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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嘉义市25日电)嘉义市议员戴宁因案遭羁押禁见,23日上手铐脚镣跪爬祭拜父亲画面曝光,引发议论;陈明文等5名民进党籍立委今天拜会法务部长蔡清祥表达抗议,嘉义看守所回应依法办理。 已连任3届嘉义市议员的戴宁,日前因涉嫌诈领助理费案被羁押禁见,其父亲、前嘉义市议员戴建三于20日凌晨病逝,戴宁因未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由委任律师陈泽嘉声请具保停押遭驳回。 戴宁便依羁押法第23条第1项规定,向嘉义看守所申请戒护返家奔丧,戴宁于23日清晨戒护返家奔丧,戴宁上手铐、脚镣在灵堂前跪爬、哭泣的画面曝光,引发民众批评不近人情。 嘉义县民进党籍立委陈明文服务处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法务部矫正署要求被羁押人进行灵堂仪式须全程上手铐脚镣,违反正常社会民情,引发社会大众质疑。因此陈明文、王美惠、蔡易余、吴玉琴、邱泰源等5名嘉义县市出身的民进党籍立委今天特别拜会法务部长蔡清祥表达抗议。 陈明文表示,法律执行不外乎人情,一个尚未判决定谳的被羁押人返家奔丧,却被法务部强迫全程上手铐脚镣,实在是违反台湾社会的风俗民情,也凸显出法务部矫正署下辖单位的僵化问题。 蔡清祥指出,初次看到这起事件的新闻画面也感到震惊,因此在部务会议上特别点出此事,要求矫正署在未来执行相关案件时,必须兼顾社会风俗与人情义理。 嘉义看守所回应,戴宁因案遭羁押禁见,使用戒具戒护奔丧完全依法办理;未来面对类似事件,对于兼顾社会风俗与人情义理的部分,将视个案不同会慎重考量办理。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兼发言人蔡英俊告诉中央社记者,戴宁涉嫌诈领助理费案件,专案小组依照侦办时程持续传唤被告、证人到案说明,侦办过程不受任何影响。 涉诈领助理费判刑定谳 童仲彦入监服刑 (中央社宜兰县25日电)前北市议员童仲彦被控任内诈领助理费新台币5万余元,最高法院判童仲彦有期徒刑3年10月定谳。童仲彦今天前往宜兰地方检察署报到后,被送往法务部矫正署宜兰监狱服刑。 台北地检署日前通知童仲彦,今天上午10时必须到北检或他声请的宜兰地检署报到,发监服刑,但童仲彦直到下午3时许才现身宜兰地检报到。 童仲彦报到时已理光头,脚上穿着蓝白拖鞋,手中拿着一袋衣物及简便盥洗用品。 童仲彦向媒体解释,因为上午出门忘记带身分证与健保卡,半途折返,所以才延误报到。至于4月22日是否如期举办婚宴?他说,届时看检方规定。 检方表示,童仲彦之后由检察官开庭确认人别后,随后搭囚车前往位在宜兰县三星乡的法务部矫正署宜兰监狱服刑。 检方起诉指出,童仲彦被控于民国100年10月间假借以每个月3万元价码,聘用蔡姓男子当助理,并向 台北市议会申请自聘公费助理补助费;但实际上并未聘用蔡男,诈取公费助理补助费12万3842元。检察官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童仲彦。 台北地方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童仲彦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4年;伪造文书罪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台湾高等法院认定,蔡男确实没有做助理工作,但童仲彦有自费聘请陈姓女助理4个月,月薪1万8000元,共计7万2000元,经扣除7万2000元,童仲彦实际诈领金额为5万1842元,改判3年10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违背法令,驳回童仲彦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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