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投资移民?
美国国会于1990年建立的,通过外国投资者资本投资并创造就业机会,旨在刺激美国经济的投资移民计划即「EB-5」。在1992计划试点后,投资移民计划一直得到更新与延续。除了投资者自行投资与管理的项目外,基于促进目标地区经济增长的目的,一定的EB-5投资移民计划特定预留给移民局指定的区域中心。随着美国政府对移民政策逐步放松,投移民吸引众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国大陆的投资移民者,数目跃居全球投资移民美国的首位。投资移民(EB-5)的独特性表现在此种移民对投资者的学历、英文水准及工作经历等个人条件无任何要求。只要投资者有足够的投资资金且能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通过自行投资或区域中心投资这两类的其中一类即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二十一岁以下未婚子女全家均可同时获得移民签证,并可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就业、投资及生活,子女还可享受在公立学校的学习。虽然以这种方式首先只能获取两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而在两年后需更新成永久绿卡,但总而言之,对于资金充足的投资者无疑是所有移民项目里最便捷且门槛最低的选择。
投资移民有哪些方式?
投资移民项目(EB-5)分为两类,即「自行投资项目」和「区域中心投资项目」。「自行投资项目」有50万美元投资项目和100万美元投资项目两类。「区域中心投资项目」大多为50万美元项目,但个别项目也要求100万美元的投资额。
自行投资项目该怎样操作?
此项目多需10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在有财力的情况下,这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的投资方式。资金掌握在自己手里,经营、管理和运作都由自己掌控。不过对于英语能力差及不熟悉美国环境的外国投资者,这种投资较有难度,再加「雇佣10名全日制雇员」的必要条件即意味着投资者必须踏踏实实地运作企业,否则很难通过正式绿卡的申请。而仅需50万美元投资金额的自行投资项目,却只适用于投资高失业地区及贫困边远地区。
区域中心投资项目该怎样操作?
与「自行投资」相比,此类项目的投资金额多为50万美元,「区域中心投资」的方式更适合于对美国语言及环境不熟悉,或无法投入大量时间及精力来亲自管理此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区域中心有其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统一规划及科学管理,以此保障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但投资者需注意的是,有许多区域中心及项目操作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不足,或者经营项目时以短期利益为主,则不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比如,有的项目获得了移民局的批准,但没过多久,隔壁州政府挖墙脚,项目负责人就把项目搬走了。而该项目在之前之所以通过审核,是因为经济学家根据特定环境预测的为当地创造的非直接经济机会,如果环境变了,项目也就变了,于是投资人的绿卡申请就会被移民局拒绝。有些项目是风投项目,项目负责人自身没出多少钱,从投资者处获得的钱如果赔了也和他们毫无关系,因此风险更大。所以如何选择区域中心是投资移民成功的关键。
本文来源于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联系电话702-308-4915, 702-6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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