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部部长珍妮特‧纳波利塔诺(Janet Napolitano) 于2012年6月15日,宣布:对非法入境的年轻人予以延缓递解出境立即生效。以往被人非法带来美国入境的幼童和年轻人,以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范围内,不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并可证明他们符合的条件,将有资格获得为期两年的递延行动,可予以续期,并有资格申请工作许可。
根据这一指令,证明他们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将有资格行使酌情权,特别是递延行动,在根据具体情况:(1)未满十六岁前来到美国。(2)有连续居住在美国的日期至少有5年,并且有正式官方纪录的日期。(3)目前在校学生,从高中毕业,已获得普通教育毕业证书,或海岸警卫队或美国武装部队的退伍军人。(4)没有被裁定犯重罪,或重要的轻罪犯罪,多次轻罪的罪行,或其他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5)不超过三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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