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导)中国将修改早已落伍的强制退休制度。中共三中全会上周作出的「决定」提到,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这意味,中国将设立法定退休年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并可自愿延后退休。
中国现行的退休年龄是根据上世纪70年代中国国务院制定的暂行办法,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就被强制退休,应对当前人口、劳动力高龄化,早已不合时宜。
据第一财经,中共上周召开20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昨天公布的「决定」全文首次将「自愿、弹性」列为延后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原则。
「决定」在第46条健全人口发展支援和服务体系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报导指出,中国现行退休制度有两大特点,一是法定退休年龄偏低,退休年龄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60岁,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是世界上法定退休年龄最低的国家之一;二是实行强制退休制度,即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强制退休,雇主有权利终止劳动者的工作。
报导提到,很多发达国家实行的弹性退休制度,不实施一刀切,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形成调节退休年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劳动者身体健康愿意继续工作,雇主无权拒绝。同时,对于晚退休者,国家还会在养老金上给予奖励。
北京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指出,「决定」中一个很突出的新意是明确提出「法定退休年龄」,因为中国退休年龄都是政策规定的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20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要根据国民平均预期寿命及大数据建立法定退休年龄,同时也要有相应的劳动年龄人口界定这样的制度安排。
她指出,中国在「自愿、弹性、法定退休年龄」三个新提法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推进渐进式延后退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市场需求。渐进式的弹性退休制度有助于实现就业人员从数位经济替代岗位转向照顾经济岗位;这对劳动力市场转型和解决结构性失业有多重意义。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指出,此次「决定」提出按照自愿和弹性原则,将选择空间让渡给个人,个人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做出符合个人意愿的最优选择。按照「自愿」原则,个人可在几个年龄节点选择;按照「弹性」原则,对自愿延退的人可给予激励系数,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准。
「一般来说,政策可能会是设置一些延退年龄段,由个人选择,多延多得,但一经选定不可改变,不会是想延多少就多少」,张盈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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