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8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婦聯會在民國93年前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須付新台幣178.9億元給國庫才能脫離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婦聯會主委雷倩指出,會在收到完整判決後,研議上訴內容。
黨產會於民國107年間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不服興訟。法院今天宣判部分勝訴,認定婦聯會93年底之前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判決給付國庫新台幣178.9億元後可脫離附隨組織。可上訴。
黨產會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中華婦女聯合會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一案宣判,該判決在表面上看似各有勝負,但卻明顯脫離雙方的主張和攻防重點,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訴外裁判,
黨產會將依法提起上訴。
黨產會表示,實踐轉型正義的道路向來蜿蜒曲折,今天的判決再次證明此言非虛。展望未來,黨產會仍將一本初衷,竭盡所能捍衛轉型正義的基本價值,方不負民眾的殷切期盼。
婦聯會主委雷倩在臉書發文指出,對此結果,婦聯會感謝北高行合議庭,在長達6年多的訴訟期間,進行26次準備程序及1次言詞辯論,以期能還原事實真相;婦聯會全力配合法庭,逐次逐項提出白紙黑字的證據,證明婦聯會不受國民黨實質控制。
雷倩表示,反觀黨產會,6年多以來不但多次對法院的要求未予回應,僅反覆以「威權時期黨國體制」的眼鏡、以今非古的臆測,強調莫須有的罪名,對原處分書中事實認定錯誤或理由不備之處亦有恃無恐。
雷倩指出,雖法院的認事用法囿於現今黨產條例的規定,尚有未盡如人意之處;然審理過程中所揭露的各項事實,必定會在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記錄。婦聯會將在收到完整判決後,研議上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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