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an Francisco)處長江國強等一行,日前來到拉斯維加斯宣慰台灣僑胞,這也是駐外館處的例行公事,特別是新任處長在履新之後,通常都會到駐地轄區與當地僑胞進行交流,以增進彼此的認識與了解。拉斯維加斯的台僑人數雖然不是很多,但是,近年來社團組織卻是日益蓬勃發展,這完全得力於部份熱心人士的積極參與所致。因此,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簡稱:經文處)主管的到訪,對於台灣背景的僑社而言,也可稱得上是大事一件,事後華文媒體據以報導一番,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但是這一則新聞,經本地某報報導之後,卻完全走了樣,不但內文錯誤百出,連大標題也變了調。「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名銜,經該報大筆一揮,竟然變成了「舊金山台北外交辦事處」,筆者一看頓覺傻眼,真不知是美國國務院同意更名,還是台北層峰或立法院決議改名,事經查證後證實並無此事,顯然是該報在「打高空」。記得中國記者信條第四條是這樣記述的「….新聞記述正確第一,凡一字不真一語失實,不問為有意之造謠誇大,或無意之失檢致誤,均無可恕….」。由此可見,新聞白紙黑字登在報紙上還是不能隨意打馬虎眼。
根據了解,「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身為「中華民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後,雙方依據「台灣關係法」協商,將總領館更名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舊金山辦事處」,1996年復改採現行名稱。台灣旅居在本地的僑民有關簽證等事務,還請逕洽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簡稱:經文處),切勿到「舊金山台北外交辦事處」接洽,因為並無此一機構。
今天,雖然是閑話「正名」問題,順帶也談談過去新聞圈的二三事。筆者在新聞圈打滾數十年,見過許多光怪陸離的事,移民美國之後,從洛杉磯開始,先後參與開創多家華文媒體,其間也投資經營過媒體,對於華文報紙的經營,就其歷史或背後動機均有概略了解,茲就所見所聞略述如下:
1. 利用他人成就自己:這類型的人,文化素養普遍低落,筆者見過一位女士,僅有小學文化,珠光寶氣又愛慕虛榮,卻想躋身當文化人。此人憑藉基本的「本錢」,長袖善舞,不走正道,利用他人人脈與資金,貪圖名利的行徑,讓人嘆為觀止。對於有這等「本事」的人,除了特定因素之外,必須靠著矯揉造作偽善與謊言,才能達到目的。這在新聞界也堪稱一絕。
古有明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白天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這等人雖然看似獲得一時的利益,但是終究禁不起時間的考驗。
2. 公器私用自以為是:報紙為社會的公器,除了報導新聞,也可針砭時政。但是鮮少看到有人辦報除了服務社會想賺錢之外(不賠錢就算幸運),卻整天就想自己上報。曾經就看到一位女士,除了自己生日、女兒結婚要上報外,許多社區活動還爭著跟其他人搶上鏡頭,渾然忘了自己的角色;更甚者,是很會製造新聞,只要有機會就搶著和政要名人拍照,事後再大張旗鼓吹噓一番。記得,知名報人于紀忠先生在世時,曾為了給自己媽媽做壽,事先在報上刊登新聞,以盡人子之孝,事經某雜誌以「于紀忠祝他媽的壽」為題予以揭發,一語雙關點醒夢中人,于氏當即剎車,取消公開壽宴,博得社會好評。
聽聞在美國華人社區,就有一位女士只擁有報社一半的股權,寫起文章非旦沒有知識,連常識可能都欠缺,卻見錢眼開想一人獨攬經營,用計排開佔50%股權的另一合夥人。復又為了掩飾自己的劣行,讓侵佔行為合理化,刻意對外放話說,她完全擁有報社所有權,或說擁有多數股權,結果謊言被識破後,卻能臉不紅氣不喘,厚顏面對,真讓人不得不佩服她的天賦異秉。命理師指出,如此,逞一時私慾的人,其貪得無厭、欺世盜名的行徑,結局勢將難獲善終。
筆者認為,新聞從業人員與社會的關係,較許多人來的密切,應該承擔影響社會的基本責任與培養專業素養,如果自己的言行違背善良風俗或做一些違反誠信、侵吞他人錢財的勾當,終將為識者所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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