万有引力作用,使用将精细结构常数(即电场常数因子)开平方的方法解释电场力作用,能使引力(或者电场力)常数不是仅仅依附于相互作用公式,而是分别依附于作用双方的粒子,(相当于场对粒子的依附性),能在公式计算级别与实验事实吻合,不失为一种探索相互作用机制的新思路。
(详见笔者:《探索物理基础结构及相互作用机制的新思路》. 北京:科技传播,2020-02 (上)。)
11)因果决定性。
在传统哲学理论中,因果决定性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人们都相信因果决定性,如果没有因果决定性,世界上就没有任何规律可言,但如果一切都是因果决定性,就会陷入宿命论,一切都是设计好的既定程序,丰富多彩的世界将不复存在,任何一个新的认知和行为都不可能出现。传统理论研究因果决定性问题,大都从事件发生的时间关联入手,忽视了因果决定性的发生机制问题。
发展实在观认为,因果决定性也有一个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的发展进程,在客观的真实自然状态的基本事实阶段即无序的本原状态下,一切都是随机的(是本质的绝对随机,而不是受概率支配的如同量子不确定性的数理随机),不存在任何因果决定性。只有发展到有序的物质实在阶段,因果决定性才逐步发挥作用。即使到了此阶段或者更高级阶段(如人类社会)因果决定性已经成为主流,原始的非因果决定性仍然保持一定的影响。(尽管会越来越弱)否则世界不可能这样丰富多彩,那种认为今天的航天飞船奔向火星是几万年前一颗流星落到地面上的因果链必然结果的观点,显然是荒谬的。由此,既坚持了客观实在必然性的观点,又避免了绝对化的自然主义。
如何解释由无序向有序发展的必然性呢?这是因为底层的实在与非实在的均匀化和各向对称性,是基础的事实,不存在因与果关系,而由以太向波粒统一的发展过程,因果决定性已经逐步形成并开始发挥作用了。
以发展的、辩证的观点认识因果关系决定性,对解释意识和行为的发生机制,确认主观能动性和意志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既承认了过去和现在事态的真相客观性,又承认了未来事态发展的可能的不确定性,以及人对未来事态的可支配性。
12)运动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传统哲学理论中,将运动理解为个体的一种外在属性,发展实在观认为必须从整体角度理解个体的运动。
发展实在观认为,在本原阶段是不存在运动概念的,本原中的实在和非实在虽然都是既延续又永恒变化的,但变化不是运动。运动是针对具体的事物而言,是有方向可计量的,此时还不存在任何具体的事物,当然就不存在运动概念。只有实在由无序发展到有序的定态状态,即物质实在概念形成后才能建立运动概念,物质与运动是永远联系在一起的。
在均匀化的一致性的以太媒质中,任何具体的个体事物都是一份一份的波,波粒是统一的,稳定的波就是粒子,粒子就是波。粒子的运动需要"第一推动力"吗?不需要,因为波天然地就具有运动性。粒子的运动在媒质中会与媒质发生“阻力”吗?不会,因为粒子就是媒质中的波,粒子与媒质是协调的依存关系,只有粒子与粒子之间在相互作用时,才会表现为“阻力”或者“吸引力”。此时粒子的运动不再是“孤立的”“个别”运动,而是在媒质系统规范下的状态。光子运动速度表现为开放式的外在一致性波动速度,静止的正或者反粒子表现为环状的内在波动速度,运动的正或者反粒子表现为部分外在部分内在的波动速度,合成仍为光速,可用洛伦兹变换公式描述。于是,粒子的运动既表现为绝对性,即相对于媒质的运动方向和速度,又表现为相对性,即粒子相互之间的相对运动,但此时已不再是简单的运动速度“加”或者“减”关系,而是在媒质绝对参照系中的“相互作用”关系。
13)无限与有限。
发展实在观认为,宇宙永远是具体的,具体宇宙是无限与有限的对立统一。无限与有限具有对立性,双方都力图突破对方的限制,但任何时刻又都是统一在一起的。无论从大的或者小的角度来看,任何具体的宇宙是无限的,外部无限延伸可合,内部无限细化可分,永远没有极限。但任何区域又都是此时没有合或者分的有限状态。不仅空间如此,时间也是无始无终的,但任何具体阶段又是有限的。
前节谈到粒子运动的绝对性问题,实际上是认同了绝对“静止”参照系的存在,在这个绝对参照系里光速是一致的,个体粒子的运动状态受这个绝对参照系规范,粒子的运动状态,包括能量的真实大小并不是随观察者的运动状态而改变的,而是以这个绝对参照系来度量。从这个角度思考,狭义相对论的实质并不是相对性而是绝对性,相对性是牛顿力学的观点,狭义相对论的绝对性体现在光速的一致性和质能相关性(即个体量子的定态性)。但是宇宙是无限的,难道“整个”宇宙都是这样的“一致”吗?人们永远不可能知道“整个”宇宙的状态,或者说根本就无法对“整个宇宙”下定义,“整体”永远都是面对局部具体宇宙而言。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光速在大范围的宇宙里决不可能是处处一致的,绝对“静止”参照系也不可能在大范围的宇宙里只有唯一的一个。那么,我们目前所处的“局部绝对静止参照系”有多大?什么物体可视为“静止”参照物呢?笔者认为与太阳系及太阳关联最大,因为其他恒星与太阳系相距很远,干扰较少。“光行差”等实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无限与有限对立统一的宇宙观对万物之源的认知有重要意义。对于宇宙的有限性而言事物的发展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终点”。对于宇宙的无限性而言事物的发展则可以出现无数的“原始返终”(即返一),同时又可以出现无数的发展前景,永远没有起点和终点。所幸,我们处于的和面对的是局部具体宇宙,局部具体宇宙是有限与无限的对立统一,既存在实实在在的起点,同时又具有无限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无限与有限对立统一的宇宙观对人类认识自身有很大影响。地球对于大宇宙来说虽不是独无仅有,但在已知的茫茫星空中确实是少见的幸运儿。地球人类存在于这个宇宙来之不易,发展到今天更属不易,无论是全人类或者是任何个人,都要倍加珍惜,要认识到自身的使命。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决不是一句空话,是关乎地球、人类眼前生死存亡和未来无限发展的紧迫任务。
14)意识的非确定性判断特征。
意识主体是形式实在发展的产物,能自主接收外部客体对象呈现的信号,并通过意向确认接收后的信号之间产生的联系成为“信息”,对信息进行存储和加工,信息之间随机组合成新的联系成为“判断”。这种判断是非确定性的,即使是可靠程度非常高的判断也是“非确定性”的,因为主体对客体不存在什么“心灵感应”,也不可能仅凭“现象”做到准确“反映”和“符合”。主体与客体之间只能通过现象和接收、行为和反馈发生弱关联,主体相对于客体唯一的高明之处就是作出推测性判断,(计算机也能做到这点)既然是推测,当然只能是非确定性的,而后由实践检验评价该判断的“真理性”程度。
意识的非确定性判断特征使得意识的发生机制可以是多样化的,能包容某些不完备的认知方法,如:缺乏穷尽性的归纳法、缺乏严密逻辑性的演绎法、缺乏完整“公理”体系的理性思维、缺乏严密因果关联的经验实证、缺乏精准反馈的自我意识反思、碎片化的与他人意识的交流,等等,都可以产生非确定性判断,当然这些认知方法本身也在实践的检验调整下逐步完备。以这种方式理解意识的发生,似乎是模糊的不准确的,实则可以避免绝对化的认知方法偏见,拓宽认知渠道,有利于通过不断试错,最后经由实践验证,获取相对正确的认知,逐步揭示真相和真理。主客体弱关联观点、信息实在观点、非确定性判断观点和实践检验观点,对正确理解先验论、现象学和其他认知哲学有一定帮助。
从信息加工整理的角度来着,逻辑思维尤其是抽象思维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新知识产生的角度考虑,非理性思维(非因果关系决定性)即突变的灵感是创新思维的源泉。无论是人脑或者是计算机,如果仅按既定的逻辑思维、程序运行,是无法出现新的认知的。只有突变,才能出现新的程序和结果,形成新的非确定性判断,再由实践检验,将符合信息反馈回主体,符合度最高的判断将会逐步"置顶"成为新的有价值的新知识。由此可见,信息实在概念对意识的理解,在意识的“符号说”基础上融入了“连接”要素,非确定性判断又为“心智”“灵感”、“自我意识”和“主观能动性”的实现提供了实在性基础,可以极大地提高“纯粹理性”的认知功能。
如果说大自然有一个由无序向有序、一般状态向具体个别状态的突变进程,那么人类的认知也必然有一个由有序向无序、具体个别状态向一般状态的突变进程。传统西方哲学在探寻事物背后的超越本质时,大都是面向具体的个别事物,使用“还原论”的解析方式去探寻万物之源,人们认为“一般寄寓于个别之中”。通常情况下这种研究方式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必须认识到有序状态不是永恒的,个别是一般状态演化的结果。例如某个巨大的宇宙区域,可能什么具体的质子电子都没有,按说任何个别都没有,当然就不可能有寄寓于其中的一般了,但是当两个外来的质子高速对撞时,立即会生成各种一致性的正反粒子对,似乎揭示了一般的普遍存在,个别就潜在于一般之中(形式潜在于质料之中)。可见,简单的还原论思维方式在认知深层次问题时,不一定总能解决问题,尤其是探寻终极超越性本质时必须采用新的、突变性的研究方式。
对万物之源状态的认知,单纯依靠对象感知通过经验归纳是无法得到的,必须遵循经验与理性结合、归纳法与演绎法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认知路线。充分运用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和现象还原方法,在经验归纳的基础上,运用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提出猜想作为初步的先验知识(注意:是经验基础上的灵感式理性先验,而不是先天)演绎得到对具体事物本质性的非确定性的综合判断,再经实践检验,去伪存真,逐步发现万物之源的真理。科学实验的大量事实证明了“波粒统一”观点的正确性,证明了发展实在观对本原的推测是合理的。
本文提出发展实在观,从探索万物之源开始对传统形而上学、存在论等传统哲学问题阐述了一些个人观点。以这样的方式理解形而上学,使之充实了辩证法因素,不再是一成不变的代名词,也不必承担虚无主义的责任。存在论中的存在者如何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较好的解释方式。哲学领域博大精深,本文仅涉及一些初始的议题,冒然发表了一些不成熟意见,敬请专家学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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