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导)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2020年5月25日遭员警压颈致死,时隔3年后,全案唯一亚裔警员陶杜(Tou Thao)判决出炉,他自始至终坚称自己无罪,毫无悔意的态度让法官重判近5年刑期。 根据路透社报导,明尼苏达州亨内平郡(Hennepin County)法官卡希尔(Peter Cahill)7日做出判决,依协助与教唆二级过失杀人罪判处陶杜57个月徒刑,也就是4年9个月,超过州长埃里森(Keith Ellison)建议的4年3个月徒刑。 陶杜是本案最后一名被判刑的警官,与另外3名认罪的同事不同,他去年8月拒绝签下认罪协议,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在量刑听证会上引用大量圣经称,「我没有犯下这些罪行,我问心无愧。我不会成为犹大,也不会为了自保成为暴徒,更不会背叛我的上帝。」 然而卡希尔法官并不吃这套,他认为陶杜是此案中最有可能阻止佛洛伊德死亡的最佳人选,量刑上限的判决对于陶杜来说已是宽容,「说实话,希望经过3年反省后,你能多一点悔意,承担一些责任,少一点布道。」 佛洛伊德事件发生当下,前警官萧文(Derek Chauvin)压住佛洛伊德颈部长达9分半钟,并由昆恩(J. Alexander Kueng)以膝盖压制背部、员警莱恩(Thomas Lane)抓住腿部,陶杜负责阻挡旁观路人介入。期间,警方不甩佛洛伊德口中反复提及无法呼吸的说法,最终导致他丧命。 事后所有涉案员警均被解雇,面临州及联邦指控,其他涉案员警莱恩、昆恩分别被判处3年、3.5年刑期,主嫌萧文则依二级谋杀罪被判处22.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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