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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

谈谈大选选票上的几个问题

2024年09月26日   维加斯新闻报
文:宋智达

        △10月9日内华达州大选即将开始投票。除了选联邦和内华达州的官员和民意代表之外,选票上还有七个关系到全州的问题,要选民回答是否赞成。这七个问题都关系到内州宪法。内州规定修改宪法必须经过两次立法过程:其中一次必须是全民投票。
    这七个问题分为三类:问题1、2、4、5已由州立法院通过,这次全民投票如通过将按照其内容修改宪法。问题3 是选民提出的动议,已在2022 年选举中通过,这次与2022年的版本完全一样,再次通过后也将成为修改宪法的依据。 问题6、7 都是第一次提出的选民动议,也是第一次在选票上出现。如果通过,将在2026年选票上再次出现。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州立高等院校的管理以及资金使用。按照当前州宪法,高等教育由民选的独立董事会控制和管理。选票上的措施是取消关于董事会选举、职责以及其对州立大学事务和资金管理的宪法条款,并要求州议院通过关于州立大学的管理和州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审计的法律条款,并确保在使用联邦拨款上符合联邦法律的规定。这个提案不会废除包括有关董事会成员选举在内的现行法律规定,但它将使董事会成为一个法定机构,其结构、成员、权力和职责将受到现行法律条款的约束,并可根据立法程序进行的任何法定变更进行调整。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修改州宪法第13条第1款中的文字描述:将“精神病人”改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士”; 将“盲人”改为“盲人或视障人士”;将“聋哑人”改为“聋人或听障人士”。将政府需扶植和支持为上述人员服务的“机构”扩大到“实体”。
    第三个问题是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第5条和第15条,改变对于美国国会议员、州长、副州长、州务卿、州财长、州审计长、州总检察长和州立法者的选举方式。具体就是将取消党派初选,引入公开初选及排序选择的投票制度。初选得出的前五名候选人将晋级大选,大选获胜者将通过排序选择的方式投票产生。
    目前内华达初选将无党派人士排除在外;修改后所有候选人和选民不论党派或无党派都可以参与。而大选的获胜者将通过排序选择的投票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每个选民投票时都可以按自己决定给五名候选人排序,即从第一选择到第五选择,也可以只选择最中意的一个候选人。计票时如果某候选人得到的第一选择票数超过50%,则直接获胜。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超过50%的第一选择票,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将被淘汰。如果你的第一选择已被淘汰,你投的那一票不会浪费,而会转给你选择的第二位候选人。这一计票过程将持续进行,直到某候选人获得超过50%的选票为止。
    如果该提案通过,州议会需在2025年7月1日前通过相关实施立法,并将从2026年选举周期起生效。下次初选将于2026年6月开始。
    第四个问题 的提案旨在从《内华达州宪法条例》和《内华达州宪法》中删除允许使用奴隶制或强迫劳役作为刑罚手段的条款。“奴隶制”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拥有绝对控制权。美国最高法院定义“强迫劳役”为使用或威胁使用身体约束、身体伤害,或通过法律程序的胁迫,迫使某人劳动。目前,《内华达州宪法条例》和《内华达州宪法》第一条第17款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役,但允许使用作为刑罚。本提案将删除允许奴隶制和强迫劳役作为刑罚手段的条款,彻底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奴隶制或强迫劳役。
    第五个问题 问选民是否同意修改《1955年销售和使用税法》,豁免该法所规定的对纸尿裤销售、存储、使用或其他消费的税收。如果通过此豁免将从2025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50年12月31日失效。
    第六个问题问选民是否同意修改《内华达州宪法》,保障个人在不受州或地方政府干涉的情况下,有权在胎儿可存活之前或在任何妊娠阶段出于保护孕妇健康或生命的目的,由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执行堕胎。
    现行法律规定堕胎在内华达州合法且必须在妊娠开始后的24周内进行。如果医生认为为了保护孕妇的生命或健康有必要堕胎,现行法律允许在24周后进行。此外,现行法律还要求24周后进行的堕胎必须在内华达州认可的医院中进行。
    如果选民批准本提案,它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建立堕胎的宪法权利。这项堕胎权利适用于从妊娠开始到“胎儿可存活”之前的任何阶段,若在孕妇需要医疗处理以保护其生命或健康的情况下,适用于整个妊娠期。提案对“胎儿可存活” 的解释是 “根据治疗孕妇的医疗专业人员的专业判断,胎儿在不使用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能够在子宫外持续存活的妊娠阶段”。
    该提案明确规定,内华达州各级政府不得干涉这一权利。但如果在“令人信服的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进行干涉。该提案建立的堕胎权利不要求或强制任何内华达人进行堕胎;它提供了一个权利,允许个人做出自己的选择。
    第七个问题要选民决定是否应该修改内华达州宪法,要求选民在亲自投票时出示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以验证其身份,或在通过邮寄选票投票时提供某些个人信息以验证其身份。
    根据现行法律,内华达州选民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需提供身份证明。这些情况主要与选民的注册方式和时间有关。目前,只有通过邮件或电脑注册的选民,或者通过这些方式提前注册而且从未参加过内华达州联邦选举的选民,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此外在选举前14天内在线注册的选民必须现场投票,并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如果这项提案通过,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第二条,要求选民在领取选票之前提供身份证明。在投票站现场投票的选民需要出示的身份证明可以是以下任一种:内华达州驾照;内华达州、其他州或联邦政府颁发的身份证;联邦政府、内华达州政府,或任何内华达州地方政府颁发的带照片的员工身份证;美国护照;美国军人身份证;内华达州公立学院、大学或技术学校颁发的学生带照片的身份证;原住民部落带照片的身份证;内华达州隐蔽携带枪支许可证 以及其他内华达州立法院批准的由政府颁发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用邮寄方式投票的选民必须提供特定的个人信息,以便选举官员验证选民身份,这些个人信息包括内华达州驾照号码的后四位数字、如没有内州驾照,提供社会安全号码的后四位数字,没有以上两项的选民可提供注册时由县书记官提供的编号。

    这次选举的日期是:提前投票为10月19 至 11月1日;邮寄的选票将在10月16日 至10月22日 期间寄出给选民;大选的投票日期是11月5日,选民寄回的选票必须有大选日之前或当天的邮戳才有效。
    选民登记网址:https://www.nvsos.gov/SOSVoterServices
/Registration/Step0.aspx
    目前克拉克县用英文、西班牙文和菲律宾文(Tagalog)印制选票。历次投票记录显示华裔公民的投票率偏低,没有到达用中文印制选票的最低标准。大选投票决定命运,成就未来。内华达华人协会鼓励华裔公民积极参与,用选票行使权利,发出声音,提高我们的可见度,这样才能提高我们的地位,至少下次争取到中文选票。我们也倡导华人在积极参与民主进程的同时互相理解和扶持。(资料由内华达华人协会理事宋智达博士撰写,资料来源Secretary of State of Nevada)

关于内华达州大选选票上的七个问题

    2024年内华达州大选投票将于10月19日开始。除了选举总统、联邦参议员、众议员、州立法院成员等,选票上还有与内华达州宪法相关的七个问题,需要通过全体选民投票共同决定。为了帮助华裔选民充分理解这七个问题,内华达华人协会理事宋智达博士将其主要部分译成了中文,与州务卿给全体选民的信一起发表供大家参考。

州务卿给全体选民的信

亲爱的内华达州选民:
    作为您的州务卿,我有责任就将出现在您的大选选票上的问题发布一份指南。这是我肩负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它可以帮助每个人了解选票上要求您对内华达州的未来做出什么决策。
    今年 11 月的大选选票有七个关系到全州的问题。每个问题都有可能对我们的生活、学习或投票方式产生重大改变。其中四个问题来自立法机构上届会议通过的法案,由立法顾问局撰写。还有一个问题已在2022 年的选票上出现过,这次与2022年版本完全一样。
    最后两个问题是新的。我的办公室有责任编写精简版和摘要。我要求我的团队将问题和解释都写得使大多数选民都能轻松阅读和理解,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措辞,目的是使选票易懂,以便选民对自己的选择及其意义有充分信心。
    当您阅读这些支持和反对每个问题的论点时,我鼓励您使用可靠的来源进行自己的研究。作为选民,我们对候选人、选票问题和选举过程了解得越多,我们的州就会越好。 感谢您作为公民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并参与我们的民主活动!

恭敬地
弗朗西斯科·阿吉拉尔 (Francisco V. Aguilar)
州务卿
如对即将到来的大选或选票问题指南内容有问题,请致电 (775)684-5705 或发邮件到 nvelect@sos.nv.gov 联系州务卿办公室

2024 大选内华达州选票上的问题汇总(中英双语)

 编号 事由 起源  通过的后果
 1 Proposes amendments to modify the authorities of the Board of Regents of the Nevada System of Higher Education
提出修改内华达州高等教育系统董事会权力的修正案
Senate Joint Resolution No. 7 of the 81st Session
州参议院第81次会议7号决议
Becomes Law
成为州法
 2 Proposes to revise certain terms within the Nevada Constitution for individuals and entities who receive support from the State
提议修改内华达州宪法中针对接受州支持的个人和实体的某些条款
Assembly Joint Resolution No. 1 of the 81st Session
州众议院第81次会议1号决议
Becomes Law
成为州法
 3 Proposes to amend the Nevada Constitution to allow for open primaries and ranked-choice voting
提议修改内华达州宪法,允许投票采用公开初选和排序选择的方式
Constitutional Initiative Petition C-01-2021
宪法动议C-01-2021
Becomes Law
成为州法
 4 Proposes the removal of language authorizing the use of slavery and involuntary servitude as a criminal punishment from the Nevada Constitution
提议从内华达州宪法中删除授权使用奴隶制和强迫劳役作为刑事处罚的条文
Assembly Joint Resolution No. 10 of the 81st Session
州众议院第81次会议10号决议
Becomes Law
成为州法
5 Proposes the exemption of child and adult diapers from certain taxes
提议免除儿童及成人尿布的某些税款
 Senate Bill 428 of the 82nd Session
州参议院第82次会议428号决议
Becomes Law
成为州法
6 Proposes to amend the Nevada Constitution to make abortion access individual right
提议修改内华达州宪法,要求堕胎成为宪法保障的个人权利
Constitutional Initiative petition C-05-2023
宪法动议C-05-2023
Placed on General Election Ballot in 2026
出现在2026年选票上
7 Proposes to amend the Nevada Constitution to require voter ID
提议修改内华达州宪法,要求选民投票提交身份证明
Constitutional Initiative petition C-02-2023
宪法动议C-02-2023
Placed on General Election Ballot in 2026
出现在2026年选票上

问题 1. 选票问题全文

    是否应修订内华达州宪法,删除管理内华达州高等教育系统董事会及其对州立大学和某些联邦赠地基金管理的某些条款,通过定期独立审计,对公共高等教育机构规定新增立法监督,而不废除当前的法定选举董事会程序或与董事会相关的其他现有法律规定?
选择:赞成(Yes)反对 (No)
    解释—内华达州宪法要求立法院建立由民选董事会掌管的一所州立大学,董事会的职责由法律规定。内华达州宪法还规定,这个董事会根据州法掌控和管理州立大学的事务和资金。选票上的这项措施,也称为“内华达州高等教育改革、问责和监督修正案”,将取消关于董事会选举和职责以及其对州立大学事务和资金管理的宪法条款,并要求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州立大学的治理以及对内华达州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审计。该投票提案不会废除任何现行的法律规定,包括有关董事会成员选举的规定,但它将使董事会成为一个法定机构,其结构、成员、权力和职责将受到现有法律规定的约束,并可根据立法程序进行的任何法定变更进行调整。
    内华达州宪法规定,根据美国国会于1862年通过的联邦法律,内华达州获得的特定资金必须投资于一个独立基金,并专门用于支持州立大学的特定部门。如果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独立基金中的任何金额丢失或被挪用,内华达州必须补足丢失或被挪用的金额,以确保基金本金不受影响。
    本次投票措施将通过以下方式修改这些规定:1澄清对该联邦法律的引用,包括所有国会通过的修订案;2.明确规定,依据这些联邦法律获得的资金必须由内华达州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投资。
    投“赞成”票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具体包括:删除关于州立大学董事会选举、职责及其对大学事务和资金管理的规定,并要求州立法院通过有关州立大学的治理以及审计内华达州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规定;修改管理据联邦法律获得的特定资金的条款,确保这些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州立大学某些特定部门。
    投“反对”票将保留现有的内华达州宪法中有关州立大学董事会的选举和职责的条款,并维持现行关于根据联邦法律获得的特定资金管理的规定,且不会对这些条款进行修改。
    译注:这个问题起源于州参议院第81次会议的7号决议。

问题 2. 选票问题全文

    是否应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第13条第1款:(1) 修改对州必须扶植和支持的机构中受益的人群的描述;(2) 将“机构”一词替换为“实体”;(3) 将服务于智力或发育障碍人士的实体添加到州必需要扶植和支持的实体类型中?
选择:赞成(Yes)反对 (No)
    解释和摘要—《内华达州宪法》第13条第1款要求州扶植和支持为“精神病人、盲人及聋哑人”服务的机构。此提案提出将“机构”改变为“实体”,并修订相关受益对象的描述,将为智力或发育障碍人士服务的实体纳入州必须扶植和支持的范围。
    本次选票将修订《内华达州宪法》第13条第1款,对州所扶植和支持的服务对象描述进行以下调整:(1) 将“精神病人”改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士”;(2) 将“盲人”改为“盲人或视障人士”;(3) 将“聋哑人”改为“聋人或听障人士”。
    此外,该措施将“机构” (institutions)一词改换为“实体”(entities),并新增将为智力或发育障碍人士服务的实体纳入州必须扶植和支持的类型。
投“赞成”票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如下:
    (1) 修订服务对象的描述; (2) 将 “机构” 改为 “实体”;(3) 增加了将为智力或发育障碍人士服务的实体纳入州必须扶植和支持的范围。
    投“反对”票将保留现有宪法描述内容,不增加相关实体。
    译注:这个问题是关于文字描述上的修改;起源于州众议院第81次会议1号决议。

问题 3. 选票问题全文

    是否应修改《内华达州宪法》,使所有内华达州选民有权在公开初选中投票选出大选的候选人,并在大选中按照排序选择方式投票给候选人;此选举方式适用于以下职位:美国参议员、美国众议员、州长、副州长、州务卿、州财务长、州审计长、州总检察长及州立法者?
选择:赞成(Yes)反对 (No)
    解释和摘要—本提案如通过,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第5条和第15条,修改适用于美国国会议员、州长、副州长、州务卿、州财务长、州审计长、州总检察长和州立法者的选举方式。具体就是将取消党派初选,引入公开初选及排序选择的投票制度。初选得出的前五名候选人将晋级大选,大选获胜者将通过排序选择的方式投票产生。
    所有候选人和选民不论党派或无党派都可以参与初选。初选得票前五名的候选人将晋级大选,而大选的获胜者将通过如下排序选择投票方式产生:
    · 每个选民都可以在投票时按自己决定给候选人排序,即从第一选择到最后一个选择,也可以只选择最中意的一个候选人。
    · 如果某候选人在大选中获得第一选择的票数超过的50%,则直接获胜。
    · 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超过50%的第一选择票,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将被淘汰,每个将现已被淘汰的候选人列为第一选择的选民那一票都会转移,计入给他们选择的下一个候选人。
    · 这一计票过程将持续进行,直到某候选人获得超过50%的选票为止。
    如果该提案通过,立法机关需在2025年7月1日前通过相关实施立法。这些修改将从2026年选举周期起生效,初选将于2026年6月开始。
    投“赞成”票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第5条和第15条,允许所有内华达州选民参加公开初选,并在投票中按照自己选择给候选人排序。此投票方式适用于以下职位:美国参议员、美国众议员、州长、副州长、州务卿、州财务长、州审计长、总检察长和州立法者。
    投“反对”票将维持现行的《内华达州宪法》第5条和第15条规定,不作修改。
    译注:这一宪法动议已经在2022年的选票上出现过并通过。根据内州法律,宪法动议需经过两次公民投票。

问题 4. 选票问题全文

    是否应修改《内华达州宪法条例》和《内华达州宪法》,以移除授权将奴隶制和强迫劳役作为刑罚手段的相关条款?
选择:赞成(Yes)反对 (No)
    解释及摘要 —本提案旨在从《内华达州宪法条例》和《内华达州宪法》中删除允许使用奴隶制或强迫劳役作为刑罚手段的条款。“奴隶制”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拥有绝对控制权。美国最高法院定义“强迫劳役”为使用或威胁使用身体约束、身体伤害,或通过法律程序的胁迫,迫使某人劳动。
    目前,《内华达州宪法条例》和《内华达州宪法》第一条第17款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役,但作为刑罚仍被允许使用。本提案将删除允许奴隶制和强迫劳役作为刑罚手段的条款,彻底禁止在任何情况下的奴隶制或强迫劳役。
    投“赞同”票将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奴隶制和强迫劳役作为刑罚。
    投“反对”票将保留现有条款,继续允许在刑罚中使用奴隶制和强迫劳役。

问题 5. 选票问题全文

    是否应修改《1955年销售和使用税法》,免除该法所规定的对纸尿裤销售、存储、使用或其他消费的税收?
选择:赞成(Yes)反对 (No)
    摘要— 本提案将免除对儿童和成人纸尿裤的销售、存储、使用或其他消费的销售和使用征税。此免税将从2025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50年12月31日失效。如果提案未通过,现行的税收规定将继续有效。

问题 6. 选票问题全文

    是否应修改《内华达州宪法》,以保障个人在不受州或地方政府干涉的情况下,有权在胎儿可存活之前或在任何妊娠阶段出于保护孕妇健康或生命的必要情况下,由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执行堕胎?
选择:赞成(Yes)反对 (No)
解释及摘要
    解释—如果选民批准本提案,它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建立堕胎的宪法权利。
    该堕胎权利适用于从妊娠开始到胎儿“可存活”之前的任何阶段,若在孕妇需要医疗处理以保护其生命或健康的情况下,堕胎权适用于整个妊娠期。“胎儿可存活” 是指 “根据治疗孕妇的医疗专业人员的专业判断,胎儿在不使用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能够在子宫外持续存活的妊娠阶段”。
    该提案明确规定,内华达州,包括县市政府,通常不能干涉这一权利。但如果在“令人信服的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州、县或市政府可以进行干涉。
    该提案建立的堕胎权利不要求或强制任何内华达人进行堕胎。相反,它提供了一个权利,允许个人做出自己的选择。
    摘要— 现行法律规定堕胎在内华达州合法,并且必须在妊娠开始后的24周内进行。如果医生认为为保护孕妇的生命或健康有必要堕胎,现行法律允许在24周后进行。此外,现行法律还要求24周后进行的堕胎必须在内华达州认可的医院中进行。
    如果选民批准该提案,这一选票措施将为《内华达州宪法》第一条添加一个新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该修正案的第一部分将建立 “堕胎的基本权利”,即内华达州宪法将使堕胎成为所有个人(不仅限于内华达州居民)的合法选择,并由内华达州宪法保护。修正案还包括由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进行堕胎的权利。第二部分规定,如果修正案的任何部分在法庭上受到挑战,其他部分不受影响并继续有效。此条款确保在未来可能的诉讼中,堕胎权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投“赞成”票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确保个人在胎儿可存活之前或在保护孕妇健康或生命的必要情况下,有权选择堕胎,不受州或地方政府的干涉。
投“反对”票将保持现行法律,不在《内华达州宪法》中添加这一权利。
    译注:这一宪法动议是第一次提出。根据内州法律,宪法动议需经过两次公民投票;如果通过,此动议将再次出现在2026年选票上。

问题 7. 选票问题全文

    是否应该修改内华达州宪法,亲自要求选民在亲自投票时出示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以验证其身份,或在通过邮寄选票投票时提供某些个人信息以验证其身份?
解释及摘要
    解释—如果这项提案通过,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第二条,要求选民在领取选票之前提供身份证明。
    在投票站现场投票的选民需要出示一个当前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者一个过期未超过四年的身份证明。如果选民年满70岁,只要身份证明本身有效,无论过期多久都可接受。可以接受的身份证明类型包括以下各种:
    · 内华达州驾照;
    · 内华达州、其他州或美国政府颁发的身份证;
    · 美国政府、内华达州政府,或任何内华达州地方政府颁发的员工带照片的身份证;
    · 美国护照;
    · 美国军人身份证;
    · 内华达州公立学院、大学或技术学校颁发的学生带照片的身份证;
    · 部落带照片的身份证;
    · 内华达州隐蔽携带枪支许可证;
    · 内华达州立法院批准的其他由政府颁发的带照片的身份证。
    对于邮寄选票的选民,必须提供特定的个人信息,以便选举官员验证选民身份。这些信息包括以下各种:
    · 内华达州驾照号码的后四位数字;
    · 如果选民没有内华达州驾照,提供社会安全号码的后四位数字;
    · 如果选民既没有内华达州驾照也没有社会安全号码,提供选民注册时由县书记官提供的编号。
    如果此提案通过,选民在内华达州的现场投票时将需要出示上述指定的身份证明,邮寄选票的选民则需提供上述特定个人信息才能投出合法选票。
    摘要—根据现行法律,内华达州选民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需提供身份证明。这些情况很少见,主要与选民的注册方式和时间有关。目前,只有通过邮件或电脑注册的选民,或者通过这些方式提前注册而且从未参加过内华达州联邦选举的选民,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此外,州法律还要求,在选举前14天内在线注册的选民必须现场投票,并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如果选民在2024年大选中通过这项提案,它将进入2026年大选进行再次投票批准。如果获得通过,内华达州立法机构可在2027年立法会议期间制定相关法律,并将在2028年选举周期开始实施这些更改。
    投“赞成”票将修改内华达州宪法第 2 条,要求内华达州选民投票时亲自出示某些身份证明,邮寄选票的选民提供某些信息才能进行合法投票。
    投“反对”票将不更改内华达州宪法,保持目前的形式。
    译注:这一宪法动议是第一次提出。根据内州法律,宪法动议需经过两次公民投票;如果通过,此动议将再次出现在2026年选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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