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在3月24日發布新規定,授權邊境處理難民申請的官員即可定奪,是否准許難民受到保護,得以留在美國,不必等移民法官裁決。這樣庇護申請審核的時間縮為數月,不再再像現在這樣,有時要等待好幾年才能得到結果。邊境管理移民單位依照規劃,在五月執行了這項新政策。
這項為了加快庇護進程的新政策,被視為拜登政府改進庇護體制的第一個重大舉措,如果得以繼續推進,可能是庇護體系25年來的最大變化。也讓人感受到難民申請處理,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而究竟什麼是庇護?誰能申請?有些什麼限制?申請人必須要瞭解!
庇護是一種保護形式,以避免被遣送回聲稱受迫害的國家,讓符合資格的難民得以留在美國,進而成為合法永久居民。每年有許多人進入美國尋求保護,原因是他們因種族、宗教、國籍、參加特定社會團體或持不同政治意見而遭受迫害 或害怕遭受迫害。符合庇護資格者, 經允許即可留在美國。
目前已實際居留於美國,或本身已經在美國境內之非美國公民,無論是否經由指定入境地點進入美國,皆得申請。不過,申請庇護是有期限的, 一般來說,您必須在最近一次入境美國時間起算一年內申請庇護。但是,母國情況有變而可能影響庇護資格,或發生特殊狀況而導致延期申請等情況不在此限。也就是說,不論移民身分為何,只要在入境美國後的一年內提出申請,或出示因例外狀況而延期申請的豁免證明,均可以申請庇護。
遭拒可申請 停止遣送出境
當然,基於人道關懷,申請庇護,大多會從寬處理,但也不是照單全收!例如有下述情況者,可能會被禁止申請庇護:已經申請過庇護,但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訴委員會拒絕給予庇護者;在入境 美國後的一年內未提出申請者;或根據雙邊或多邊協議可前往安全的第三國者等等,庇護難以獲准。
可能會被禁止給予庇護的情況則包括:犯有某些特定罪行;基於安全考量;涉及迫害他人或者已經在他國安頓者。某些例外情況不在此限。如果您被禁止申請庇護,仍有資格申請停止遣送出境,這是另一種更加有限的保護形式,可在遣送出境程式期間批准。
申請庇護之後,是否可以離開美國?也是經常被提及的問題。如果在庇護申請做出最後判決之前必須離開美國,在離開美國之前必須取得難民回美證,才能返回美國。若您未能取得回美證,移民局(USCIS) 將認定您已經放棄申請,因此您可能被拒絕再次入境美國。
別回迫害國 製造矛盾
此外,有些朋友即使取得了回美證,有時會犯的錯誤就是立刻返回聲稱受迫害的國家,這會讓移民局迷惑,既然可能或已經受到迫害,而申請在美居留,那麼怎麼會迫不及待的要返回加害地區?由此,移民局可能會認定您已經放棄庇護申請,除非能夠提出非常有說服力的返國原因,否則要翻案將有一定難度。
面對經常變革的新移民政策,我們必須有所認知,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響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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