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開車的司機都知道,若在行駛中遇到閃燈鳴笛的消防車、救護車和警車時,必須依法在安全情況下讓出一條通道。但調查發現,很多人並不知道在接近路邊拖車、工程車時,同樣需要讓道或減速。
這項規定來源於一項名為“讓路法”(Move Over law)的法律。
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網站上寫道,各州都制定了“讓路法”,雖然具體規定不盡相同,但大致上都是要求司機接近任何發出警告信號的行駛車輛,或停靠在路邊的車輛時,都必須換車道或減速。
然而,美國汽車協會交通安全基金會(AAA Foundation for Traffic Safety)調查發現,近四分之一的受訪者不清楚所在州的“讓路法”;約15%了解“讓路法”的受訪者不知道違法後果;在沒有嚴格遵守“讓路法”的受訪者中,有42%的人認為不遵守該法也不會對路邊緊急救援人員構成什麼危險。
但數據顯示,在高速公路邊或路邊工作的執法人員或緊急救援人員,實際上處於最大危險中。從2003到2013年,138名執法人員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美國每年平均有24名緊急救援人員,包括拖車操作員,在路邊工作時被車輛撞死。
對於違反“讓路法”的處罰,各州規定也不同。
在加州,不遵守“讓路法”會被扣分,並被處以至少238美元、最高1,000美元的罰款。如果違規行為導致了車禍,會有更嚴重的處罰。
聯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網站上寫明:“如果違反規定導致他人嚴重受傷或死亡,除了常規依法處罰外,違規者的駕駛執照在一年中應至少被吊銷180天(不得超過25年),違規者還可能被判處最高一年的監禁。”
為了保護路邊工作人員、駕駛殘疾車的司機等人,請司機不要酒駕,避免分心駕駛。
同時,當接近停在雙車道邊上閃著燈的緊急車輛時,請減速,除非緊急工作人員另有指示。
在多車道道路上行駛時,若看到路邊的緊急車輛閃燈也要減速,並在安全情況下,盡可能換到另一條車道上;若無法轉換車道,請將車速降到安全合理的範圍內。
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網站上寫道,各州都制定了“讓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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