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申請綠卡,由於粥少僧多,常常等得花兒都謝了,還沒等到!然而,根據父母批准的家庭擔保或就業簽證,申請在美國獲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孩子,通常必須未滿21歲。如果孩子年滿21歲,則視為“超齡”,在移民過程中,超齡的孩子通常不再有資格與父母一起移民。
冤枉的是,孩子往往是在合乎年齡限制時提出申請,卻硬生生的被移民局耽誤到超齡而喪失資格,真是有冤沒處訴!而這個長期普遍發生的現象,終於受到注意,而且出現了救援性的更動!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2月4日在 政策手冊中發布政策指南,更新了當移民簽證配額“可用”時,如何根據《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在特定情況下計算孩子的年齡。
移民局政策指南指出,美國國會頒布了《兒童身份保護法》,提供了當移民簽證配額“可用”時,兒童年齡的計算方法,以保護特定的孩子不會在獲准的簽證申請上,失去獲得綠卡的資格。
美國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 DOS)的移民配額排期表(Visa Bulletin)用於確定簽證配額何時可用。移民配額排期表分別有兩張表,最終裁定日表(Final Action Date, FAD),俗稱“表A”;和遞交申請日表(Dates for Filing, DOF),俗稱“表B”。
由表A改表B 計算年齡
根據先前《兒童身份保護法》指引,即便孩子可以使用表B中較早的日期申請調整身份,移民局認為簽證配額“可用”,僅根據表A來計算《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年齡。導致部分兒童因為不耐排期,而成為超齡,失去資格!
根據這一最新指引,移民局將使用表B來計算孩子的CSPA年齡,讓大家更明確孩子是否有資格調整身份。如果孩子因政策變化而有資格調整身份,且已提交了調整身份申請,那麼也將有資格根據尚在審理中的調整身份申請,遞交工卡和旅行證申請,且先前簽發的工卡和旅行證一般也不會失效。
移民局此項新政立即生效,適用於尚在審理中(Pending)的申請。如此一來,一些孩子的CSPA年齡如今可能就不滿21歲了!例如,在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某些申請人獲准根據移民配額排期表的表B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然而,表A卻從未前進到足以批准其申請。這些申請人在不知道能否受到CSPA保護的情況下,就提交了I-485調整身份申請,並繳納了規費。
如果先前遞交的I-485調整身份申請,因超齡問題遭拒,可通過遞交I-290B表格申請上訴或重審。通常,重審(Motion to Reopen)申請必須在遭拒後30日內提交。不過,如果能提供延遲提交申請的合理解釋,且遲交原因超出申請人的控制範圍,那麼移民局有自由裁量權,酌情諒解。
解決延宕超齡 踏出第一步
移民局坦承,《政策手冊》的更新無法解決所有孩子在移民過程中超齡的問題,也無法解決所有孩子因超齡,而無法跟隨父母的非移民工作簽證。不過,移民局將繼續探索符合法律規定的所有可行方案,幫助此類人群。例如,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監管議程預期將包括一份關於完善合法永居調整身份及相關移民福利條例的擬議規章制定通知。
不過,目前踏出的這一步,已經彌足珍貴了!想要知道孩子CSPA年齡資格,歡迎來我們律師事務所討論探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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