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城天天報未經任何人同意,就擅自使用新聞報記者文稿,事後卻意圖混淆視聽,本報為將事實呈現出來,特將事件經過予以報導,以還原真相。
新聞報記者所撰寫之UNLV中國學生會春節晚會新聞,係於2月6日發送至本報編輯部,熟料賭城天天報2月7日卻將該文刊登在B3版頭題,嚴重侵害本報權益。事經本報追查,發覺是天天報記者劉敏燕自學生會林姓同學處取得。由於本報撰稿記者係UNLV畢業校友,取得雙碩士學位後已非該校學生,但基於愛護後進學弟妹立場,將所撰寫文稿提供給學生會參考,但強調保留著作權,在未經本人同意下,不得供其他人轉載。
天天報記者劉敏燕向學生會林姓同學要求提供背景資料時,林姓同學以電子郵件發送圖片及文字稿給劉敏燕,特別強調:「….該稿已發至其他當地媒體!煩請修改后使用!」已經做到特別提醒要求劉敏燕必須「修改后使用」,但是劉敏燕卻罔顧新聞記者最基本的誠信原則,背離職業道德,陷採訪對象於不義,逕自將新聞報記者所撰寫文稿,刊登在自己報紙之上,造成新聞報之損失。該報發行人歐冬來於事發之後,卻在2月9日在該報B3版刊登啟事,意圖掩蓋真相,隻字不提記者劉敏燕的責任及對新聞報造成的傷害,而將責任推諉給編輯,同時稱本報記者為「同學」,在在均無認錯的誠意。
本報對此事件特別表明嚴正立場,由於撰稿記者係受聘於新聞報,其所撰稿件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轉載。又天天報2月9日刊登輕描淡寫「啟事」,指該事件係自己編輯匆忙疏忽造成,根本不合乎邏輯,試問:記者劉敏燕未將稿件發給編輯,編輯何以會有「疏忽」之舉。事實上,編輯就像大廚一樣,你給的食材是活魚,他出的菜絕不會是龍蝦;換言之,劉敏燕將取得自學生會的新聞報原稿,違背學生會交付同學的原意,不做改寫就逕自發給編輯,結果刊登出來的文章自然是本報記者所撰寫的文稿。我們認為面對問題,「誠實」才是最好的對策,顯然賭城天天報2月9日刊登的啟事,沒有說實話。對於賭城天天報的「侵權」行為,本報將視後續發展,保留追訴的權力。為免真相被掩蓋混淆,特將真象公佈,以正視聽。
(註:有關本報記者所撰原稿,請上網www.LVCNN.com點擊「社區動態」欄目,即可比對)
編輯部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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