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一种赴美短期工作签证,专供跨国公司把员工从美国境外关联公司调派到美国境内关联公司工作使用。L1有两种:L1A给管理人员,L1B给关键技术人员。出面提交申请的是美国境内的公司。 它既可以是境外公司在美开设的子公司(Subsidiary),也可以是关联姐妹公司(Affiliated/sibling),还可以是分部(Branch)。美国境内公司既可以是根基牢固的公司 (Established Company),也可以是新设立的公司(Start-up)。本文主要回答新设公司申请L1A的常见问题。
问1:新设公司申请L1通常要满足哪些要求?
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美国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在所有权上要彼此附属或关联。 美国公司要收到来自境外股东的投资,要有办公室,以及切实可行商业计划。L1的受益人,在过去三年里,至少有一年连续在境外关联公司担任管理或关键职位。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要把L1受益人从境外的公司调派到美国境内的公司来担任管理或关键职位。
问2: 过去三年中有一整年管理经验, 这个三年是如何倒算的?
这个时间倒算点,法律并不明确一致。 有些法规说是从递交L1申请之前三年。 有些法规说是从进入美国之前三年。 你可以选择一个有利于你情形的法规来争辩。 实践中, 有人在境外公司工作一年后,进入美国读了几年书,后来又在美国用H1B工作了几年,接着申请L1A,还是可以满足所谓过去三年(从首次进入美国前三年)里有一年管理经验的要求。
问3: 我是公司法人, 我就自动满足管理经验要求了吗?
不一定。 美国公司里没有法人这一职位。只有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决策的人才才是高管。 公司股东,老板,法人或者董事会成员并不自动或必然是高管。此外, 所谓一整年的管理经验,短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出差或旅行并不中断经验的连续性。
问4:L1对境外公司的规模有什么要求?
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要求。 但法律暗含的要求是:所有材料加起来应该表明它有财政能力和业务必要性投资美国。此外,因为L1调动的高层管理人员,如果境外公司雇员太少,那么被调动的人是否真的是高阶管理人士就成了问题。 现实中,我们最常见的L1中国母公司有20到50人。 50 人以上,就算规模很不错的公司了。 20人以下, 就算偏少。但我们也办理过只有三个人的境外公司通过L1申请。 至于境外公司的营业规模, 有1百万美元以上的年营业额和10万美元利润的公司,通过L1应该没有问题。 至于注册资金,美国没有这个概念。 移民官也不太在乎这个。
问5: 美国新设公司要具备什么雏形才可以提交L1申请?
美国新设公司申请L1需要向移民局证明它已经准备好充足的物理空间开展特定的商业活动。包括:投资资金到位,签署了办公室租约,具备了开展商业活动的必要条件,有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书和行销策略等。新设公司,办公位置很重要,该位置需要满足开展特定商业活动的要求。办公场所一般不可以是住宅, 也不可以是虚拟办公室,它必须是有门有墙围起来的商业场所。办公场所大些更能体现出公司投资的强度和commitment。 新公司要有商业可行性分析及详细的计划书,其中列明与海外公司关联度,资金来源和用途,并进行市场分析,制定行销计划,雇佣计划,预测收入支出和利润。总之要向移民局证明设立的新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有一个可后续发展的前景。
本文来源于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并由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修改转载。联系电话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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