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程峰/追踪报导) 赌城天天报两位股东Kent Wu和欧冬来(Helen Hsueh)之间的互控官司,已于日前达成和解,双方和解条件未见公开,此一缠讼二年的争端,最后采和解收场。 发生纠纷的两位合伙老板,原所共有的「赌城天天报」,却在3月9日、12日连续两天刊登「声明」,大意谓:两人就其所有争端达成和解,其条款内容保密,即日起欧冬来,是「赌城天天报」百分百拥有人。 由以上「声明」,可以明确了解到以下几项讯息: 1.证明赌城天天报之前确实有两位股东,并非如外传为某一人所独有。 2.两人的争端系以和解收场,未有判决胜负。 3.从现在开始赌城天天报,才属欧冬来所有。(意谓:欧冬来已出价购买另一股东所握半数股权)。 4.和解条款内容保密,所以无法得知和解金额。 据熟悉商业诉讼的人士表示:商业诉讼案件,在未结案之前,绝大部份系以和解收场,本案二位当事人,都各握有50%股权,任何一方都未过半,不论官司打到何时,都不会改变双方股权结构,官司打的愈久,律师费付的越多。唯一理想解决方案,就是由一方购买另一方的股权,才能解决争端。但购买股权,到底由谁来买?要以什么金额做标准才合理?这又会是另一个争执点。这位人士指出,通常商业和物业,都有一定的价值,值多少钱是可以评估计算出来,如果双方对金额争执不下,也可经由公正专业的第三方出面评估,做为参考。「和解」不能强迫为之,必须双方同意,各拥50%股份,任何一方都有权购买对方股份,所以没有谁赢、谁输的问题。严格来说,真正的赢家是「律师」,因为双方聘请律师,付的费用是不会因为和解而退还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和解,双方就得继续诉讼,通常和不和解,律师会给诉讼当事人意见。 据了解,赌城天天报股东纠纷,原系该报内部纠纷,本与外界无关。但这桩茶壶里的风暴,在闹上法庭之后,已引起社区侧目,如今在完成和解后,却传出有人刻意对外放话,说某一人已经打赢官司。对于上述传言,这位熟悉商业诉讼的人士「嗤之以鼻」,他说:「这是无知的说法,如果是当事人所说,可能违反协议(需视协议内容)」。盖因,一般商业纠纷「和解」,最终还需经双方同意(包括:条件、金额),一方买了另一方的股权,这和一般商业买卖道理一样;买方取得股权,卖方自然退出。换言之,就是任一方都无法强占对方股权,最终仍必须用钱(买股份)来解决问题,这和打赢官司根本是两回事。因为和解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出价,只须对方同意,就可完事;况且,在正式上庭前和解的案子,法官就不可能做任何判决,那来的输赢问题;充其量,说这种话的人,其结果就只能让自己「爽一下」(高兴一下)。识者认为,这种说法,唬唬外行人可以,也是「虚荣心作祟,在自己脸上涂粉」的心态,比起「无知」还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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