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后时代来临,各种经济警讯不时出现,许多行业走向萧条,连带使得原先受雇的员工面临失业的困境,许多拿着工作签证应聘而来的雇员,也出现了自愿或非自愿的失业潮,而使自己在美的身份陷入了尴尬,移民局就此发布公告指出,根据现有的法条或规则,这类外国籍受聘雇人员,仍然有一些选择,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国!
首先就是60天的宽限期!这是法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的宽限期,允许 E-1、E-2、E-3、H-1B、H-1B1、L-1、O-1 或 TN 类别(及其受抚养人),在停止就业后,保持身份长达 60 个连续日历日或直到授权有效期结束。
在此期间,如果新雇主及时代表他们提交延长停留请求的申请书(例如,H-1B 身份外国籍受聘雇人员的 H-1B 雇主变更申请),外国籍受聘雇人员可能可以保持其非移民身份。 .
或者,如果外国籍受聘雇人员及时提交更改为新的非移民身份(例如 B-2 访客非移民身份)的申请,或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 符合条件,则他们可以在授权停留期间留在美国。
无法及时提交身份变更申请的外国籍受聘雇人员,或找不到及时为外国籍受聘雇人员提交雇主变更申请的新雇主,可能会被要求在此宽限期结束时离开美国。
正确提交 立即有效
目前的规则并允许,处于 H-1B 身份的外国籍受聘雇人员,在新雇主向移民局正确提交新的 H-1B 申请后,即可立即开始为新雇主工作,而无需等待申请获得批准。
此外,持有身份调整申请(I-485 表格),且其基本有效移民签证申请(I-140 表格),已等待至少 180 天的外国籍受聘雇人员,可以将基本移民签证申请转移!依次转到与原雇主相同,或新雇主相同或相似职业分类的新工作机会。
外国籍受聘雇人员可以使用长达 60 天的酌情宽限期,申请更改其非移民身份,其中可能包括更改身份以成为配偶的受抚养人(例如 H-4、L-2)。 部分处于受抚养非移民身份的个人,可能有资格获得身份附带的就业许可,包括 E-1、E-2、E-3 或 L-1 非移民的配偶。 此外,如果满足某些要求,一些 H-1B 工人的配偶可能有资格获得工作就业许可。
其他可能的非移民选项包括学生身份 (F-1) 或访客身份(B-1 或 B-2)。 要注意的是,根据法规,B-1 和 B-2 非移民访客,在美国被明确排除在“从事熟练或非熟练劳动”之外,也就是不能工作。 而一些符合条件的F-1 学生,根据规定,可以从事有限的工作。
如果申请人在 60 天宽限期结束之前,提交了一份身份变更申请,即使在 60 天宽限期结束后,申请仍处于待决状态,他们也不会成?非法居留。 如果申请最终获得批准,则该个人的身份将发生变化,并被视为在申请待决期间一直处于授权状态。 但如果申请被拒绝,则个人在拒绝决定后的第二天开始,算是非法居留。
及时提交 身份变更
外国籍受聘雇人员可以善用长达 60 天的酌情宽限期,寻求新的雇主申办工作的非移民身份。 例如,根据所提供的具体事实,L-1 工作人员可能有资格获得 TN、E-3 或 H-1B1 类别下的新工作。 及时提交身份变更申请,就可以防止在申请被裁定之前出现非法居留。
来到美国并不容易,维持在美身分相当重要,而对于各种身分,移民法中又有严格的规定。任何移民法规、措施编订,很可能影响到所有在美的朋友, 相关移民讯息必须要专业的掌控,毕竟美国移民法律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问题,要进行任何相关的动作或决定,找到值得信赖又专业的律师团队从旁协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维加斯的陈冠英律师事务所,办了二十多年的移民业务,堪称个中翘楚,打个电话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号“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问题最简单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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