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內華達州的住房危機本是立法官員的職務,根據最近披露的財務信息,至少有六名擁有租賃房產的內華達州立法者投票反對影響租金的法案——從限制老年人租金上漲到提高租賃的透明度——引發了外界對政治人物利益衝突的擔憂。
內華達州住房正義聯盟的聯盟協調員本·伊內斯表示,內華達州立法機構的立法者要麼有工作,可以每隔一年離開六個月,要麼已經退休。
他說,許多立法者是房地產經紀人、房東或其他參與房地產行業的人。
伊內斯說:“這意味著,當我們收到這些真正有希望、令人興奮、緊迫且至關重要的租戶保護法案時,就會出現利益衝突,他們就會碰壁。這是一種奇怪的衝突和動態。”
特拉基梅多斯社區學院的政治學教授弗雷德·洛肯認為,擁有出租房產的立法者對有關出租的立法進行投票是一種利益衝突。
四項法案——參議院法案 335、議會法案 218、議會法案 340 和議會法案 298——旨在遏制驅逐行為,並為租戶提供更多權利和透明度。這四項不同的立法主要按照黨派路線在民主黨多數立法機關獲得通過,儘管它們最終被共和黨州長喬·隆巴多否決,後者後來因拒絕與租戶權利和驅逐改革有關的法案而受到批評。
民主黨人表示,該法案將緩解白銀州經濟適用房的短缺,抑制驅逐率並提高租賃協議的透明度,而共和黨議員(其中一些本身就是房東)則認為,該法案將阻礙經濟適用房的發展,並造成房東繁重的負擔。
然而,政治學和住房政策專家對房東對租金相關立法進行投票的衝突提出了質疑。洛肯教授說,雖然立法者沒有違反該州的道德政策,但最佳做法是立法者自行迴避。洛肯說:“看起來,如果他們批准這項立法,他們就會失去一些東西。”
擁有出租房產並投票反對該法案的立法者表示,他們向州務卿正確披露了自己的出租屋情況。 他們還表示,對這些法案進行投票並不存在利益衝突,因為他們所受到的影響與其他擁有租金的人不會有什麼不同。
代表亨德森的共和黨參議員傑夫·斯通說,如果他投票反對租金管制,他不僅是為了自己。 相反,“它適用於內華達州的每一位房東。”
經濟適用房的短缺繼續困擾著銀州。 根據線上房地產經紀公司 Redfin 的數據,拉斯維加斯家庭每年必須賺取至少 113,186 美元才能支付抵押貸款,而平均家庭年收入約為 86,000 美元。
根據全國低收入住房聯盟的一項研究,為了支付租金為1,455 美元的兩房公寓的公平市場租金,內華達人每小時必須賺取近30 美元,而根據ZipRecruiter,拉斯維加斯居民的平均時薪為17.89美元。
參議院第 335 號法案將繼續實施一項預防驅逐措施,即對等待租金援助申請的人暫時推遲最多 60 天的即決驅逐。 據國家住房正義聯盟稱,自該法案於 6 月被否決以來,已有超過 3 萬名內華達人被驅逐。
第 218 號議會法案禁止房東向租戶收取超過書面租賃協議規定租金的金額,並要求房東向租戶提供至少一種無需付費的支付租金的方法。如果房東收取的費用超過租約中約定的金額,該法案還允許房客對房東提起民事訴訟。
伊內斯表示,議會第 340 號法案將為租戶制定新的簡易驅逐程序,將啟動驅逐程序的責任歸於房東而不是租戶。
國會第 298 號法案將把 62 歲或以上的人或依賴社會安全的人的租金漲幅限制在不超過 10%。 它還要求向潛在租戶收取申請費的房東,如果房東將單位交給其他人,或者沒有進行收取費用的活動(例如背景調查),則必須退還申請費。 該法案還要求租賃協議包含租賃期間收取的每項費用的解釋。
幾名擁有出租房產的共和黨議員跨越黨派界限對該法案投了贊成票,儘管該法案最終被隆巴多否決。
根據2023 年初的最新財務披露,有9 名共和黨議員要麼擁有出租房產,要麼其配偶擁有出租房產,分別是斯通、海蒂·卡薩馬、格雷戈里·科尼格、里奇·德隆、梅麗莎哈迪、丹妮爾加蘭特、凱莉巴克、亞歷克西斯漢森和艾拉漢森。
根據財務揭露聲明,還有11 名民主黨人擁有出租房產或者他們的配偶擁有出租房產:萊斯利·科恩(Lesley Cohen)、魯本·德席爾瓦(Reuben D'Silva)、桑德拉·賈雷吉(Sandra Jauregui)、卡梅倫“C.H.” 米勒、艾麗卡·莫斯卡、理查德·“斯基普”·戴利、埃德加·弗洛雷斯、馬克斯·卡特二世、薩布拉·史密斯·紐比和安吉·泰勒。 然而,大多數民主黨人投票支持該法案。
史東說,他和他的妻子都是富有同情心的房東,不會利用房客的利益。 他們不得不提高租金來支付不斷上漲的財產稅和保險費,但漲幅在 4% 到 5% 之間。 他說,他從未驅逐過任何租戶。
參議員亨德森 巴克表示,她的丈夫將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租給一個家庭,他們已經在那裡生活了 12 年,租金沒有任何上漲。 她說,由於該房產的獨特性及其評估價值有限,該財產不符合被視為利益衝突的門檻。她仔細考慮了住房法案對內華達州人的潛在影響。「內華達州正面臨住房危機,我和我的共和黨同事一起投票反對的立法會增加租金,讓房主更加難以負擔。」
議員德隆表示,他在內華達州擁有兩處出租房產,一處是商業地產,另一處是住宅地產。 他說,所有四項法案都經過了他沒有任職的委員會,當法案提交表決時,他像對待所有其他法案一樣看待這些法案,詢問它們是否為內華達州制定了良好的政策。 他說,這些帳單都沒有直接影響他的租賃房產業務。
根據最近披露的信息,立法者哈迪和科尼格顯然也擁有出租房產,但它們位於內華達州以外,因此不會受到擬議立法的影響。
戴利參議員表示,他的岳父住在斯帕克斯,他擁有一套出租屋,他反對自己的政黨,並反對參議院第 335 號法案,因為他覺得該法案過於片面,過於反對房東。 他投票支持其他住房法案,因為他認為這些法案是公平的,不會對房東造成太多負擔。
戴利表示,他遇到的兩黨和參眾兩院的所有立法者都認真對待資訊揭露。「我不認為人們試圖讓立法對自己有利,」戴利說。 「如果他們試圖這樣做,那就很明顯了,他們會被要求這樣做。 …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去挖掘那些不存在的錯誤行為。」
內華達州民主黨指責隆巴多否決了這項立法,偏袒為他的州長競選提供資金的開發商,而不考慮內華達人的最佳利益。
該黨發言人史蒂芬妮·賈斯蒂斯(Stephanie Justic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經濟適用房短缺的情況下,倫巴多和立法共和黨人拒絕向內華達人提供住房成本飆升的救濟,以便他們中的許多人能夠獲得經濟利益,這是卑鄙的。”
政治學教授洛肯回應了這些擔憂,並表示這反映出私人利益——從礦業到遊戲再到開發商——對州政府的影響太大。
隆巴多在談到參議院第335 號法案時表示:”這不僅會使驅逐過程更加耗時,而且成本也會更高——對於那些想要租房的人來說,住宅物業的可用性和可及性可能會惡化。因為這項法案不起作用為了改善內華達州住宅租賃市場的格局,我無法支持。”
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經濟學和房地產助理教授尼古拉斯·歐文表示,每項法案都可能對需求方(租屋者)或供應方(房東)產生不同的影響。”每當政府介入市場時,尤其是像房地產這樣的市場是一個相當不錯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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