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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週一(7月27日)宣布了一項影響庇護申請程序的重要新規。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與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聯合公佈的臨時最終規則(Interim Final Rule),未來部分主動庇護(Affirmative Asylum)申請,將在無需接受USCIS庇護官面談的情況下,直接移送移民法庭(EOIR)由移民法官審理,以加快案件處理速度並減少長期積壓案件。
新規已於發布當天立即生效。美國政府表示,此舉旨在精簡庇護審理程序、提升執法效率,並確保有限資源優先用於真正需要國際保護的申請人。
庇護程序出現重大改變
依照過去的程序,主動庇護申請人通常需先向USCIS提出申請,並接受庇護官面談。面談結束後,USCIS才會決定是否批准申請,或將案件移送移民法庭繼續審理。
不過,新規實施後,USCIS可依據申請資料、背景調查、證據及案件紀錄,在部分情況下直接決定將案件送交移民法官,而無需安排面談。
官方同時修改相關法規,刪除了過去容易讓申請人認為「所有庇護申請都會安排面談」的相關表述,並明確指出,面談將改為視個案需要決定,而非每案必經程序。
哪些案件可能直接送法庭?
根據公告,USCIS今後可針對以下幾類案件,不經面談直接移送移民法庭:
超過入境美國一年才提出庇護申請,且不符合例外規定者;
依法不得提出庇護申請者;
雖可提出申請,但依法不得獲得庇護資格者;
USCIS認為不適合以裁量權批准庇護者;
從申請資料及證據即可判斷,不符合庇護條件者;
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風險者;
已知或疑似涉及恐怖主義活動人員;
與犯罪組織或恐怖活動有關聯者。
不過,USCIS強調,這並不代表上述案件一定不會面談,而是賦予移民官員更大的裁量空間,根據個案情況決定是否安排面談。
首次遞件必須更完整
新規也提醒未來申請人,應在首次遞交庇護申請時盡可能提供完整資料、事實說明及證明文件。
雖然USCIS仍可透過補件通知(RFE)要求申請人補交資料,但未來並非所有案件都會獲得補件機會,部分案件可能依據現有資料直接進入移民法庭程序。
移民律師指出,這意味著申請人在遞件階段的重要性明顯提高,若資料準備不足,未來可能失去透過訪談進一步解釋案情的機會。
美國政府:減少重複檢討 提高效率
美國國土安全部表示,過去不少庇護案件需先經過USCIS審查,再交由移民法官重新審理,同一案件實際上經歷兩次審查,不僅耗費行政資源,也進一步加劇庇護案件積壓。
政府認為,新規將有助於縮短案件處理時間,讓庇護官員及移民法官把更多資源集中在真正符合庇護條件的申請案件,同時更快辨識涉及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風險的個案。
USCIS局長約瑟夫·埃德洛(Joseph Edlow)表示,長期以來,部分人士利用庇護製度拖延遣返程序,並藉此取得工作許可,而非真正尋求國際保護。
他說,美國庇護制度設立的目的,是保護那些確實因宗教、政治、種族、國籍或特定社會群體身份而面臨迫害風險的人,新規定將有助於恢復制度原本宗旨,並確保政府資源用於真正需要保護的人。
國土安全部總法律顧問詹姆斯·珀西瓦爾(James Percival)則表示,移民程序長期拖延已成為影響執法效率的重要因素,新規有助於提高整體移民系統運作效率,落實政府加強移民執法的政策目標。
並非所有庇護申請都會取消面談
USCIS強調,新規並非全面取消庇護面談。
若申請人目前仍持有合法身份,或案件事實仍需進一步說明、補充證據,USCIS仍可安排庇護面談。因此,未來是否面談,將由移民官依據個案狀況決定,而非自動適用於所有申請人。
這項新規屬於臨時最終規則,已正式生效,但美國政府仍將繼續接受公眾意見,並可能在完成意見審查後,對最終版本作進一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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