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深造追求更高學歷,是許多學子的夢,而美國更是不少莘莘學子的首選!然而赴美留學,要能入境美國,除了必須持有錄取學校有效的入學許可I-20之外,還必須從美國使領館取得學生簽證,不可以拿旅遊簽證入境。
一直以來,學生簽證只能在學習項目開始前120天開始申請,也就是說9月1日開學,最早開始申請簽證的日期是6月1日。這對於部分學習專業的學生來說時間非常緊迫,如果遇到一些特別狀況,像是過去的疫情幹擾,或是美國使領館人手不足,申請案不及處理,等待週期則又會變長。情況更不樂觀!
而且,簽證並不一定能夠順順利利,一次過關,來來回回,不止牽腸掛肚,費時費力,時間壓力,更會把人逼出高血壓來!不過,這些心聲,顯然美國國務院聽到了學子們的苦楚,在3月3日,更新了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網站中關於學生簽證申請的信息!
根據最新的學生簽證申請政策,新申請的學生簽證(F和M)的簽發日期,從原來的課程開始前120天內,更改為365天內,這給予了赴美學子們更多的時間,準備簽證申請!
最常見的學生簽證類型是F-1簽證,凡是希望在獲得美國政府承認的學校就讀,包括獲得認證的美國大學或學院、私立中學或獲得批准的英語學習項目等等,都應申請F-1簽證。而另一種M-1簽證,則是希望在美國的非學術機構或職業教育機構進行學習或培訓,應申請M-1簽證。這兩類都歸屬於學生簽證。
30天入境 規定沒變
因此,不論F或M的新學生簽證,都可以在學校課程的開始日期前365天內簽發。享有更多的準備時間。我們鼓勵學生簽證申請人在收到I-20表格後,盡快提交簽證申請及安排簽證約見。早拿簽證早安心!
但是,要注意的是,原有的30天規定並沒有改變!
所謂30天規定,是指所有獲得F或M學生簽證的同學,依照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法規規定,全部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之前30天內,才會被準許入境美國。在規定期間前提早赴美的簽證持有人,有可能會在入境口岸被拒絕入境。
所以,留學生們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必須慎重考慮出發日期。
另外,如果留學同學I-20上記載的課程開始日已經過期,或無法在開學日期前到達美國,請不要忘記,趕快要求您的學校在SEVIS系統裡更改日期。
續讀留學生 不適用
如果配偶或21歲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簽證主申請人留美期間,前去陪伴或團聚,應申請F類或M類衍生簽證。不過,要注意的是,配偶和家屬不得以F類或M類衍生簽證的身份,在美國工作。如果留學生配偶或子女希望在美國工作,必須申請相應的工作簽證。
還要提醒的是, 365天及30天的規定不適用於繼續就讀的留學生。續讀的留學生可以在任何時期申請新的簽證,只要一直維持在美國的身份並且被登錄在SEVIS系統裡的記錄是有效的即可。續讀生也可以在課堂或課程開始前的任何時期入境美國。
來到美國並不容易,維持在美身分相當重要,而對於各種身分,移民法中又有嚴格的規定。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很可能影響到所有在美的朋友, 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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