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委员会公布中华民国113年十月庆典活动须知如下: *参加资格为何? 一、旅居国外侨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我国护照入境,并持有效之侨居国居留证明文件(如侨居国护照、居留证等)或其护照已加签侨居身分者。 (二)持侨居国护照入境之国人或华裔人士。 二、符合第一项资格侨胞之随行配偶或子女,且已取得侨居国护照或永久居留权并经许可入国者,得以侨眷身分办理报到。 三、香港、澳门居民组团参加,请向大陆委员会办理。恕不接受个别报名。 *如何报名? 符合前述参加资格之侨胞,请事先就「个别侨胞」或「组团」择一报名登记(请勿重复报名),办理方式如下: 一、个别侨胞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113年7月10日起至9月20日止可采网路、传真或通讯方式办理。 (二)网路登记:请至侨委会网站十月庆典活动专页(网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办理。 (三)传真登记:请将填妥之侨胞登记表传真至侨委会,传真号码:+886-2-23566385;联络电话:+886-2-23272929。 (四)通讯登记:请将填妥之侨胞登记表以快递或挂号(以文件寄达日为凭)寄达侨委会(地址:100218台北市徐州路5号3楼侨务委员会)。 二、组团报名: 欢迎侨委会登记社团或与侨委会联系密切之侨团、侨校组团、个别侨胞自行组团或委托旅行社组团报名参加。 (一)自113年7月10日起至8月30日止,可至侨委会网站十月庆典活动专页(网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依组团方式办理网路登记。 (二)网路登记完毕后,请于113年9月5日前将侨团团册及团员名册列印送交各驻外馆处或各地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办理团员资格初审。 (三)各驻外馆处及各地华侨文教服务中心收到组团报名之侨团团册及团员清册资料后,应检视团员资料是否填写正确及完整(如同时持有中华民国及侨居国护照者护照号码均须填写),于初审团员符合参加资格后,在团员清册初审意见栏盖章,并将前揭组团报名档于113年9月10日前以公文送达侨委会。 (四)侨胞组团回国参加十月庆典,每团以10人至40人为原则。 (五)参团侨胞限登记于一个庆贺团,请勿重复登记。 (六)侨团(校)或个别侨胞委托旅行社组团参加者,请务必提供「海外委托旅行社」及「国内委托旅行社」之名称及电话。 (七)庆贺团返国接送机请自理,侨委会不予提供。 三、注意事项:配合国内各项庆祝活动作业,参加者须事先报名,务必清楚勾选报名表格栏位元参加庆祝活动项目,倘报名时未勾选参加活动项目或逾期报名,恕无法保留座位,现场亦无法补位。 *如何报到? 完成报名登记侨胞须符合我国入境管制规定并于报到期间检齐相关证件正本办理报到,经审核符合参加资格者,发给侨胞证;报到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应备文件: (一)盖有本次入国查验章戳之证件正本(如我国护照、入国许可证或侨居国护照);如系经由入出国自动查验通关系统入境者,应检具航空公司搭机证明等文件(如登机证存根)。 (二)侨居国居留证明文件正本(持有效我国护照已办理侨居身分加签者可免附)。 (三)以侨眷(侨胞随行之配偶或子女)身分报名登记者,应检具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二、报到时间: 113年10月4日起至9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三、报到地点: 侨委会中华民国113年十月庆典回国侨胞接待服务处(100218台北市徐州路5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1楼)。 其他相关资讯请参阅侨委会网站十月庆典活动专页(网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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