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一名法官週四(1月23日)簽發了臨時限制令,阻止川普政府的“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在全美國範圍內生效。
約翰·考格努爾(John Coughenour)法官稱川普的命令“公然違憲”,將其在全美暫停14天,等待訴訟進入下一階段。
此前,華盛頓州、亞利桑那州、伊利諾伊州和俄勒岡州等四州,敦促考格努爾法官阻止川普總統下達的一項行政命令,該命令否定在美國出生的無證移民子女自動獲得美國公民權的權利。
該行政命令引發了22個州的民權組織和總檢察長提出的五項訴訟,他們認為川普的行政命令違反憲法。
在西雅圖提起的訴訟是圍繞該行政命令提起的五項訴訟中進展最快的,交由法官約翰·考格努爾審理。
訴狀內容包含了一些總檢察長的個人證詞,他們本身就是透過出生公民權來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康涅狄格州總檢察長威廉.湯(William Tong,湯偉麟)是一個案例,他也是美國第一位當選總檢察長的華裔美國人。
訴狀中也列出了一些孕婦的名字,她們擔心孩子出生後無法成為美國公民。
行政命令
川普在周一就職後簽署的這項行政命令指示:在美國出生的兒童,如果其父母都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美國機構拒絕承認其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美國司法部在周三晚些時候提交的一份簡短文件中表示,該命令是總統“修復國家破碎的移民體系,化解南部邊境持續危機”的努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果沒有司法幹預,任何在2月19日之後出生、其父母不是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兒童都將面臨被驅逐出境的風險,並且無法獲得社會安全號碼、各種政府福利,以及長大之後合法工作的權利。
根據這四個民主黨領導的州提起的訴訟,2022年,非法居留的母親所生的公民子女約有25.5萬名,而父母均為非法居留者的公民子女約有15.3萬名。
訟方觀點
訴訟認為,川普的行政命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中關於公民身分的條款。訴訟認為,該條款規定任何在美國出生的人都被視為公民。
幾個州的總檢察長表示,127年前,美國最高法院曾經裁定,非公民父母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有權獲得美國公民身份,鞏固了對公民身份條款的解釋。
南北戰爭結束後,美國於1868年通過了第14修正案,推翻了最高法院1857年的德雷德·斯科特(Dred Scott)案的裁決,該裁決宣布美國憲法不適用於被奴役的黑人。
訟方認為,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保障在美國出生、歸化的人的公民身份,各州一個世紀以來一直如此解釋該修正案。
該修正案中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入籍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也是其居住州的公民。”
辯方觀點
司法部在周三提交的辯護詞中表示:第14條修正案從未被解釋為將公民身份普遍擴展到在該國出生的所有人,而且最高法院1898年在“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中的裁決,僅涉及永久居民的子女。
美國最高法院在1898年裁定,出生於舊金山的中國移民黃金德(Wong Kim Ark)是美國公民,因為他出生在美國。他出國旅行後被聯邦政府拒絕重新入境,理由是依照《排華法案》,他並非美國公民。
司法部還表示,四個州的案件“未能通過多重門檻”,而且只有個人提訴,而不是州,案件可以根據公民身份條款提出申訴,各州沒有法律地位起訴川普的行政命令。
此外,鑑於目前尚未造成任何損害,因此無需採取臨時救濟措施。
聯邦政府律師也澄清,該行政命令僅適用於2月19日生效後出生的人。
约翰‧考格努尔(John Coughenour)法官称川普的命令“公然违宪”,将其在全美暂停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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