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民主党则团结一致支持自家的纽约州联邦众议员杰福瑞斯(Hakeem Jeffries),他在6次投票中都获得212票,代表民主党应是一票未跑,但若无共和党人倒戈,民主党几无可能拿下议长宝座。
议长难产的联邦众议院几成毫无功能的空壳,因为在选出议长前,当选的众议员无法宣誓就职,各部会也不能就紧急状况向众议院报告,也没有任何法令能通过,立法程序全卡关。
不仅如此,议长悬缺下众议员们无法监督联邦政府或履行其他职责,像是无法在各委员会传唤证人,也不能从事选民服务。众议员们因未宣誓就职,就不是正式的国会议员,从而丧失从军方和情报机构取得机密简报的安全许可。
依1947年的「总统继位法案」(Presidential Succession Act),众院议长的总统继位顺序仅次于副总统,影响力堪称美国政坛第三把交椅。
200多年来,众院一直遵循宪法及一项1789年的法律条款为运作的法理基础。根据「美国修订制定法」(Revised Statutes of the United States),国会第一会期「展开任何其他事务前」,必须先由议长宣誓就职,再由议长监督议员们宣誓就任。
依「美国修订制定法」与另一自1869年3月4日以来的惯例,选出议长已成为每届众议院的优先要务。相关惯例于1997年1月7日再获确认,当时众议院执事裁定,比起因道德审查延后议长选举的诉求,选出议长拥有更高的宪法优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