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年初始期限,三个条件要满足。
L1申请, 有三个条件要合格: 合格的公司关系,合格的职责位阶, 合格的工作履历。 而且, 拿到L1身份以后, 身份的维持和有效还要取决于持续合格有效的公司关联关系。
L1受益人在过去三年里至少要在美国境外的关联公司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这个三年,可以从L1申请之日起倒算,或者是L1受益人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
如果是established company, L1一开始就可以批三年。 但如果是start-up company, L1 开始只批一年,后面可以延期三次,每次延两年。
按照总共允许的身份时间长短,有三种情形。 L1A总共可以长达七年。 L1B总共可长达五年。L1任期内, 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可以recapture 回来, 这样, L1任期跨度有可能超过七年/5年。 Intermittent L1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 但Intermittent L1 通常每年在美国的时间不会超过六个月。
(4) 四方面材料
L1申请通常要整理递交四方面的材料:
1)美国公司的材料
2)海外公司的材料
3)两者之间隶属关联的证明材料 (出资证明,股票单等)
4)受益人的资历文件
5) 五年L1B最长期限
持L1B核心技术人员在美国的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但要注意的是,期间在美国境外出差或停留的时间可以排除在外。
另外, 如果是母子公司关系,一方应该占有另外一方应该超过50%的股权或者有否决权。
6) 六个分步骤
以在美国开新公司为例,用L1方式到美国工作,直到最后拿绿卡,大致要经历六个步骤:
1.可行性分析, 在移民律师指导下着手准备;
2.注册美国公司,申请EIN 纳税号,开公司银行帐号,往美国公司帐号打钱注资;
3.租办公室,申请商业许可证,雇佣员工,起草商业计画书;
4.收集整理四方面的材料,递交L1申请,获得批准;
5.发展公司业务,雇员营收见增长,申请L1延期;
6.营收和雇员达到一定规模以后申请EB1C移民,取得正式绿卡。
(7) 七年L1A最长期限
L1A身份在美国的总长不超过七年。 但是在此期间,L1受益人在美国境外旅行停留的时间可以从七年里面排除。七年届满后,L1受益人如果离开美国回到境外关联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又可以重新申请L1签证回来, 新的七年重新起算。 等到美国公司有了一定的营业和雇员规模以后, 高管可通过EB1C早早拿到绿卡, 一般不用等到七年届满。
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还是L1的投资金额要求和美国公司的雇员人数。 移民局对此资金数量和员工数量都没有硬性要求。但根据我们的经验,L1公司的初始投资一般能有一二十万美元就不错了,后面可以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 Start-up 公司的initial L1 申请不一定要有雇员,能有一两个当然更好,但一定要商用办公室和翔实的商业计画书。 L1延期通常要看到公司业务开展,营收增加和雇员人数增长,通常要有五个以上雇员比较好。递交EB1C移民申请的时候, 公司最好要有十个以上的雇员, 营业收入最好有一百万以上。 雇员可以是全职,也可以是兼职的。 雇员人数可以算L1本人,也包括有工作许可的L2配偶以及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当然, 如果美国这边只是研发机构或代表处,运作资金完全来源于境外母公司, 可以没有自己的独立营收, 但雇员人数和薪资要达到一定水准。 雇员的薪资水准很高, 那雇员人数可以相对低一些。 如果很多是临时工, 半职工,合同工,而且雇员的薪水很低,那么雇员的人数可能要多一些为好。
本文来源于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并由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转载。联系电话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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