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14日综合报导)美国联邦政府在川普任内颁令禁止能让半自动武器能如机关枪般连发的「撞火枪托」。联邦最高法院今天以于法无据,把禁令撤销,但大法官的表决凸显意识形态泾渭分明。
路透社报导,联邦最高法院今天以6比3的表决结果维持下级法院的见解。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撰写的裁决中,支持德州奥斯汀(Austin)枪枝商店老板暨枪枝权利倡导者卡吉尔(Michael Cargill)的观点;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赞成撤销禁令,自由派3名大法官全都反对。
卡吉尔主张,当局的禁令是不当将禁止机关枪的联邦法律延伸到撞火枪托。
位于纽奥良的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去年于裁定里也支持卡吉尔的论点。
撞火枪托(bump-fire stock)是一种用于将半自动步枪改装为类似全自动步枪,能连续击发子弹的装置。
2017年拉斯维加斯(Las Vegas)乡村音乐节发生大规模枪击案,枪手使用装有「撞火枪托」的枪枝造成58人死亡,川普政府迫于庞大压力于2019年实施禁令。
美国总统拜登表示,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摧毁一道重要的枪枝管制规定」。
拜登说,他已竭尽政府一切可行途径消弭枪枝暴力,「美国人不应生活于这种大规模杀伤的恐惧中」。
川普将在11月的美国总统大选再次对战拜登。川普竞选发言人李威特(Karoline Leavitt)在最高法院宣布裁定后表示「法院已发声,他们的决定应得到尊重」,李威特说川普是枪枝权利的「坚决捍卫者」。
本案焦点是司法部所辖的菸酒枪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如何解释「国家枪械法」(National Firearms Act, NFA)的条文内容。此法将机关枪定义为可以「自动」射击多发子弹的武器,「只要透过扳机上的一个简单功能即可射击」。
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在裁定里写道:「我们认为配备撞火枪托的半自动步枪不是『机关枪』,因为装了撞火枪托后也不能『通过扳机的简单功能发射多于1发的子弹』而且即使可以,它也不会『自动』进行。将撞火枪托视为机关枪是越权。」
美国联邦法律禁止出售或拥有机关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撞火枪托利用后座力让半自动枪械于开枪时能前后滑动,藉「撞击」扣扳机的手指从而实现快速射击。联邦官员表示,持续面临枪枝暴力的美国需要这项禁令维护公共安全。
自由派法官索托玛约(Sonia Sotomayor)在不同意见书中指出,今天的裁决将产生「致命后果」,最高法院的多数决背离国会意愿,并「刻意窄化机枪的定义」,让枪枝使用者和制造商解套。
保守派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在协同意见书里认为,2017年拉斯维加斯发生的可怕枪击事件不能改变法律条本或含义。然而枪击惨案表明,有撞火枪托的半自动步枪能达到与机关枪相同的致命效果,从而强化现有法律已到该修法的理由,「如今情况已明朗,国会自当采取行动」。
代表卡吉尔的保守派法律团体「新公民自由联盟主席」(New Civil Liberties Alliance)切诺威斯(Mark Chenoweth)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他说国会通过的法令并未禁止撞火枪托,菸酒枪炮及爆裂物管理局无权自我行事。
至于枪枝管制倡议组织「城镇枪械安全」(Everytown for Gun Safety)主席范布拉特(John Feinblatt),则促请国会立法取缔撞火枪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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