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2日电)媒体人周玉蔻等人被控不实指摘前中国小姐张淑娟涉绯闻,遭检方起诉。北院今天开庭,张女控周女是妨害名誉累犯等,建请法官判刑1年半,周女无罪答辩。法官定11月26日宣判。 全案起于,周玉蔻、蔡玉真民国111年9月间在民间全民电视公司新闻节目「辣新闻152」指称,当时的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蒋万安的父亲蒋孝严「晶华饭店绯闻案」女主角,是前中国小姐、前华航空姐张淑娟;媒体人蔡玉真也有相关言论。 张淑娟提告,台北地检署起诉周玉蔻、蔡玉真加重诽谤、个人资料保护法。民视因违反事实查证原则致损害公共利益,遭裁处新台币40万元。 台北地院今天开庭,周玉蔻做无罪答辩,强调当时过分相信消息来源,请求判决无罪,蔡玉真则是认罪,请求从轻量刑,2人均于庭上向张淑娟道歉,表达有诚意谈和解赔偿,但可惜破局。 张淑娟说,周玉蔻明知道事实真相,绯闻案女主角是其他人,却在节目上炒作至少7天言论,公布她的名字当天,她已社交死亡,身心折磨至今;她控诉周女有高学历及新闻采访专长,明知应查证却造谣,且为妨害他人名誉的累犯像个蟑螂,执政党是谁就往哪去,建议把麦克风封了。 周玉蔻表示,她不是故意诽谤,新闻工作风险很高,张淑娟情绪性批判,她不追究,仍然希望有和解机会,如果张淑娟愿意沟通,她愿意去拜访。 张淑娟委任律师吴汉成表示,周玉蔻、蔡玉真恶性重大且犯后态度不佳,请求判刑1年6月徒刑,不得宣告缓刑,并向周玉蔻、蔡玉真与民视公司求连带赔偿2000万元。蔡玉真另涉及伪证,建请法官告发。 公诉检察官则说,周玉蔻、蔡玉真所称的消息来源,已 到庭作证打脸2人,本件在没有任何的人证及物证下,2人对外宣称有可信度,捕风捉影将20多年前的消息,重新炒作一番,当时也不是蒋孝严要出来选,根本无关公益,2人明知公益与私德的分界,却公器私用,建请法官做有罪判决。 法官庭末谕知全案辩论终结,定11月26日上午9时29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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