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提醒纳税人,从事零工经济、进行虚拟货币交易、赚取外国来源收入或持有某些外国资产,都有申报义务、亦或有纳税义务。国税局官网 IRS.gov 上提供的信息和 1040 表格上的说明可以帮助纳税人理解和满足这些申报与税务要求。
零工经济收入应纳税
一般来说,从零工经济中获得的收入应纳税,并且必须向国税局报告。零工经济是人们通过提供按需工作、服务或商品来赚取收入的活动。通常,零工经济的媒介是应用程序或网站等数字平台。纳税人必须在税表上报告从零工经济中获得的收入,即使收入属于以下情况亦需要申报:
•来自兼职、临时工作或副业,
•未在税务资料申报表中报告,例如1099-K、1099-MISC、W-2表格或其他收入证明,或
•以任何形式支付,包括现金、财产、商品或虚拟货币。
有关零工经济的更多信息,请访问零工经济税收中心。
了解虚拟货币申报和税务要求
国税局再次提醒纳税人,1040 表格和 1040-SR 表格顶部有一个问题询问虚拟货币交易。所有提交这些表格的纳税人都必须在方框内勾选“是”或“否”。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收到虚拟货币作为对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付款;
•免费(不提供任何对价)接收或转让虚拟货币,不符合善意礼物的条件;
•通过挖矿和质押活动获得新的虚拟货币;
•通过硬分叉获得虚拟货币;
•用虚拟货币交换财产、商品或服务;
•用虚拟货币交换/交易另一种虚拟货币;
•出售虚拟货币;和
•对虚拟货币经济利益的任何其它处置。
如果个人通过出售、交换或转让来处置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任何虚拟货币,应勾选“是”并使用表格 8949计算其资本损益并在附表D(表格 1040)中报告。
如果他们收到任何虚拟货币作为对服务的补偿、或出售他们持有的任何虚拟货币给贸易或商业客户,他们必须报告收入,和报告相同类型的其它收入一样(例如,1040或1040-SR表格第1行上的W-2工资,或附表1附表C中的库存或服务)。有关虚拟货币的更多信息,请参阅1040表格说明以及国税局官网IRS.gov。
报告外国来源收入
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的全球收入通常需要缴纳美国所得税,无论他们住在哪里。他们与居住在美国的美国公民或税法定义的居民,遵循相同的所得税申报要求。
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的居民必须报告来自美国以外来源的非劳动所得收入,例如利息、股息和养老金,除非法律或税收协定豁免。他们还必须报告来自美国以外来源的劳动所得收入,例如工资和小费。即使纳税人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例如外国所得收入抵免部分或外国税收抵免优惠(这些抵免大幅度减少或消除了美国的税收义务),所得税申报要求通常也适用。只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提交了美国所得税申报表的情况下,这些税收优惠才适用。
如果纳税人的以住处为据的纳税地和住所都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则纳税人可以自动延长2个月至6月15日。即使允许延期,纳税人也必须为在2022年4月18日的正常报税截止日之前为未缴税款支付利息。
对于那些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地区服役的军人,正常报税截止日也可延长至6月15日。如果这两种情况之一适用,国税局建议附上一份声明。更多信息请参考1040和1040-SR表格说明,第54号出版物,国外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的居民税务指南,以及第519号出版物,美国外国人税务指南中找到。
外国账户和资产需要报告
联邦法律要求美国公民和税法定义的居民报告其全球收入,包括来自外国信托、外国银行和其他金融账户的收入。在大多数情况下,此范围内的纳税人需要填写附表B并将其附在其税表中。附表B的第三部分询问是否存在外国账户,例如银行和证券账户,并且通常要求美国公民报告每个账户所在的国家。
另外,某些纳税人可能还必须填写8938表格,即外国金融资产报表,并将其附在其税表中。一般来说,如果这些资产的总价值超过特定门槛,美国公民、税法定义的居民和某些非税法定义居民必须在此表格上报告指定的外国金融资产。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此表格的说明。
此外,除了在税表上报告特定的外国金融资产之外,纳税人如果在2020年任何时候对总价值超过 10,000 美元的外国金融账户拥有权益或签名或其它权力,必须以电子方式向财政部提交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CEN) 表格114,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FBAR。由于这个门槛,国税局鼓励拥有外国资产的纳税人,即使是相对较小的资产,也应确认这个申报要求是否适用于他们。该表格只能通过BSA电子申报系统网站获得。
提交年度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FBAR的截止日期与1040表格相同。 FinCEN允许错过原始截止日期的申报人自动延期至2022年10月15日来提交FBAR。此延期无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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