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节目重点:联邦及加州执法机构全力取缔人民币换美元业务,取缔地下钱庄以没收非法资金,小心换钱惹官司!
本周返回的联邦大陪审团起诉书指控两名中国公民经营非法汇款业务,将资金从中国转移到美国,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浪漫诈骗的收益向他们的美国客户提供资金。
周三提交的四项替代起诉书指控了 FBI 目前正在通缉的两个人。新的起诉书取代了2018年提交的起诉书,指控两名被告共谋经营无牌汇款业务和证人篡改罪。
本案的被告人是 31 岁的王殿伟和 36 岁的宋志立,他们之前都居住在西科维纳。王和宋是逃犯。
据称,王和宋经营了一个“非正式价值转移系统”(IVTS),起诉书将其描述为“一个从一个地方的客户那里接收资金的人网络,目的是提供大致相等的资金(减去费用)给另一个地点的客户,通常是在另一个国家。” IVTS 有多种名称,包括中国的“fei ch ien”和中东的“hawala”。
作为起诉书中指控的计划的一部分,王和宋告诉他们的 IVTS 客户将钱存入他们控制或可以访问的中国银行账户,并承诺这笔钱(减去他们的费用)将存入他们客户指定的账户美国。
起诉书称,在 2017 年大约八个月的时间里,王和宋为他们的 IVTS 客户从中国转移或试图转移大约 200 万美元到美国。
起诉书称:“为了履行向美国 IVTS 客户提供美元计价资金的协议,被告王和宋将使用他们从第三方获得的资金,包括浪漫诈骗受害者。”
据称,王指示与在线诈骗者有关的人向他发送支票或电汇来自浪漫诈骗受害者的资金,其中大多数是老年人。在某些情况下,据称王指示与诈骗者有关的人让受害者直接向他发送支票。
在 2017 年的六个月期间,在起诉书中详述的 22 笔交易中,王和宋导致浪漫诈骗受害者向他们或他们的 IVTS 客户汇款近 110 万美元。
据称,王和宋还于 2017 年底向联邦调查局撒谎,当时他们被问及电汇给居住在南加州的一名中国人的问题。两名被告都被指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因为他们告诉第三名中国公民虚假地告诉联邦调查局她正在和王一起买房,以此来解释电汇和支持他们自己向联邦调查局特工的虚假陈述。起诉书中的罪状三和四分别指控王和宋篡改证人。
从与第三名中国公民有关的账户中扣押的超过 450,000 美元的资金将成为一项未决的民事资产没收程序的主题。
CA Fin Code § 2030(至 2012 年腿部会议)
(a) 任何人不得在本州从事汇款业务,或宣传、招揽或自称在本州提供汇款,除非该人根据本章获得许可或免于许可,或者是 根据本章获得许可或免于许可的人的代理人。
(b) 本章规定的许可不可转让或转让。欢迎网友点阅收看。
美国联邦律师 邓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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