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入籍的N400表格中,第12部分個人資料詢答中的第一題,立刻就問到“你是否用書面或任何方式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Have you ever claim to be a US citizen in writing or any other way?),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那麼你就準備跟公民權說拜拜了!不管你曾經在美國住了多久,5月份一位在美國居住了30年的男子,就遭到最高法院判決”驅逐出境“!
這個案子要從30年前說起!一名名為派特爾(Pankajkumar Patel)30年前與妻子約茨納本(Jyotsnaben)從印度非法進入美國。2007年,他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酌情調整身分。派特爾本來可以獲得綠卡,從而成為合法的永久居民。派特爾的妻子,即本案另一名申請人,基於派特爾的申請做了附屬身分調整申請,兩人開心的等待著綠卡的到來。
然而移民局調查發現派特爾之前在喬治亞州申請駕照時謊報公民身分,嚴重違反移民法規,因此拒絕給予身分調整!這不僅使得兩人綠卡夢碎,連留在美國的權利都喪失了!
幾年後,國土安全部(DHS)試圖驅逐派特爾和他的妻子,於是他再次申請身分調整,同時希望扭轉之前的狀況,取得身份,和妻子一起合法的留在美國,一圓已經經歷的美國夢。
面對在喬治亞州申請駕照時謊報公民身分一事,他在聯邦移民法官面前辯稱,他在喬治亞州的駕照申請上,因為不熟悉英文表格,才導致錯誤地勾選了「公民」,並沒有違法謊稱自己是美國公民的本意,但是不被法官接受,還是下令將他驅逐出境。
移民上訴委員會在其上訴時駁回了他的案件,派特爾於是向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尋求審查。但是法院經過審理發現,法院本身對這一宗案件沒有管轄權,因此只能裁定,不能受理此案。
維持原判 驅逐定案
於是去(2021)年1月,派特爾向最高法院提出審理請求。高院在同(2021)年12月聽取了口頭辯論,並在今(2022)年5月16日做出裁決,同意下級法院意見,維持原判。
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撰寫了代表多數意見的法庭裁決,認為「聯邦法院在這一過程中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除了法律和憲法問題的例外情況,國會禁止對司法部長拒絕酌情免於遣返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
儘管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加入了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的反對意見,然而最高法院最後仍是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維持了聯邦上訴法院對派特爾的遣返裁決。派特爾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直非法居留在美國,雖然力爭免於被驅逐出境,但現在已經無力回天了!
一個謊稱美國公民的行為,竟然破壞了成為合法居民的機會,即使在美國已經居住了30年,仍然面臨遣返的命運,代價不可謂不大,更值得移民朋友們引以為鑒,切勿重蹈覆轍!
而面對不時調整的新移民政策,我們必須有所認知,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響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或 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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