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如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应依法予以换发或补发护照,不再办理延期。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护照换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照人可申请换发护照:
1. 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 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 因年龄增长容貌发生较大变化的;
4. 中国驻美总领馆认可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1. 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 小2寸正面、五官无遮盖、半年内彩色近照2张,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
3. 护照原件;
4. 护照相关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美签证页以及最后一次出境中国和入境美国盖章页;
5. 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美国绿卡、工作卡、I-20表、H1B签证等)。
6. 领事官员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如因护照破损、毁坏等原因确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申请人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其他材料。
办证方式
1. 本人应按中国驻美国大使馆领区划分,根据本人家庭住址所属领区,亲自到总领馆办理。护照换发必须由本人到馆申请,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2. 由于护照需送往制证中心制作,正常换发护照办证时间约需1个月。
3. 领取新护照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A. 本人亲自来总领馆领取。
B. 委托他人领取。 申请人可不必亲自来总领馆领取新护照,但受托人领取护照时必须提交“取证单”原件。
C. 申请人办理窗口回邮服务。 申请人在递交换发护照申请时,须同时提交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并预交护照换发申请费用和邮寄服务费,且只能使用现金支票(Money Order)支付,恕不接受其它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注意: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销毁,并将影响该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护照遗失或损毁补发
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已影响使用的,可由本人申请补发护照。
所需材料:
1. 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 小2寸正面、五官无遮盖、半年内彩色近照2张,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
3. 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为中国公民的身份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4. 在美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美国绿卡、工卡、I-20表、长期有效签证等);
5. 本人书面护照遗失或损毁情况报告。 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现在美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地点、经过,护照号码、发照时间、签发地点、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6. 领事官员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证方式
1. 本人应按照中国驻美国大使馆领区划分,根据本人家庭住址所属领区,亲自到总领馆办理。护照遗失或损毁补发,必须由本人到馆申请,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2. 护照遗失或损毁补发需经中国国内核查,办理时间不确定,无加急服务。
3. 领取新护照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A. 本人亲自来总领馆领取。
B. 委托他人领取。 申请人可不必亲自来总领馆领取,但受托人领取护照时必须提交“取证单”原件。
C. 申请人办理窗口回邮服务。 申请人在递交补发护照申请时,须同时提交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并预交护照换发申请费用和邮寄服务费,且只能使用现金支票(Money Order)支付,恕不接受其它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注意事项
因遗失护照到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后,该遗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 如当事人申请补发护照后又找回已报失护照,请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持用已报失护照,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罚。
中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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