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五日电)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天公布,自9月1日起,入境检疫措施维持3+4,后4天自主防疫的检疫处所调整为「1人1室」,无须向地方政府申请自主防疫期间地点异动作业。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王必胜在COVID-19疫情记者会中表示,为持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及兼顾民众生活需求,经综合评估入境检疫措施实施情形、国内疫情、防疫与医疗量能,自今年9月1日起,入境检疫措施维持3天居家检疫及4天自主防疫,后4天自主防疫检疫处所调整为「1人1室」。 针对「3+4」检疫天数及处所规定,3天居家检疫,维持「符合1人1户条件之自宅或亲友住所」或「防疫旅宿」;4天自主防疫,得以符合1人1室条件自宅或亲友住所进行自主防疫,1人1室以单独房间含独立卫浴设备为原则,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王必胜提醒,由3天居家检疫处所返回符合1人1室之处所进行自主防疫,无须向地方政府申请自主防疫期间地点异动作业。入境旅客之检测措施、居家检疫及自主防疫期间应遵守防疫规定均维持不变,违反相关规定者,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第69条,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针对检测措施,入境时(第0天),于机场/港口配合采集深喉唾液检体,进行PCR检测;另外,入境时由国际港埠人员提供2岁以上旅客2剂家用抗原快筛试剂,提供检疫期间有症状时及自主防疫期间首次外出时使用。 自主防疫期间应遵守防疫规定,包含非必要不可外出,需有2日内家用抗原快筛阴性检验结果,才可外出工作及采买生活必需品,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离,商务履约得上班、参访、演讲、开会。但仍应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离。 自主防疫期间上班须全程佩戴口罩,维持社交距离,有饮食需求时可暂免佩戴口罩,并于用毕立即佩戴口罩,避免出入人潮拥挤场所或与不特定对象接触,商务履约得于餐厅独立空间内独自或与特定对象共餐,但应有隔板或维持社交距离,非急迫性需求医疗或检查应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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