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維加斯華人社區主要社團--華人協會,7日主動發公告給華文媒體,大略謂:因時間和利益衝突等原因,張家明先生已辭去內華達華人協會(NCA)會長職務。其中提及的辭職原因,「利益衝突等...」,公告中雖未詳細說明原由,但已引起許多社區人士的關注。
茲將華人協會發佈的公告全文刊登如下:「內華達華人協會(NCA)公告:因時間和利益衝突等原因,張家明先生已辭去內華達華人協會(NCA)會長職務。內華達華人協會第十屆理事會決定組成以龔小強副會長為負責人的臨時常務工作組,集體負責主持華協當前的日常工作,直至新一屆領導機構產生為止。特此公告。內華達華人協會Nevada Chinese Association (NCA)2018年4月15日」。
據悉:張家明會長是在2015年12月6日接任華協第九屆會長,去年12月復經內部會議經全體理事舉手表決通過,連任第十屆會長,其第二任會長任期二年,在連任迄今尚未滿半年之際,突聞辭去現職,頗令外界詫異,咸認珠屬可惜。
內華達華人協會(Nevada Chinese Association),係具有501 (c) (3) 資質,是一個非盈利、非官辦、政治中立的社會公益組織。近幾任會長也做出許多成績,包括:協助中領館在急難救助事務上不遺餘力全力協助,僑民領事辦證服務、春節晚會、青少年獎學金...等社區活動,都辦的有聲有色。
根據華協章程規定,「每一屆會長將從在華協從事理事工作兩年以上的理事中民主選舉產生,當選會長任期兩年。屆滿後,可競選再連任一屆。但不得超過兩屆。新會長的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參加投票選舉的理事不得少於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為避免選舉結果出現平局,參選總人數必須保持奇數,否則推遲選舉日程。參選理事必須有兩年以上的會齡,且選票超過半數時,方為有效選舉。會長卸任後,無投票選舉權。經三分之二理事成員表決通過後,可成為華協名譽會長。名譽會長不享有選舉或被選舉權;如名譽會長有意願參選會長的,需先放棄名譽會長,然後再提出書面申請,成為華協理事。在履行理事職責兩年後,方可再度參選華協會長。」
根據華協發佈的公告指稱,目前的會務係以龔小強副會長為負責人的臨時常務工作組,集體負責主持華協當前的日常工作,直至新一屆領導機構產生為止。」
去年12月張家明(前右四)連任第十屆會長,新聞發佈會後和副會長、理事等人合影。前左為副會長龔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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