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连串紧缩性的移民措施之下, 媒体一面倒地指出移民政策日趋严格! 然而, 实际上, 移民政策还是有松绑的地方, 像12月10日移民局(USCIS)就发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PM),为移民局官员提供新政策指导, 就是一个减省程序的便民措施。因为这个政策是在说明什么条件下, 可以豁免婚姻条件绿卡“转正”申请人必须面谈的这个环节。
婚姻绿卡一开始发的是两年期效的临时绿卡, 经过两年之后, 临时绿卡持有人, 则可以填具I-751 表格, 申请移除美国移民局对婚姻绿卡所设的有效期仅为2年的条件限制, 这个程序一般称为“取消居留条件的申请”, 也有人称为临时绿卡转正申请。一般而言, 除非个别豁免,移民局官员必须面试每一个I-751表格的主要申请人。
然而根据这项新的政策备忘录, 由2018年12月10日起, 只要符合一定条件, 将予以放宽, 准许这一部分申请人豁免面试! 在一片紧缩声中的移民政策, 这个讯息成了万绿丛中一点红, 但也昭示著移民局还是实事求是, 并不是只朝向严格的方向来制定政策。
基本上, 只要确实是和美国公民或者拥有永久居留权人结婚, 获得条件绿卡的配偶, 都可以在两年期满前的三个月起, 申请免除期限条件, 而这个时候原先设定需要面谈, 就是要确认婚姻事实存在。所以, 如果移民官能够经由之前的查访, 或是相关面谈, 确认做为获得条件绿卡及转换为永久绿卡之基础的婚姻的真实性, 那么就可以考虑省去面谈。
婚姻真实性 豁免关键
根据移民局官网的说明指出, 如果官员认为申请案例已经满足了以下条件, 可以免除面试程序: 官员可以根据现有文件做出判定, 因为文件已包含有关婚姻真实性的充分证据, 并且申请人并非为了逃避美国的移民法订立婚姻, 也就是确立婚姻的真实性。
同时, 对于2018年12月10日或之后收到的I-751表格, 移民局先前已与主要申请人进行了面谈; I-751表或支持文件中没有任何欺诈或虚假陈述的迹象; 没有复杂的事实或问题需要面试来解决。
在确定是否豁免面谈时, 无论I-751表格是作为联合申请提出, 还是作为申请
豁免联合申请临时绿卡转正, 这些政策备忘指南都适用。移民局方面表示, 这项备忘录适用于所有审查I-751表格, 并完全取代2005年6月24日起采用的备忘录“I-751表格的修改面试豁免标准, 取消居留条件的申请”。
在这儿要提醒的是, I-751表格是条件绿卡持有者申请去除绿卡的限制条件所要递交的申请表, 需要在原条件绿卡过期前的90天到绿卡届期日内提出申请, 否则将会由于条件绿卡过期导致驱逐出境。这一部分还是一样, 必须注意。
能否豁免 移民官说了算
此外, 还要注意的是, 移民局新公布的政策备忘录指出, 一般而言, 除非面谈豁免,否则移民局官员还是必须与I-751的申请人面谈。因此即使自认为满足相关条件, 并不足以获取面试豁免, 必须要以移民局的标准为主, 遵从移民官的指示才行。如果接到面谈通知, 一定要准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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