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華達州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一項修改內華達州憲法要求選民在投票時出示照片身份證明的倡議,只要組織者收集到足夠的簽名,就可以出現在 2024 年的選票中。
組織者必須在 6 月 26 日之前收集超過 100,000 個有效簽名才有資格。該措施必須在今年和 2026 年再次獲得選民通過才能生效。
該倡議還要求對郵寄選票進行額外的驗證,例如駕駛執照或社會安全號碼的最後四位數字。
內華達州長喬隆巴多在一份聲明中對日前的裁決表示讚賞。
高等法院的一致決定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即投票措施沒有資金支持的授權,並且描述性足以讓選民了解其效果。
進步移民倡導組織「Make the Road Nevada」的 Jennifer Fleischmann 去年 12 月提起訴訟,要求阻止該倡議。
在西部搖擺州,選民身分一直是個有爭議的問題。共和黨州長喬·隆巴多(Joe Lombardo)去年將其列為他的主要優先事項之一,但控制立法機構的民主黨人拒絕舉行聽證會。
該倡議背後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修復投票」的大衛吉布斯表示,組織者們正在繼續收集簽名,期望他們能在法庭上獲勝並預計在最後期限前完成。吉布斯說:“我們肯定會在接下來的三週內獲得所需的一切。”
標誌性的活動包括挨家挨戶的宣傳和參加大型共和黨活動,例如二月的共和黨總統預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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