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永久居民,无法在绿卡的旅行有效期内(1年)或再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的有效期内(2年)返回美国,可以在就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SB-1)移民签证。这种签证通常被称为“回归签证”或“重返签证”。SB-1 申请人需要说明自己符合移民签证的资格仍然有资格回到美国。同时您还需要解释为什么在境外滞留超一年或您的再入境许可过期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所以呢,你需要提供两方面的证据:第一, 证明您离开美国期间一直保持着与美国的紧密联系,这可以包括与美国亲人的关系、工作、生活、财务、房地产等相关的文件或证明,比如您还有房贷没还清,您每年都在报税,银行有存款等等。第二:证明您离开美国的原因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因为健康问题、家庭问题、工作需要,可以包括您的诊断治疗记录,离婚判决、工作派遣证明等等。
绿卡持有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入境美国,在边境申请豁免,也就是我们大家说的“闯关”。海关官员将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裁定。通常,海关官员会做出以下几种决定:(1)检查材料后直接允许入境;(2)要求当场填表申请豁免后允许入境,或(3)海关直接没收绿卡。在海关官员的询问下,您需要诚实回答问题。您可能会被问及离境的原因、停留时间以及其他相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入境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大家入境时,最重要的是保持诚实和配合,同时准备充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您对入境程序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指导,建议您在入境前与美国驻外领事馆、大使馆进行联系。
在申请边境豁免时,海关官员可能会把全球疫情纳入考量范围。尽管如此,每位绿卡持有人的情况都不相同,若离境美国超过一年,建议在入境美国前向专业移民律师就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并由律师为您制定最佳的应对策略。
李凯茜律师是美国加州和内华达州注册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美国联邦移民法庭出庭律师。李凯茜律师事务所以合理的收费和优质的服务,竭诚地为每一位客人提供专业的移民法律服务。如果您有任何关于移民的问题,欢迎致电702-626-2222。
愿吾所能,为君分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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